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2021-06-03 18:16:39 字數 1010 閱讀 6972

1 目的

通過員工健康狀況的控制,有效防止患病、有外傷或其他身體不適者給食品造成的微生物汙染。

2 範圍

適用於與食品加工有關的所有人員。

3 職責

3.1生產部(車間)負責檢查與食品接觸的員工的健康狀況。

3.2辦公室負責新進員工衛生培訓,建立員工健康檔案。對患病員工安排合適崗位或調休,每年組織員工體檢一次,索取健康證。

4 工作程式

4.1要求

4.1.1凡從事食品加工的員工上崗前和每年底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並獲衛生防疫部門的有效證明。

4.1.2全粉線操作員工,不能在患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時上崗。如:肝炎、黃疸、結核、痢疾、發燒、嘔吐、感冒,其手部不能有外傷。

4.2控制辦法

4.2.1檢測辦法

a)每天交**時,當班主管要仔細觀察員工是否患病或手部患外傷。

b)員工上班後,若發現身體不適或手部意外創傷,應立即向當班主管匯報。

4.2.2處理措施

a)當班主管發現患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員工,應視情況臨時調整,或視病情決定是否送醫院,並填寫《員工健康狀況處理單》,待症狀消除後,經確認不會對食品造成汙染後,方可上崗。

b)當班主管發現員工手部有外傷,應領創可貼包紮,視其傷情可戴手套進行隔離,嚴重影響工作者立即送醫院救治,並填寫《工傷報告》,外傷痊癒後方可上崗。

4.3 員工個人衛生

4.3.1 員工應保持個人衛生,特別注意加工過程中手的清潔,具體要求見檔案《czfa3 防止交叉汙染》中的相關規定。

4.3.2 辦公室應在員工上崗前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並於年底安排員工體檢,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待崗看病,待合格後方可上崗。

4.3.3 新進員工經體檢合格且取得健康證後方可報到,經培訓合格後上崗。

4.3.4 辦公室負責對員工的健康證進行歸檔,建立員工健康檔案,掌握員工健康動態,控制好汙染源。

4.4 糾正措施

a)無健康證的人員不得上崗。

b)臨時患有妨礙食品安全衛生疾病的人員,暫離開原崗位,直至恢復。

申請人:年月日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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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檢查監護檔案

1 辦公室負責本單位職工的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療管理工作。制定職業健康監護計畫並依法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 在崗期間 離崗時和應急性職業健康檢查,建立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並妥善儲存。2 必須嚴格按照 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第23號令 的規定的週期和範圍,對作業場所有害作業職工進...

14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及健康檔案制度

1 員工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員工也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對每個員工建立健康檔案,詳細登記每個員工的健康狀況,並進行儲存,此檔案儲存兩年。2 對患有痢疾 傷寒 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 包括病源攜帶者 活動性肺結核 化膿性或者滲出性 病以及其他有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