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壓供用電合同 一 範本

2021-04-17 14:21:37 字數 3759 閱讀 5216

合同編號

供電方用電方

單位名稱單位名稱

法定位址法定位址

法定代表(負責)人法定代表(負責)人

授權**人授權**人

****

電傳電傳

郵編郵編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稅務登記號稅務登記號

為明確供電企業(以下簡稱供電方)和用電單位(以下簡稱用電方)在電力**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經濟、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與使用條例》和《供電營業規則》的規定,經供電方、用電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用電位址、用電性質和用電容量

1.用電位址

2.用電性質

(1)行業分類

(2)用電分類

(3)生產班次週休日

3.用電容量

供電方認定用電方用電裝置總容量為________千瓦(具體用電裝置清單見附表)。

二、供電方式

1.供電方向用電方提供交流50hz電源、220/380伏電壓的電源向用電方供電。

2.供電方式採用

(1)供電方從________線路________公用變________號低壓杆接線,向用電方供電。供電容量為________ 千瓦。

(2)用電方對供電可靠性有較高要求時,備用電源採用:

a.供電方從________線路________公用變________號低壓杆接線,向用電方供電。供電容量為________千瓦。

b.由用電方自備電源。自備發電機(或不停電電源ups)容量為千瓦。

3.具體供電接線方式見附圖《供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

三、供電質量

1.在電力系統正常狀況下,供電方按《供電營業規則》規定的電能質量標準向用電方供電。

2.如用電方用電功率因數達不到0.85以上,或用電方諧波注入量、衝擊負荷、波動負荷、非對稱負荷等產生的干擾與影響超過國家標準時,供電方無義務保證其電能質量。用電方應負責採取措施治理,並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四、用電計量

1.電方根據用電方不同電價類別的用電,分別安裝用電計量裝置。用電計量裝置的產權屬供電方。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作為向用電方計算電費的依據。

(1)用電計量安置安裝在_________處,安裝的有功電能表為安培,無功電能表為________安培,電流互感器變比為_______。用於計量 ________用

電量。  (2)用電計量裝置安裝在處,安裝的有功電能表為________安培,無功電能表為________安培,電流互感器變比為________。用於計量________用電量。

2.用電方未按電價分類裝表計量時,供電方對難以裝表計量的________用電量,約定按每月________千瓦時計算,或按每月總用電量的________%計算。隨用電構成比例和數量的變化,供電方每年至少對其核定一次,用電方應當予以配合。

五、電價及電費結算方式

1.計價依據與方式

(1)供電方按照有管理權的物價主管部門批准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電方定期結算電費及隨電量徵收的有關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電價和其他收費專案費率調整時,按調價檔案規定執行。

(2)用電方用電容量在100kw及以上時,按國家規定加裝無功電能計量裝置,實行功率因數調整電費。功率因數調整電費考核標準為________。

(3)按國家規定,供電方對用電方應執行________(分時電價)。

2.電費結算方式

(1)供電方應按規定日期抄表,按期向用電方收取電費。

(2)用電方應在供電方規定的期限內全額交清電費。交付電費的方式為:

a.用電方每月________日定期交付。

b.供電方委託銀行向用電方收取電費。

c  3.按國家規定,用電方向供電方存出電費保證金額元和電能表保證金額元。用電終止時,供電方按規定退還保證金。

4.用電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電費。用電方對用電計量、電費有異議時,應先交清電費,然後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請求電力管理部門調解。

調解不成時,雙方可選擇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其中一種方式解決。

六、供電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經供電方、用電方雙方協商確認,供電設施執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設在________處。________屬於________。分界點電源側供電設施屬供電方,由供電方負責執行維護管理。

分界點負荷側供電設施屬用電方,由用電方負責執行維護管理。

2.供電方、用電方分管的供電設施,除另有約定者外,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如遇緊急情況(當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身**或裝置損壞)而必須操作時,事後應在24小時內通知對方。

3.在供電設施上發生的法律責任以供電設施執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為基準劃分。供電方、用電方應做好各自分管的供電設施的執行維護管理工作,並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約定事項

1.為保證供電、用電的安全,供電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用電方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用電方應當予以配合。用電檢查人員在執行查電任務時,應向用電方出示《用電檢查證》,用電方應派員隨同並配合檢查。

2.用電方在受電裝置上作業的電工,必須取得電力管理部門頒發的《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方准上崗作業。

3.安裝在用電方的用電計量裝置及電力負荷管理裝置由供電方維護管理,由用電方負責保護其完好和正常執行。如有異常,用電方應及時通知供電方處理;如私自遷移、更動和擅自操作的,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一百條第5項處理。

4.用電方的自備發電機組要保證與電網閉鎖。經供電方檢查認定的接線方式不得自行變動。用電方不得自行引入(供出)電源。否則,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一百條第6項處理。

八、違約責任

1.用電方不按期交清電費的,應承擔電費滯納的違約責任。電費違約金從逾期之日起計算至交納日止,電費違約金按下列規定計算:

(1)當年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二計算;

(2)跨年度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三計算。

經供電方催交,用電方仍未付清電費的,供電方可依法按規定的程式停止供電,並追收所欠電費和電費違約金。

2.雙方商定,除本合同另有約定者外,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責任,按《供電營業規則》相關條款處理。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供電方、用電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依本合同之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共同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可選擇下列其中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效力及未盡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電力**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有關法律、規章的規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個性時,則按規定修改、補充本合同有關條款。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3.供電方、用電方任何一方欲修改、變更、解除合同時,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九十四條辦理。在修改、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簽訂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4.本合同自供電方、用電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________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________份。

6.本合同附件包括:

(1(2上述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供電方:(蓋章用電方:(蓋章

簽約人:(簽章簽約人:(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表 用電裝置清單

序號裝置名稱

裝置規範

共計(千瓦)

相電壓(v)

每台容量(千瓦)台數1

2345

6789

1011

12  附圖供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略)

低壓供用電合同 參考文字 範本

合同編號 供電方用電方 單位名稱單位名稱 法定位址法定位址 法定代表 負責 人法定代表 負責 人 授權 人授權 人 電傳電傳 郵編郵編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稅務登記號稅務登記號 為明確供電企業 以下簡稱供電方 和用電單位 以下簡稱用電方 在電力 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 經濟 合理 有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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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電合同範本編制說明

一 制定理由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國家把供用電合同作為一項重要 的法律制度在 電力法 和 電力 與使用條例 中加以確立和規範。供用電合同是我國10大類經濟合同之一,它是確立電力 與使用關係,明確供用雙方權利義務的法律文書,也是運用法律手段進行供用電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為依法建立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