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國家稅務局「綠色通道」服務制度 試行

2021-06-01 02:36:48 字數 916 閱讀 7118

第一條為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更好地為重點企業、弱勢群體提供及時、便捷、高效的納稅服務,構建和諧共贏的新型徵納關係,根據《山東省國家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綠色通道」是指辦稅服務廳為部分納稅信譽等級較高的企業、弱勢群體等所提供的一種便利快捷的納稅服務通道和納稅服務形式。其服務宗旨是:以急事急辦、特事特辦、減少環節、提高效率為原則,為納稅人創造良好的辦稅環境。

第三條 「綠色通道」的服務物件:

(一)納入當地重點建設專案的企業;

(二)納稅信用等級a級企業;

(三)總局定點聯絡企業山東成員企業、省局定點聯絡企業及其在各地的成員企業;

(四)老弱病殘及其他行動不便的特殊人群;

(五)其他需要給予照顧的納稅人。

第四條各級辦稅服務廳可根據實際情況,設定固定或流動的「綠色通道」視窗,並設定規範、醒目的標識。

對符合「綠色通道」服務物件條件的納稅人要定期進行認定審核,發放「綠色通道卡」或「辦稅優先卡」,納稅人需持卡辦理涉稅事項。

第五條 「綠色通道」辦稅服務主要內容:

(一)主動引導。符合「綠色通道」服務物件條件的納稅人,由辦稅服務廳導稅員引導至「綠色通道」視窗。

(二)優先辦理。直接到「綠色通道」視窗,優先辦理涉稅事項。

(三)專人協助。根據納稅人需求,辦稅服務廳可安排專人協助納稅人辦理相關涉稅事項,享受「隨時申報,隨時審核、業務代辦」等無障礙式服務。

(四)即時辦理。凡屬於辦稅服務廳職責範圍能夠完成、不需要實地核查的涉稅事項,應當場為納稅人辦結。

(五)積極協調。辦稅服務廳職責範圍不能夠即時辦理的涉稅事項,辦稅服務廳工作人員應主動告知納稅人,並及時轉辦其他業務部門。其他業務崗位工作人員應積極予以配合,按規定最短時限為納稅人完成涉稅事項。

第六條本制度由山東省國家稅務局負責解釋。

第七條本制度自制定公布之日起執行。

山東省國家稅務局預約服務制度

第一條為更好地方便納稅人,為納稅人提供及時 優質的納稅服務,進一步密切徵納關係,樹立良好的國稅形象,制定本制度。第二條納稅人因特殊情況,可與國稅機關預先約定時間辦理有關涉稅事宜,或提出申請由國稅工作人員上門提供納稅服務。根據工作需要,國稅機關可以與納稅人預先約定時間,上門提供稅法宣傳 諮詢輔導等服務...

國家稅務局納稅評估工作規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稅收基礎管理,促進納稅人自覺 如實 全面申報納稅,提高稅收遵從度,加強國稅機關對納稅申報的監控力度,保證國家稅款及時足額入庫,制定本規程。第二條本規程所稱納稅評估是指國稅機關根據納稅人的申報資料及其他徵管資訊,按照一定的程式,運用一定的手段和方法,進行審核 比對 分析 核查...

關於印發大慶市國家稅務局

督辦檢查工作制度 的通知 各縣 區 局 直屬分局 稽查局 機關各科室 為了提公升大慶市國稅局整體工作水平,推動各項重大決策 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和各項稅收任務的完成,市局辦公室制定了 大慶市國家稅務局督辦檢查工作制度 現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督辦檢查工作是確保黨和國家的路線 方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