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處理施工合同

2021-04-15 21:22:57 字數 1760 閱讀 8965

發包單位:山西省誠成鑫豐房地產開發****

承包單位:太原市輝海岩土工程勘察檢測****

地基處理(灰土、水泥土擠密樁)施工合同

發包方:山西省誠成鑫豐房地產開發****(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太原市輝海岩土工程勘察檢測****(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位於五台縣境內豐台文苑商貿住宅小區水泥土樁、素土樁工程由乙方施工。根據《合同法》、《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依照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五台縣豐台文苑商貿住宅小區3#、6#、7#、9#樓地基處理工程

二、工程地點:五台縣境內

三、地基處理工程量及工程範圍:

1、地基處理工程量:依據山西柱石建築設計****設計的地基處理工程圖紙

2、工程範圍

機械裝置進場、除錯、樁點測量放線、樁基施工(施工現場水泥土拌合、過篩、運輸、成孔、夯填)等施工內容。(樁位控制點由甲方提供)

四、質量等級:合格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不含水、電費及稅金)

六、合同價款

1、合同綜合單價:水泥土樁每延公尺28元,素土樁每延公尺22元。

2、付款方式:

(1)裝置進場每台付叄萬元進場費。

(2)每個樓座施工期間,甲方付乙方材料費(含機械用材料,維修費)、生活費計壹拾萬元。

(3)每個樓座施工結束時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壹拾伍萬元。

(4)全部工程結束檢測合格後七個工作日內,甲方付款至地基工程總造價的85%,剩餘工程款於2023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付清。

七、工程工期:本工程工期為 60 個有效工作日,工期自開工之日算起。

由於停水、停電、居民干擾,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窩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同時工期順延。

八、雙方職責

甲方負責下列工作:

1、負責辦理各項施工報建手續,開工前向乙方提供座標位置、施工圖紙及工程地質資料,組織現場施工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對施工現場的建築物控制點、軸線點、水準點等進行書面交底。

2、負責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施工場地的施工用水、用電滿足施工需求,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物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

3、負責協調工地周圍因正常施工引起的村民糾紛。

4、現場指派為甲方工地代表,負責對乙方施工進度,質量進行監督管理,及時辦理現場發生的各種簽證和施工中逐項的簽驗工作,並及時協調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事宜。

5、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

乙方負責下列工作

1、開工前編制施工方案,經甲方、監理方審定後執行。

2、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質量驗收規範、施工規範進行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和工期,自覺接受甲方和監理公司的監督檢查。

3、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由乙方面原因造成的人身、機械事故,責任由乙方自己負責。

4、做好各種技術資料的記錄與整理,竣工驗收後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技術資料4份。

5、現場指派為乙方工地代表,及時解決應由乙方解決的事宜。

九、工程驗收

施工發現地質情況與勘察有較大出入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設計單位。如有調整和變更,按新的方案進行施工,費用以實際簽證結算。

十、其它

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質量缺陷或不能滿足需要時,須由乙方採取補救或返工措施,使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合同中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訂補充協議。

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委託**人(簽章承辦人(簽字):

簽訂時間: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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