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和車輛管理制度

2021-05-26 15:41:58 字數 4623 閱讀 5160

濟南***製藥有限責任公司gmp管理檔案

目的:為加強司機及車輛日常管理,適應公司的發展,提高公司車輛的使用效率,更好地為公司員工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職責:公司辦公室主任、車隊長、司機。

範圍:公司車隊的一切車輛

內容:1 車輛排程

1.1 公司辦公室負責對司機進行排程管理。

1.2 公司辦公室負責根據工作時間調整、員工的居住地和路況等情況,及時、合理地安排員工班車執行時間和停靠路線,並及時公布,以保證員工能準時到達公司。

1.3 車輛排程遵循「先重後輕、先急後緩、先客後主、先遠後近」等原則,按照公司工作的實際需要,合理排程日常公務用車。任何不合理的用車申請,公司辦公室有權拒絕。

2 車輛的保養、修理及事故處理制度

2.1 車輛的保養和維護

2.1.1司機必須愛護車輛,車輛須在規定保養里程內進行保養;司機出車前必須對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

2.1.2 司機對車輛必須做到勤洗勤擦,保持清潔。

2.1.3 車隊長每月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檢查並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2 車輛的維修

2.2.1 車輛的維修須由司機提出申請,填寫《車輛維修專案申請單》(附件四),經車隊隊長審核,按照審批許可權報批後,到指定廠家進行修理。

2.2.2 車輛外出執行任務時發生車輛故障不能排除時,可在外地維修站進行維修,但事先須**請示車隊長同意,費用發票由隨行人員簽字證明。 未經同意,擅自修理,費用自負。

2.2.3 車輛在修理廠維修時,必須以報修單為準;發現新的修理專案,及時與車隊長聯絡,經同意,方可修理。所修配件應帶回確認。

2.2.4 維修車輛時,司機應在現場監督,做到小問題自己動手,大問題及時發現。司機應加強車輛維修方面的技術水平。

2.2.5 車輛維修結束後,應仔細檢視修理廠出具的修理清單,及時發現不合理收費,與修理廠意見不統一時及時與車隊長聯絡。

2.2.6 簽單後,向修理廠要回一張修理清單,簽字後交車隊長確認存檔。

2.2.7 車輛維修應盡量安排在週末,不能發生以修車為理由而拒絕出車的現象。

2.3 車輛加油應在指定的加油站加油。

2.4 交通事故處理

2.4.1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司機應做到保護現場,及時與車隊長聯絡,徵詢處理意見,事故處理責任人為車隊長,由車隊將處理結果上報公司辦公室;嚴禁隱瞞事故實情,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2.4.2 保險公司估價時,司機應仔細檢查並指出車輛損壞程度,做到不漏估,並協助車隊長做好事故善後工作。

2.4.3 關於事故責任區分和罰款處理辦法見《交通事故責任區分和罰款處理辦法》(附件一)。

3 車輛費用報銷制度:所有車輛費用報銷,均需提供合法票據,附相關報銷說明,由司機本人、車隊長、公司辦公室主任簽字後,報總經理審批。

4 車隊例會制度

4.1 公司實行車隊周例會制。

4.2 所有司機應及時參加並簽到,有特殊原因,應事先向車隊長請假,例會出席情況列入司機績效考核。

4.3 例會由車隊長主持,主要傳達公司檔案,每日的工作回顧和新的工作佈署等,並做相關記錄。

4.4 例會上應積極發言,共同**車隊建設方案,發表個人建議。

5 乘車人下列要求司機不予接受:

5.1 乘車人不經公司辦公室允許,要求司機改變行車路線,強行壓車。

5.2 乘車人提出超速駕駛、違章超車、停車等不合理的要求。

5.3 乘車人乘坐員工班車時,要求司機改變行車的線路、時間或在非指定的地點或非指定的時間停靠。

6 相關記錄公開制度

6.1 司機工作記錄檢查制度:為確保司機工作內容記錄的真實性,公司將定期或不定期對司機的工作周記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張貼在公司公告欄或車隊辦公室,接受大家的監督。

6.2 考勤統計表、修理費統計表、出車公里數和加油量統計表公開制度。車隊長統計填寫司機出車公里數和考勤統計表、車隊長統計填寫加油量統計表、 修理費統計表, 每月張貼公開,接受大家的監督。

7 獎勵和懲罰制度

7.1 獎勵

7.1.1 對司機設立「安全行車獎」、「服務標兵獎」。

7.1.1.1 「安全行車獎」:具體分為季度獎和年度獎,獎勵每季度或年度安全行車無責任事故的司機。

7.1.1.2 「服務標兵獎」:具體分為季度獎和年度獎,獎勵對工作有強烈的責任感、強烈的服務意識,工作踏實、遇事主動、客戶滿意度高的司機。

7.1.2 「安全行車獎」:每季(年)度初評選上一季(年)度的「安全行車獎」,由車隊根據相關資料進行評定,上報公司辦公室批准。

7.1.3 「服務標兵獎」:評選辦法同上,評選依據包括相關考核材料、資料,民意調查情況等。

7.1.4 獎勵方式:通報表揚、證書、獎品、獎金等,具體由公司辦公室另行規定。

7.2 罰則

7.2.1 司機出現酒後駕車、他人代開車行為,將給以待崗處分;

7.2.2 司機未經公司辦公室同意擅自出車,將視情節輕重給以通報批評或罰款50元處分;

7.2.3 司機、車隊長的通訊工具關閉,一經查實,每次給以相關人員罰款20元處分;

7.2.4 由於司機沒有及時與公司辦公室聯絡而導致調車困難的,給以通報批評處分;

7.2.5 司機在工作周記或里程上弄虛作假,以騙取各類補貼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以罰款50-200元處分;

7.2.6 司機忘記出車時間或無特殊情況,未在預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而給業務的開展帶來影響的,給以通報批評處分;

7.2.7 司機在出車過程中,不配合排程人的合理安排,消極怠工,一經查實,給以通報批評處分;

7.2.8 未經允許,私自搭載非公司員工,一經查實,給以相關責任人通報批評處分;

7.2.9 司機在出車過程中,嚴禁超速行駛,違者,給以罰款100元處分;

7.2.10 司機違章、交通事故等情況不及時如實上報,一經查實,給以通報批評並罰款100元處分;

7.2.11 因未定期保養或及時維修而發生車輛故障,導致調車困難,一經查實,給以罰款50元處分;

7.2.12 無特殊情況,司機未在用車結束後及時填寫《司機工作月度記錄》並在第一時間請用車人簽字確認的,給以通報批評處分;

7.2.13 司機被用車人投訴,經車隊調查後屬實,第一次批評教育,第二次通報批評,第三次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給以待崗處理。

7.2.14 公司車輛管理的負責人:公司辦公室主任、車隊長,出現工作失誤或瀆職現象,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8 附則

8.1 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和修改。

8.2 自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生效,原公司相關檔案與此相牴觸者自動廢止。

附件一:交通事故責任區分和罰款處理辦法

附件二:(檔案編號:sor-rj-001-0)用車申請單

附件三:(檔案編號:sor-rj-002-0)司機工作月度記錄表

附件四:(檔案編號:sor-rj-003-0)車輛維修專案申請單

附件五:(檔案編號:sor-rj-004-0)車輛大修/新購驗收單

附件六:(檔案編號:sor-rj-005-0)車輛交接記錄表

附件七:(檔案編號:sor-rj-006-0)車輛維修及保養檔案

附件八:(檔案編號:sor-rj-007-0)司機每月支出統計表

附件一濟南巨集濟堂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交通事故責任區分和罰款處理辦法

交通事故和交通違章處理規定:

1 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後,除馬上著手處理善後工作外,應立即通知車隊長和公司辦公室主任。一般事故由車隊長處理,重大或特大事故則須車隊長與公司辦公室主任共同處理,其處理結果在車隊存檔。交通事故發生後,決不允許任何知情不報或隱瞞事實真相的行為。

2 交通事故對肇事者的處罰:

2.1 交通事故性質的分類:

2.1.1 輕微事故,損失金額4000元以下;

2.1.2 一般事故,損失金額4000~30000元;

2.1.3 重大事故,損失金額30000~60000元;

2.1.4 特大事故,損失金額60000元以上。

2.2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次要責任、同等責任、主要責任、全部責任。

2.3 發生交通事故,不負事故責任者,不予處罰。

2.3.1 正常工作狀態下,發生交通事故按事故性質和責任大小,分別進行如下經濟處罰:

注:表中所指百分比是指事故總損失金額百分比。

2.3.2 非正常情況下,視情節輕重,司機負責50%~100%責任。

3 司機發生重大事故全部責任或特大事故主要責任以上者,除給予規定的處罰外並予以辭退,其餘除給予經濟處罰外根據情節、事故大小、責任大小及當時工作表現給予警告或降薪處理。

4 降薪後,累計安全行車時間從降薪後重新計算。

5 將車交於他人駕駛或私自出車或酒後駕車等非正常狀態下造成交通事故,其費用由司機和肇事者全部承擔,司機給予辭退。

6 交通違章和事故原因造成扣證而不能開車的乙個月內,停發工資,僅發按照濟南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費,試用期內或扣證二個月以上者應予辭退。

7 交通違章扣車二天以上者罰當事人每天100~200元,因保管不善或交接不清,致使車輛行駛證、附加費證、營運證等證件遺失,罰當事人200元/每證。因事故或違章造成的罰款(特殊情況違章除外)公司不予報銷。

附件二濟南巨集濟堂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用車申請單

檔案編號:sor-rj-001-0

用車單位負責人調車單位負責人:

附件三:

濟南巨集濟堂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司機工作月度記錄表

檔案編號:sor-rj-002-0姓名: 車號: 時間: 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件四濟南巨集濟堂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車輛維修申請單

檔案編號:sor-rj-003-0附件五

車輛 司機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車輛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統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車輛,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支出,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說的車輛是指公司的客用 貨用及公務用車輛。所有車輛由行政部統一負責管理,按車號登記管理,不再設專車和專用司機。第二章車輛管理 第三條公司公務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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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所有司機必須遵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第三條 所開車輛定期按公里數保養,保養費用現場與總經理確認,並向辦事處及行政部做好登記及報備工作。第四條 出現事故時應及時向總經理報告,並做好取證件 保險理賠相關工作。第五條 司機不得在車內脫鞋,並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