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欲繼承九旬父房產公證處要太姥爺死亡證明

2021-05-10 21:51:28 字數 3224 閱讀 1421

上哪開九旬翁爹媽的死亡證明?

2023年底,家住南京江寧區東山街道的賈老先生在90歲高齡仙逝。一年多來,賈老的親屬一直在為賈老唯一的一套房產的繼承問題而煩惱。賈老80多歲的妻子和兩個女兒經過商議,決定將房產繼承給小女兒。

繼承房產需要去轄區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公證處要求賈老的親屬必須要提供賈老父母的死亡證明。賈老是2023年出生,而他的父母早在解放前就已經去世,無檔無據可查,這樣的證明派出所和社群無論如何也開不出來,這可該怎麼辦呢?

事件經過

九旬老人去世留下一套房子

家住南京江寧區東山街道的賈老先生是2023年出生的,祖籍在山東,小的時候因為家裡窮,被父母送給了旁人撫養。長大後參加了革命,在2023年的時候,賈老先生受上級指派,來到了當時的南京市江寧縣工作,賈老先生在江寧先後換過兩次工作,後來在工商局工作直到離休。

賈老離休後,江寧區工商局給他分了一套100多平方公尺的房子居住,房產證上是賈老的名字。2023年底,90歲高齡的賈老仙去,離開了人世。老人走了,家屬的心中自然是無限的悲哀,但在傷痛之後,更現實的問題擺在了家屬的面前,老人的遺產是一套房產,那麼這套房產該如何繼承呢?

小女兒辦理房產繼承遇難題

賈老去世之後,他的這套房子理所當然地由老伴和兩個女兒來繼承。為了避免今後因為這套房子產生的糾紛,賈老80多歲的妻子和兩個女兒經過商議決定將房產繼承權給小女兒。

從2023年11月底開始,賈老的外孫小李便受母親的委託開始為房子的繼承手續忙活起來,當遺產如何分配這樣的大問題都已經解決之後,卻在辦理繼承手續時遇到了困難。「我先到江寧區房產局去諮詢過戶的事宜,他們的回答很簡單,只要帶著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和公證處關於繼承權公證的公證書就可以來辦理房產過戶手續了。」小李表示,當他帶著各種證明來到江寧區公證處時,卻遇到了乙個始料未及的尷尬問題:

由於姥爺生前未立下遺囑,要想取得繼承房產的相關公證,不但需要出示姥爺的死亡證明,還要出示姥爺的父母的死亡證明,因為法律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不能證明姥爺的父母已經死亡,就無法取得該房屋的房產繼承權。

家人拿不出太姥爺的死亡證明

昨天上午,小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江寧區公證處的工作人員要他們提供的證明材料中有這麼一條:「提供由派出所(或單位)出具的死者親屬關係證明(寫清楚父母、子女、配偶的情況),親屬中如有死亡,提供由派出所出具死者死亡證明。」也就是說,繼承分三塊,如果給子女,則父母、配偶必須要相應的證明,所以現在他必須要提供出他姥爺父母的死亡證明,可是不光他沒有見過姥爺的父母,就連姥姥都沒見過。

「聽姥爺說,他父親是在闖關東的時候在東北去世的,而母親則可能是在街頭乞討時凍死的,當時根本沒有什麼部門給他們開死亡證明。」賈老外孫小李還告訴記者,姥爺調到江寧工作後,便在江寧落了戶,由於父母早在20世紀30年代就去世,因此當時戶口本上只有姥爺乙個人。「這樣的情況,還怎麼開證明?

」賈老一家也都覺得事情比較為難。「太都姥爺如果活著估計成仙了!」

各方說法

公證處:

已經變通處理

記者也來到了江寧區公證處採訪,從公證處向記者提供的乙份「辦理繼承權公證當事人需提供有關材料」上,記者也看到了「提供由派出所(或單位)出具的死者親屬關係證明(寫清楚父母、子女、配偶的情況),親屬中如有死亡,提供由派出所出具死者死亡證明」這樣的要求。根據《繼承法》相關規定,財產繼承的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對賈老的小女兒來說,只有她的姐姐、母親以及爺爺奶奶都簽字同意放棄繼承其父親留下的房子,她才能一人繼承。但如果這些人中有人去世了,就需要提供死亡證明,公證處要求對方提供這樣的材料也是有法律依據的。

但是,江寧區公證處的工作人員還表示,他們已經從實際情況出發,在不違法的情況下,採取了一些變通的方式處理。工作人員表示,賈老的情況特殊,可以到生前所在的單位去,查詢檔案記錄,或是到街道去開具乙個證明,證實其父母早已去世。這樣就可以變通辦理公證,也不需要到派出所出具死亡證明了。

不過,當賈老家屬滿懷希望地找到這兩個單位時,對方均表示沒有辦法開出證明,「他們都說只見過姥爺,姥爺的父母根本就沒見過,也不了解什麼情況,這樣的證明根本就沒法開!」小李說到這裡時,一臉的無奈表情。

記者還了解到,小李當初想換一家公證處公證,但是根據公證程式的規則,在管轄一章中有一條規定:「公證事項由當事人住所地、法律行為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處管轄。涉及不動產轉讓的公證事項,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管轄。

」因此,姥爺的房產在江寧區,只能在江寧區公證處辦理公證事宜。而小李也諮詢過其他公證處辦理此事的態度,有的也是堅持要開證明,而有的則說可以變通,公證人員可以和小李一起去調查核實。但礙於屬地管轄,小李只能在江寧區公證處辦理此事。

賈老生前所在的社群是東山街道駱村社群,記者昨天與社群居委會一位負責人取得了聯絡,得到的答覆和小李得到的答覆一樣的:社群無法開具賈老父母的死亡證明。社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賈老的父母不是社群的居民,這樣的證明叫社群工作人員如何開?

工作人員還表示駱村社群是2023年才成立的,賈老90歲高齡去世,如果活著,那麼他的父母也早就超過一百歲了,不要說檔案了,就是連記錄也沒有。

社群居委會:不是社群的人沒法開證明

記者又向賈老戶籍所在的轄區**進行了諮詢,戶籍民警表示,有權依法出具居民死亡證明的部門有醫院、公安機關以及法院,

醫院是負責出具因病、事故死亡或醫療事故死亡的證明;公安機關負責出具因他殺、事故或其他意外死亡及自殺死亡的證明;而法院則可以出具依法確認下落不明、失蹤者的死亡證明。按照賈老親屬的說法,賈老的父母在解放前舊社會就已經不在人世了,和社群的說法一樣,戶籍檔案都沒有,這叫公安機關如何開證明呢?

轄區派出所:戶籍不在也無法開證明

對於賈老遺產繼承的問題,記者諮詢了江蘇聖典律師事務所唐迎鸞律師,唐律師認為,江寧公證處這樣的做法從法律角度來說是對的,因為按照《公證法》以及《繼承法》中的相關規定,公證處要求賈老親屬出具賈老父母是否健在的證明,也是符合程式規定的。按照常理來說,賈老在90歲高齡去世,雖然從主觀上大家都認為賈老的父母早已過世,但公證處在形成公證書的時候,必須要有相應的材料作為證據來支援公證。

但唐律師還表示,江寧公證處之所以要求賈老親屬出具這樣證明材料,無非是為了防止發生繼承權糾紛。打個比方說,如果賈老父母沒有去世,那麼完全有權繼承賈老的一部分遺產。現在沒有這樣的證明,公證處就無法把遺產繼承公證給賈老小女兒一人。

但實際情況是,賈老的父母早在解放前就去世,那麼像這樣的乙個特殊個例,還需要證明90歲老人的父母是否死亡,顯然是比較荒謬的,因此這個證明是根本不需要開具的。

唐律師還建議公證處在進行此類遺產公證的具體操作中,應當和當事人一起到社群、派出所以及死者生前所在單位進行調查,實地走訪一下。「其實這個事情還是很好商量的,據我所知,南京之前也出現過類似的情況,一開始也是不出證明不給公證,後來公證處的工作人員到社群一了解,的確是這麼乙個情況,也就變通了。」截至記者發稿前,小李表示,江寧區公證處的工作人員只要求他們提供材料,沒有提出和他們一起到社群或者街道實地了解一下情況。

九年級下冊語文魚我所欲也公開課教學設計和課後反思

教學設計,下冊,語文 教學目的 一 使學生懂得 捨生取義 的道理,培養正確的生死觀。二 繼續學習高中文言文實詞 虛詞和判斷句式等知識。三 學習並體會孟子文章說理透徹 氣勢充分 善於運用比喻和排比手法的特點。教學思想 1 朗讀是語文教學的乙個重要手段,尤其是一些名句名篇更應要求學生熟讀成誦。2 孟子二...

部編版語文九年級下冊魚我所欲也教案及反思

魚我所欲也 教學目標 1 抓住文章的主要論點,理解全篇內容。2 理清文章層次結構,把握其論證方法。3 體會本文的論述風格和語言特色。教學過程 一 匯入新課 世間有很多事,都會面臨選擇,而生與死,義與利更是自古以來人們面臨的重 題。今天我們將要學習的 魚我所欲也 論述的就是在生與死 義與利之間如何抉擇...

九年級語文課內文言文閱讀專項訓練 魚我所欲也 含答案

1 魚我所欲也 課內精讀 閱讀下文,回答問題。魚我所欲也 魚,我所欲也 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 義,亦我所欲 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 死亦我所惡,所惡 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 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