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機動車輛管理制度

2021-03-04 07:29:57 字數 2843 閱讀 7598

公司機動車輛(含電動車)管理制度

為切實加強公司管理,提高公司綜合管理水平,營造文明、規範、嚴謹的公司機動車輛管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機動車輛使用性質,特制定本辦法。

一、日常管理

1、機動車輛證、照的申辦與年審的管理

1.1公司機動車輛證、照的年審、保險等相關手續由車輛所在部門按時辦理,資料交給公司辦由專人負責編號、存檔統一管理。

2、機動車輛排程與使用的管理

2.1公司機動車由公司辦統一分配到各個部門管理(見附註),各部門用車須填《車輛出行單》經部門主管同意方可。

2.2公司機動車如須部門之間相互調動,先寫申請報告,由各部門主管相互協商,經同意後方可調動使用並作好交接手續。

2.3公司駕駛員通訊必須保持24小時暢通。除指派用車外,駕駛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保證在崗,自覺服從排程,做到隨叫隨到。

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及非工作時間,車輛必須停車入庫或停放在公司指定位置,未經批准不准擅自出車。

2.4駕駛員請假,須將車鑰匙交回部門主管處。

2.5公司機動車輛一般不得用於辦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況私人用車必須經部門主管同意,公司辦批准方可使用。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其他費用均由用車人承擔。

二、安全管理

1、公司機動車輛實行定部門定車責任制,各部門或部門主管分派的專職駕駛員對車輛的安全與維護負責監督與管理,禁止私自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

2、駕駛員應加強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禁止酒後駕駛,做到謹慎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3、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加強對車輛的安全性檢查,定期維護保養,嚴禁故障出車。

4、駕駛員出車,必須帶齊有關證照,並檢查車內油料是否足夠,不夠的應找部門主管領用油卡以便途中加油。

5、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必須立即**報告部門主管或公司辦,並在回單位後寫出詳細情況的書面報告。

6、公司機動車輛必須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或存車處。

7、根據交警隊罰款單記錄,駕駛員用車期間違章的罰款費用由駕駛員自理。

8、電動車不戴安全帽,機動車不繫安全帶造成自身傷害。

三、維修管理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況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部門主管審核、公司辦批准後方可維修,維修費用由公司辦會同財務部負責結算。汽車大修須經部門主管認真核實後提出車輛大修計畫,報公司辦審核總經理批准,並按規定辦理維修報批手續。

2、因公外出,途中車輛發現故障需臨時維修,須請得部門主管或公司辦同意後,方可就地維修。駕駛員需持舊部件及有效票據進行費用核銷。凡未按要求私自維修的,費用自行承擔。

四、油料管理

1、公司機動車輛油卡由財務部統一購買後交由公司辦,部門主管到公司辦領取並對油卡的使用負全責。

2、各部門所需油耗根據車輛油耗和公司油耗定額,報公司審核,總經理批准後財務部方可購買;對超定額部分,說明原因報總經理審批後,財務部對其進行考核。

3、駕駛員需向部門主管請示,經批准後才能用現金購買油料。

4、各部門主管派專人或駕駛員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每月油耗統計的依據。

5、油卡的保管由部門主管負責,駕駛員需要加油時,到部門主管處領用,加完後返回到部門主管處,部門主管做好使用登記,主要是加油時間,加油地點,加油費用,雙方簽字認可(部門主管和駕駛員)。

6、油卡遺失,由遺失人補辦,費用自理(其卡費20元/張)。

7、每週將車輛的《行車記錄表》上報到財務部。

8、每月將車輛的《油耗表》上報到財務部。

8、油卡中的費用快用完時(即油卡中大約只有200元左右),部門主管寫申請充值,財務部負責充值並核對。

五、獎懲辦法

1、對模範執行本制度,工作成績顯著的駕駛員給予獎勵。

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全年安全行車無事故者,年終對照本規定,按每月100元標準給予獎勵,由公司辦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後,實施年度安全獎。

2、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後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2.1負責車輛管理的部門和駕駛員必須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服從上級領導的管理,安全行車。

2.2各部門用車須經部門主管填寫《車輛出行單》,並派專人登記往返地點和人數,駕駛員方可出車;如違反本條例私自出車,則考核責任人100元/次。

2.3駕駛員出車時必須將手機開機,如途中有事情必須向主管領導匯報(如堵車、汽車故障、臨時幫忙等),不帶手機或手機關機,影響公司正常用車的罰款駕駛員50元/次。

2.4公司車輛嚴禁公借私用,公司員工如需私用必須向主管部門說明,由部門主管報公司辦審核,再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派車,且油耗費用自理;如違反本條例而發生公車私用行為,則考核違規責任人100元/次。

2.5公司機動車輛凡公休日時間,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地。若機動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則考核該部門30元/次;造成被盜、損壞等,損失費用全部由該部門承擔,並追究責任人相關責任。

2.6公司機動車輛駕駛員未帶齊相關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行駛證的,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

2.7部門主管或駕駛員應認真登記好《行車記錄表》,若當天發生了交警部

門的罰單,而部門未登記好《行車記錄表》,則交警罰款單全額考核到車輛負責的部門。

2.8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待崗處理(外聘駕駛員解聘),並在公司通報批評。

3、發生交通事故及理賠的處理

3.1酒後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並給予調離崗位或待崗處理。

3.2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並給予待崗處理。

3.3凡出車發生事故,第一時間通知部門主管或公司辦,未通知自行解決的其費用自理。

3.4公司駕駛員如因自身違章、違紀駕駛行為而造成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賠償或懲罰,公司對駕駛員進行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直至待崗處理。同時追究其責任人相關責任。

公司機動車輛管理規定

1.0目的 為加強公司車輛及駕駛員管理,使公司車輛高效 安全 有效執行,為保障公共運輸安全和公司車輛完好,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交通法 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2.0職責及管理要求 2.1行政部是公司機動車輛的主管部門,負責對公司所有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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