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前人員培訓制度 1

2021-05-23 14:03:02 字數 3102 閱讀 107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崗前培訓的目標是使新進職工了解本企業概況及規章制度,提高新進職工的素質和技能,便於新進職工能更快勝任未來工作並遵守規定。

第二條:凡新進職工必須參加本企業舉辦的新進人員崗前培訓。

第三條:凡新進職工必須進行五至八天的培訓學習,每隔一周舉行一次。

第四條:新進職工的培訓,依據《新工培訓計畫》。培訓部門做好相關記錄。

第二章培訓程式

第五條:對於新進職工的培訓,按工作環境與程式分為三個階段:

1、公司的培訓;

2、主管科室的培訓;

3、實地訓練。

第六條:公司培訓由人力資源部主持,制定崗前培訓計畫,並經公司主管長批准後實施。

第七條:各科室要從本科室職責、職能等方面對新進職工進行培訓。

第八條:實地訓練負責人要針對新進職工所從事的工作,從實際出發,對新進職工進行培訓並指導其嘗試性地進行操作。

第九條:新進職工培訓完畢,將其培訓記錄,考核成績記錄備案。將作為是否聘用的主要依據。

第十條:要求從事指導培訓的人員,必須認真負責、精益求精,圓滿完成指導培訓的工作任務。

第十一條:對培訓中表現不好的新進職工者,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後,部可予以辭退。

第三章教育培訓內容

第十二條:新進職工崗前培訓,由部負責實施的有以下內容:

1、企業狀況;

2、企業規章制度;

3、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常識;

4、參觀企業各部門及本人未來的工作崗位環境;

5、介紹各崗位物徵及其他部門之間的配合;

6、熟悉企業產品特徵;

7、市場前景分析。

第十三條:新進職工崗前培訓,由人力資源部主持、各科室配合進行培訓的有:

1、質量、安全科培訓內容;

①安全知識教育及緊急事件處理;

②全面質量管理基礎知識教育;

③各崗位操作規程(即專業技能操作知識)。

2、各車間負責人或指定技術負責人培訓內容:

實地對即將從事的崗位進行嘗試性操作,並指出注意事項和應改進的地方。

第十四條:必須確保新職工通過教育培訓,使其具有相應的基本知識,熟悉企業的組織結構、目標、方針,產品特點等內容,並對企業的性質和發展有乙個初步了解。

第十五條:凡新進職工,通過崗前系統教育,新進職工在以後的工作中能夠通過適當的組織和協調,按一定的程式達到工作目標。

第十六條:崗前培訓教育要講求效率,按一定的計畫和步驟促進培訓的成功和企業的發展。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補充,經主管總經理批准後予以執行。

二、普通職工培訓實施細則

第一章培訓目標

第一條:本細則是進行人員培訓時的主要參考依據。

第二條:凡計畫培訓時,首先確定這一培訓是新職工培訓還是在職工培訓。

第三條:培訓目標的具體內容是:

1、提高在職工的工作效率;

2、強化提高職工的業務技能;

3、通過培訓改進職工工作表現;

4、為在職人員未來發展或變動工作作準備;

5、減少意外、加強安全的工作意識;

6、提高生產質量,促進企業發展;

7、改善在職員工的工作態度,尤其改變其浪費的習慣;

8、培養在職人員的指導能力,以便在企業擴大規模時,指導新進職工。

第二章培訓內容

第四條:在具體施行中,根據在職職工的崗位分工,選擇下列各項培訓內容,以幫助在職職工了解其義務、責任與學習態度。

1、相關技術及工作方法的指導;

2、安全操作規程;

3、相關安全生產的技術方案;

4、全面質量管理知識;

5、通過技術改進使在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減少材料浪費;

6、教導材料處理辦法;

7、崗位技能操作;

8、改進職工工作標準;

9、改進或改變工作態度;

10、職業道德與法律法規常識。

第三章培訓形式

第五條:根據職工工種及工作時間,以及能確定的培訓內容和參加培訓人員的多少,確定具體的培訓形式。

第六條:職工培訓教育形式、具體情況採用以下幾種形式:

1、工間學習與集中學習相結合;

2、實地工作培訓和教室授課相結合;

3、企業內部教育學習與外派學習結合。

第四章教學方法

第七條:根據年度培訓計畫,科室、分車間做好月度培訓安排,報人力資源部後予以執行,人力資源部實施現場監督。

第八條:各科室、車間在職工培訓時,須做好培訓記錄,及最後討論記錄、考試記錄資料、並負責存檔管理。

第九條:如需外派集中培訓,人力資源部或指定科室要提前與培訓單位落實培訓事宜,並委託做好培訓記錄及考核記錄。

第十條:人力資源部須根據科室、車間所報培訓計畫以及培訓建議確定培訓形式。

第五章培訓用具

第十一條:職工培訓時,有關科室須預置教學所必須的器具。

第十二條:教師須持教材一本,職工根據授課具體情況而決定採用發放材料,做學習筆記,及討論等具體形式。如須現場工作培訓,職工須按現場要求做好外圍準備,方可實行。

第六章培訓時間

第十三條:教育培訓時間的長短,須根據培訓內容、業務需要而決定,並按照學習資料,師資力量及職工素質而調整具體安排。

第十四條:培訓時間的確定,由呈報單位按本單位工作安排情況,在上報培訓計畫時一併提出。

第七章教師選定

第十五條:職工教學培訓必須由相關內容的專家或技術骨幹來執教。

第十六條:如需外派集中學習,應先審查培訓單位及授課人的資質情況,確定其能否承擔任務。

第十七條:實地工作培訓可視授課內容選拔部分技術骨幹配合教學,實地演習。

第八章受培訓人員的選擇

第十八條:本所有職工人員均有接受培訓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職工在工作平調或晉公升時,必須施以培訓。

第二十條:針對受訓人員的嚴格性,工作經驗和崗位要求,企業可作出培訓的另外安排。

第九章培訓計畫的總結

第二十一條:每次培訓結束,都須由人力資源部和質計安科部對受訓人員進行考試。

第二十二條:受訓者直接主管要對受訓者進行長時間的定期性觀察,判定其培訓成效,並將結果反饋給培訓科室、車間決定以後的培訓計畫。

第十章公布培訓計畫完成情況

第二十三條:培訓計畫完成後,公開培訓考評結果以便吸引並提高職工的進取意見。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補充,經總經理批准後,予以執行。

崗前人員培訓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崗前培訓的目標是使新進職工了解本企業概況及規章制度,提高新進職工的素質和技能,便於新進職工能更快勝任未來工作並遵守規定。第二條 凡新進職工必須參加本企業舉辦的新進人員崗前培訓。第三條 凡新進職工必須進行五至八天的培訓學習,每隔一周舉行一次。第四條 新進職工的培訓,依據 新工培訓計...

崗前人員培訓制度

總則第一條崗前培訓的目標是使新進人員了解本公司情況及規章制度,便於新進人員能更快勝任未來工作並遵守公司規定。第二條凡新進人員必須參加本公司舉辦的新進人員崗前培訓,其具體實施辦法依本制度執行。第三條崗前培訓的內容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1.公司創業史 2.公司業務 3.公司組織機構 4.公司管理制度 5.所...

崗前人員培訓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崗前培訓的目標是使新進出口員了解本公司情況及規章制度,便於新進人員能更快勝任未來工作並遵守規定。第二條凡新進人員必須參加本公司舉辦的新進人員崗前培訓,其具體實施辦法依本制度執行。第三條崗前培訓的內容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1.公司創業史 2.公司業務 3.公司組織機構 4.公司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