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運儲煤場管理制度

2021-05-22 12:09:52 字數 4375 閱讀 6183

上河發電廠執行部

2023年8月10日

目錄1、 入廠運煤車輛管理條例(暫行)

2、 汽車衡工作人員管理制度

3、 汽車運煤採製樣管理制度

4、 煤場推煤、裝載機管理制度

5、 煤場監管工作人員管理制度

6、 生產車輛加油管理規定(暫行)

入廠運煤車輛管理條例(暫行)

為了規範運煤車輛在廠區的運煤秩序,保證運煤工作的順利進行,營造乙個安全、文明、整潔的工作場所,從而保障我廠的安全生產,特此作規定如下:

1、 進入廠區的運煤車輛必須執證運輸,一旦發現無證人員駕駛車輛,立即扣押車輛,並移交交通部門嚴肅處理。

2、 進入廠區的運煤車輛的燈光、喇叭、倒車鳴號裝置、制動剎車系統必須完好,否則不得進入廠區,如果以上設施不完善而進入廠區,立即沒收運煤證,停止運煤。

3、 車輛進入廠區,必須減速慢行:

(1) 廠區道路行駛速度不得大於15公里/小時;

(2) 煤場行駛速度不得大於10公里/小時;

(3) 車輛進入汽車衡道路時的不得大於10公里/小時;

(4) 禁止在汽車衡上緊急剎車;車輛必須停穩後,司機方可離開進行稱重。如果由於違反以上規定,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車輛司機自負,並追加處罰。

(5) 廠區禁止鳴笛。

(6) 廠區禁止吸菸。

4、 運煤車輛進入廠區的行駛路線必須按照管理人員指定的路線安全行駛,進入煤場或卸煤站必須服從車輛指揮人員的指揮,嚴格按照指定的位置進行卸煤。

5、 汽車衡稱重時,運煤司乘人員禁止進入汽車衡工作間內,如有交涉事宜,需在窗**涉或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

6、 運煤車輛必須加蓋蓬布,如果煤渣撒落,司乘人員必須自己清掃。

7、 運煤車輛在卸完煤後必須落下車廂,關好車廂門後方可開出煤場或汽車卸煤站,嚴禁沒有落下車廂在運煤道路上行駛。

8、 運煤車輛進入廠區後,損壞任何設施必須按原價賠償,並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10、入廠煤質必須符合合同規定的標準,如有一項指標不符合要求,拒絕收煤。新到來煤車輛,必須先停靠在廠門外聯絡有關管理人員,並上繳該礦煤質化驗報告,隨後由取樣人員取樣,等化驗結果符合標準後才能入廠稱重。

11、每天送煤的車輛如果當天的化驗結果沒有出來,可以先稱重,但第二天結果出來後與標準不符,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停止運煤。

12、所運煤質的水分嚴重超標,管理人員有權拒收。煤中的雜物太多,管理人員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並扣雜質重量。

13、運煤單位提出的化驗要求,每次加收取樣、化驗費用800元。

14、運煤人員進入廠區後必須服從廠區工作人員的管理,如不服從管理,甚至對工作人員進行語言或人身攻擊,立即停止該車輛運煤,並重罰後交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15、如有違反以上任何一款者,工作人員有權扣押運煤票,並處50元以上的罰款,待事情處理後在交還運煤票。

2005 年5月25日

汽車衡工作人員管理制度

1. 司磅員必須遵守廠裡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要求自己。

2. 司磅員必須做到服裝整潔,語言文明。

3. 司磅員必須班前檢查衡上的各條傳輸線及傳輸埠是否完好,開機後檢查電腦的傳輸訊號是否穩定。

4. 司磅員上班必須有相關人員兩人以上在場才可收煤,不得私自操作稱重裝置。

5. 司磅員稱重時等到車輛停穩,觀測車輛全部停在衡上後方可稱重。

6. 計量資料要真實、準確,來煤票和車號要相符,(如出現差錯必須填寫聯絡單,及時更正)。

7. 空車稱重時必須查清票據有煤場監督人員的蓋章或簽字,否則視為無效票據。

8. 按時上、下班,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及時統計、上報當日來煤量。下班時妥善保管好印章及票據。

9. 司磅員嚴格要求自己,嚴禁吃、拿、卡、要以及違反亂紀事件發生。

汽車來煤採製樣工作制度

一、採取工作制度:

1. 取樣人員在來煤入廠前30分鐘準備好取樣工作。

2. 汽車來煤進廠後,取樣人員及時核對車號、礦名,並做好相應記錄。

3. 經核對無誤後,取樣人員對來煤車輛進行磅前外檢,外檢必須做到每車必檢,外檢合格方可取樣,正常情況下利用入廠煤取樣裝置對來煤進行機械取樣,機械取樣應嚴格按照「入廠煤取樣裝置操作規程」嚴格執行。

4. 機械取樣裝置出現故障或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可人工採取,人工採取應嚴格遵照以下標準:

(1)、汽車煤入廠可按三點迴圈方式取樣,也可在卸車過程中取樣。

(2)、取樣要做到車車取樣,每車採用對角線3個子樣等距分布法進行。

(3)、每車取樣時應挖坑至0.4m以下採取,取樣前應將滾落在坑底的煤塊和矸石清乾淨。採取時不應避開或故意採取煤塊和矸石等。

(4)、採取所使用的取樣鏟的深度和寬度均不應小於被採取煤的最大粒度的3倍。一般採用尖頭鏟,寬250mm,深度300mm。

(5)、採取子樣的數目應按照dl/t567-1995的要求盡量做到每車採取,增加子樣數目,從而提高取樣精密度。

5. 取樣過程中,如遇到煤質較差或有明顯分層的情況,當班人員應及時通知上級主管和物資部門及時協調處理,必要時可進行拍照、攝像。

6. 取樣完畢後,當班人員應對所採子樣數目、重量、礦名編號進行核對,準確無誤後送製樣間。

7. 其它未盡事宜,執行gb/718666-2002《商品煤質量抽查和驗收方法》和《商品煤樣採取方法》規定。

二、製樣工作制度:

為了切實加強燃煤的製樣管理,正確反映入廠煤質化驗結果,根據國家標準《煤樣的製備方法》規定,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制定燃煤製樣工作制度:

1. 製樣前,製樣人員必須對製樣裝置進行認真檢查,同時對製樣裝置和工具都要清掃乾淨,以免汙染煤樣。

2. 收到煤樣後,應按來樣標籤逐項核對,並將煤種、粒度、礦名、收樣和製備時間等項詳細登記在記錄本上,並進行編號。

3. 製樣人員按照編號填寫入廠煤分析單,並經核對無誤後才可製樣。

4. 當天煤樣應及時製備,按國家標準規定的製備程式製成試驗室煤樣。

5. 製樣過程中,不得挑選和捨棄煤塊,矸石等雜物,應按規定進行縮分破碎,全部通過相應的篩子,再縮分製成相應的煤樣。

6. 一般存查煤樣根據規定做好3mm、0.2mm兩種備樣。如有特殊要求,可根據需要決定存查煤樣的粒度和質量。

7. 存查煤樣,除必須在容器上貼標籤外,還應做好容器的封籤,並按規定做好存查煤樣的存放,以備複查。

8. 制送人員每天16:30前,必須將當天所製的煤樣送到化驗室。

9. 製樣班根據規定做好煤樣的儲存和備樣存放工作。

10. 其它未盡事宜,執行國家標準。

二00六年十月三十日

煤場推煤、裝載機管理制度

1. 推煤、裝載機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交通規則,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無論在任何條件下,必須保證人身和車輛、裝置安全。

2. 駕駛員值班期間必須24小時堅守崗位。

3. 駕駛員在上班前十分鐘到班長處領取車輛鑰匙,並在當天工作日誌上填寫清楚車號和工作時間,下班後將車輛及時停入車庫,並將鑰匙**長保管。

4. 駕駛員在停車前、行駛中、收車後要做到「三勤」勤檢查、勤調整、勤保養。

5. 不開帶病車,嚴禁酒後開車,疲勞駕駛,路面不安全不行車。

6. 不准將車輛交給無按規定培訓、無上崗合格證的人駕駛。

7. 裝載機、翻斗車在行駛中斗內嚴禁乘人,裝載機駕駛室乘人不得超過2人。

8. 裝載機、推煤機在煤場和來煤車輛交叉工作時一定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9. 給上煤站上煤時,推煤機與卸煤站橫樑要保持一定距離,不得將明顯雜物推入煤堆或入煤口。

10. 推煤、裝載機駕駛員,不得私自將任何車輛、裝置為他人所用。

11. 駕駛員除日常的技術保養外,在車輛執行250小時要進行一次一級保養,執行500—1000小時分別進行二級和**保養。

12. 根據氣溫、環境情況及時作好相應的防範措施。

煤場監管工作人員管理制度

1. 煤場監管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

2. 煤場監管人員值班時必須佩戴安全帽,穿好反光服。

3. 煤場監管人員必須根據來煤的多少及優劣合理安排卸煤地點,在煤場存放時應分礦、分割槽存放,作好存煤分割槽界限並標明礦名,做好存放記錄。

4. 煤場監管人員要保證煤場道路暢通、車輛行駛有序,卸煤站安全、整潔。

5. 煤場監管人員對卸煤質量要認真監督,發現煤質突變立即匯報執行部領導,嚴禁私自卸煤。

6. 煤場監管人員確認煤車卸入指定地點後,方可在煤票上簽字。

7. 煤場監管人員值班期間對煤堆、卸煤溝情況進行檢查,防止自燃發生。

8. 對煤堆、卸煤溝石塊、雜物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清理。

9. 煤場指揮人員對運煤車輛的錯誤及時進行糾正。

生產車輛加油管理規定(暫行)

1. 生產車輛加油由專人負責管理。

2. 生產車輛加油管理人員對每台車建立用油臺帳,做好每次加油記錄。

3. 煤場油品管理員要做到油與帳相符,日清月結。加油記錄要清楚、詳實。

4. 每台車根據工作量(約240g/kw·h)上班前加好油。並記錄工作時間,標明車號。

5. 領油人員必須在記錄簿上簽名確認。

6. 煤場生產加油必須簽寫上次加油後車輛執行時間。

7. 拉灰渣車輛加油必須簽寫上次加油後車輛行程。

燃運分場煤場安全管理制度

燃運分場煤場安全管理制度 1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燃運分場煤場安全管理的職責 管理理內 本制度適用於燃運分場煤場安全生產的管理 2規範性引用檔案 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事故調查規程 電力工業技術管理規程 安全管理制度 不安全情況調查 統計報告制度 3職責 分場安全辦公室是煤場安全生產的管理以及不安全事件 4...

參考 儲煤場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參考範本 撰寫人部門 時間一 管理目標 確保煤場作業人員人身安全,保證煤場裝置安全 穩定執行,減少煤場風損和自燃損失,合理利用煤場做好堆儲煤工作,做到各煤種介面清晰 分類堆放,保證堆 取 煤及時和準確。二 適用範圍 本規範適用公司內儲 備 煤場的管理。包括煤場區域內所有裝置設施及煤台的管理內...

煤場管理制度

內調煤車輛出入檢查制度 為規範內調煤管理和拉運秩序,杜絕煤炭流失,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內調車輛出入檢查制度 一 內調車輛 包括地銷煤車輛 出入廠區必須將車停在驗車區 攝像頭下 進行查驗 停電或出現特殊情況不能監控檢查時,必須打起車廂,開啟馬槽進行檢查。二 車輛入場檢查專案為票據 塑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