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隱患排查 治理制度

2021-05-26 02:09:52 字數 1530 閱讀 5170

機電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為了建立機電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消除生產工作中的機電事故隱患、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及我礦關於抓好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規定,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稱機電事故隱患(以下稱隱患)主要是:

1、裝置操作、維護人員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不安全行為;

2、因其它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生產裝置、設施、作業環境、生產組織和勞動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產規定;工作場所未達到安全防護要求,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4、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1)一般機電事故隱患:指危害和整改難度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的排除地隱患。

(2)重大機電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大,應全部或區域性停產,並經過一定時間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本班組(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二、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原則:

1、屬地負責原則。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隱患所屬班組負責落實治理措施,具體實施整改方案。主管科長負責督促和協調有關部門協助,並對整改情況進行驗收。

2、分級管理原則。一般事故隱患,由班組負責人或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重大事故隱患,班組書面報告分管科長。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隱患的現狀及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治理方案;

3、「四定」整改原則。對隱患的排查、整改、堅持定專案、定人員、定措施、定完成時間的「四定」原則。措施包括: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採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人員;

(5)智力的時限要求;

(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三、事故隱患排查、整改責任:

1、機電科各分管班組定期組織人員排查管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隱患,建立隱患排查、登記、整改、驗收、銷案、管理臺帳,建立事故隱患檔案,並按照分工實施監控管理。

2.凡是已經下發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隱患,要逐項登記並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同時分管領導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技術鑑定、安全評估。制定計畫和措施,報礦長批准落實經費,組織實施直到隱患排查、驗收合格。

;3.機電科長要對本科室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專項制度。

4.各班組應開展經常性機電安全檢查活動,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按職責許可權及時予以處理,對不能解決的重大隱患,要提出專題報告,說明隱患情況,危害範圍和解決方案,科室組織研究處理。

7.存在隱患的班組負責人、包機人在規定的隱患整改期限內,要負責檢查裝置隱患情況、危害範圍和解決方案。

8.各班組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及相應的應急預案。事故隱患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離作業人員,設定警戒標誌,暫時停止使用裝置。

9.班組及時排查重大隱患,積極整改且效果良好,有效防止事故發生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存在隱患不積極組織處理的班組提出批評、給與處罰,對事故隱患不整改造成事故的班組和責任人將予以從重處理。

煤礦安全隱患排查 治理制度

榮縣倫興煤業 大河壩煤礦 為了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消除生產工作中的事故隱患 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國家法律 法規及榮縣人民 關於抓好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規定,結合礦井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以下稱隱患 主要是 1 工作人員違反安全生產法律 法規 規...

煤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

停產整頓期間,煤礦要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第十二條所有隱患都要按照 零閉合 管理原則,逐級落實整改責任,確保整改實效。重大隱患整改完畢後由煤礦組織驗收,安全礦長簽字後報公司安全監察處備案。重大隱患整改完成,由煤礦主要負責人組織自檢,自檢合格後由煤礦向公司提出書面恢復生產申請報告。申請報告應包括...

某煤礦安全隱患排查 治理制度

規章制度 單位部門 日期 年 月 日 為了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消除生產工作中的事故隱患 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國家法律 法規及榮縣人民 關於抓好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規定,結合礦井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以下稱隱患 主要是 1 工作人員違反安全生產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