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處理施工工藝標準

2021-05-22 17:37:15 字數 4965 閱讀 1932

1 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廣東省建築、市政、公路、橋梁地基處理的設計、施工、監測及質量保證。

2 編制依據

本標準根據現行國家標準《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gb5007、《岩土工程勘查規範》、gb50021、行業標準《建築地基處理技術規範》jgj79及廣東省標準《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dbj15—31,結合廣東地區的地質條件、工程特點及施工工法等而制定。

3 基本規定

3.0.1 在進行地基處理設計前,應完成下列工作:

a 收集岩土工程勘察資料、上部結構及基礎設計資料等;

b 確定地基處理的目的、處理範圍和處理後要求達到的各項經濟指標等;

c 了解當地地基處理經驗和施工條件,對於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尚應了解其他地區相似場地上同類工程的地基處理經驗和使用效果等;

d 調查鄰近建(構)築物、地下工程和管線埋設等資料。

3.0.2 在選擇地基處理方法時,宜考慮上部結構、基礎和地基的共同作用。

3.0.3 地基處理方法的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a 根據上部結構型別、荷載大小、使用要求及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結合地形地貌、岩土條件、地下水特徵、環境條件和對鄰近建(構)築物的影響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初定2~3 種可供選擇的地基處理方法、包括由兩種或多種地基處理措施組成的綜合地基處理方法;

b 對初步選出的各種地基處理方法,分別從適用範圍、加固原理、預期處理效果、耗用材料、施工機械、工期要求和對環境的影響等方面進行技術經濟比較,選擇最佳的地基處理方法;

c 對已選定的地基處理方法,宜按建築物地基基礎設計等級和場地複雜程度,在有代表性的場地進行現場試驗或試驗性施工,並進行必要的測試,以檢驗設計引數和處理效果。

若不滿足設計要求時,應修改設計引數或採用其他地基處理方法。

3.0.4 經處理後的地基,當按地基承載力確定基礎底面積及埋深,而需要對復合地基承載力特徵值進行修正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基礎寬度的地基成承載力修正係數應取零;

2 基礎埋深的地基承載力修正係數應取1.0

當受力層範圍內有軟弱下臥層時,尚應驗算下臥層的地基承載力。

水泥土類樁地基及剛性樁復合地基應根據修正後的復合地基承載力特徵值,進行樁身強度驗算。

3.0.5 現行國家標準《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gb 50007 規定應進行地基變形計算且需進行地基處理的建築物或構築物,應對處理後的地基進行變形驗算;

3.0.6 對受較大水平荷載作用或位於斜坡上的建築物和構築物,當建造在處理後的地基上時,應進行地基穩定性驗算

3.0.7 地基處理施工前應編造施工方案。施工技術人員應掌握所承接工程的地基處理目的、加固原理、設計要求和質量標準等。施工中應有專人負責質量控制,並做好施工記錄。

3.0.8 地基處理施工前,應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檢測單位制定詳細的檢測(檢測)方案,對整個施工過程進行嚴密監測(檢測)。當出現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分析處理。

3.0.9 地基處理施工完成後必須按本規範及現行國家有關標準進行工程質量檢驗和驗收。

3.0.10 復合地基載荷試驗應按本規範附錄a 的規定執行。

3.0.11 對於現行國家標準《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gb50007 規定需要進行地基變形計算的建築物或構築物,經地基處理後,應進行沉降觀測,直至沉降達到穩定為止。

4 換填墊層法

4.1 一般規定

4.1.1 換填墊層法用於淺層軟弱地基及不均勻地基處理。

4.1.2 換土墊層材料主要採用砂、砂石、素土、灰土和粉煤灰等。在有充分依據或成功經驗時,也可採用其他質地堅硬、效能穩定、透水性強、無腐蝕性的材料,但必須經過現場試驗方能應用。

5 強夯法

5.1 一般規定

5.1.1 強夯法適用於處理鬆散碎石土、砂土、低飽和度粉土與黏性土、素填土和雜填土等地基。

5.1.2 強夯施工前,應在施工現場選擇乙個或幾個有代表性的試驗區,進行試夯或試驗性施工。

試驗區的數量應根據建築場地複雜程度、建築規模及建築型別確定。當地質情況、工程技術要求相同或相似且已有成熟的強夯施工經驗時,可以不進行專門的試驗區試夯,但在全面強夯施工前應先進行小片施工性試夯。

5.1.3 當強夯施工所產生的振動對臨近建(構)築物或裝置會產生有害的影響時,應設定監測點,並採取挖隔振溝等隔振或防振措施。

5.2 施工工藝

5.2.1 強夯施工前,應將測量基準點設在受施工影響的範圍以外。夯點定位允許偏差不大於±50mm,且夯點應有明顯標記和編號。

5.2.2 強夯法施工機具裝置,應滿足下列要求:

a.錘重可取10~40t 常用15~25t;

b.錘底面形狀宜採用圓形,直徑宜取2.0~3.0m; 常用2.2~2.5m;

c.錘體上宜對稱設定若干個上下貫通的氣孔,孔徑可取200~300mm;

d.錘底靜接地壓力值宜為25~60kpa,對於細顆粒土宜取較小值。

5.3.3 強夯施工宜採用帶有自動脫鉤裝置的履帶式起重機或其他專用裝置。輕重能力宜大於錘重1.5~2.0 倍。採取安全措施防止落錘時機架傾覆。

5.2.4 當場地表土軟弱或地下水位較高,夯坑底積水影響施工時,宜鋪填一定厚度透水性良好的鬆散材料,採用人工降水方法降低地下水位,使地下水位低於坑底面以下2.

0m。坑內或場內積水應及時排除。

5.2.5 強夯施工宜按下列步驟進行:

a 清理並平整施工場地;

b 標出第一遍夯點位置,並測量場地高程;

c 將起重機就位,使夯錘對準夯點位置;

d 測量夯前錘頂高程;

e 將夯錘起吊到預定高度,開啟脫鉤裝置待夯錘脫鉤自由下落後,放下吊鉤,測量錘頂高程,若發現因坑底傾斜時,應及時將坑底填平後再進行夯擊;

f 重複步驟5,按設計規定的夯擊次數及控制標準完成乙個夯點的夯擊;

g 換夯點,重複步驟3~6,完成第一遍全部夯點的夯擊;

h 每一遍夯擊完成後,將場地整平,同時測量整平後的標高;

i 在規定的時間間隔後,進行下一遍夯擊,按上述步驟逐次完成全部夯擊遍數,最後宜用夯擊能量為500~2000kn·m 的滿夯將場地表層鬆土夯實,滿夯的夯印搭接部分不應小於錘底面積的1/5~1/3,並測量夯後場地標高;

j 柱下基礎範圍加強夯單點夯擊能宜為2000~3000kn·m,滿夯,錘印搭接;

k 當滿夯完______成後地坪標高低於竣工要求地坪標高時,可鋪設墊層,並分層碾壓密實。

5.2.6 雨期施工應即使採取有效排水措施,以防夯坑積水,必要時應採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

5.2.7 強夯施工過程中應進行下列檢查工作:

a 開夯前應檢查夯錘重和落距,以確保單擊夯擊能量符合設計要求;

b 每遍夯擊前,應對夯點放線進行複核,夯完後檢查夯坑位置,發現偏差應及時糾正;

c 按設計要求檢查每個夯點的夯擊次數和每擊的夯沉量。

5.2.8 在夯擊過程中,當發現地質條件與設計提供的資料不符時,應及時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處理。

5.2.9 強夯施工過程中應在現場及時對各項引數及施工情況進行詳細記錄。

5.3 質量檢驗

5.3.1 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各項測試資料和施工記錄,不符合設計要求時應補夯或採取其他有效措施。

5.3.2 強夯處理後的地基竣工驗收承載力檢驗,應在施工結束後間隔一定時間方能進行,對於碎石土和砂土地基,其間隔時間可取7~14d;粉土和黏性土地基可取14~28d;當有孔隙水壓力測試時,可按孔隙水壓力消散80%以上時間作為間隔時間。

5.3.3 強夯處理後的地基竣工驗收時,承載力檢驗應採用原位測試和室內土工試驗。原位測試方法可採用現場大壓板載荷試驗和標準貫入試驗或動力觸探等方法。

5.3.4 竣工驗收承載力檢驗的方法,可採用十字板試驗、標準貫入試驗、動力或靜力觸探試驗、載荷試驗等原位試驗方法;試驗的數量,應根據場地複雜程度和建築物的重要性確定,對於簡單場地上的一般建築物,單位工程地基的原位試驗檢驗點不應少於3 點;對於複雜場地或重要建築地基應增加檢驗點數,並應進行載荷試驗,載荷試驗檢驗點數不應少於3點。

6 排水固結法

6.1 一般規定

6.1.1 排水固結法包括堆載預壓法、真空預壓法和動力排水固結法。

堆載預壓法和真空預壓法適用於處理淤泥、淤泥質土和衝填土等飽和軟黏土地基。而動力排水固結法僅適用於淤泥厚度小於7m且變形控制不嚴的工程,並有類似工程參考。

6.1.2 排水固結法處理地基應預先進行岩土工程勘察,查明地基土層的種類、性質及其在水平方向和樹枝方向的分布和變化,查明透水層的位置、地下水型別及地下水補給情況等;應通過土工試驗測定土層先期固結壓力、水平向和豎直向的滲透係數、固結係數、孔隙比和固結壓力關係曲線、三軸抗剪強度和原位十字板抗剪強度等指標。

6.1.3 重要工程應在現場選擇試驗區進行預壓試驗。

在預壓過程中應進行地基豎向變形、側向位移、孔隙水壓力、地下水位等專案的監測並進行原位十字板剪下試驗和室內土工試驗。應根據試驗區獲得的監測資料確定載入速率控制指標、推算土的固結係數、固結度及最終豎向變形等,對原設計進行修正。

6.1.4 在整個場地地基處理過程中,應進行豎向位移、水平位移和孔隙水壓力等專案的動態監測。

根據現場獲得的觀測資料,分析地基的加固效果,並與原設計預估值進行比較,及時修改設計引數,指導全場的設計施工。

6.1.5 對堆載預壓工程,預壓荷載應分級逐漸施加,確保每級荷載下地基的穩定性;對於真空預壓工程,可一次連續抽真空至最大負壓力;而對於動力排水固結工程,在施加強夯動荷載以前,除應在軟土中設定良好的水平和豎向排水系統外,尚應在軟土表面堆填3.

0~4.0m厚填土荷載,以加速軟土排水固結。

6.1.6 當工後沉降和固結後地基承載力滿足設計要求時,方可解除安裝。

6.2 施工工藝

(ⅰ)堆載預壓法

6.2.1 塑料排水板的效能指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且應有足夠的濕潤抗拉強度和一定的抗彎能力。

在施工現場應採取措施防止塑料排水板被陽光照射、破損或汙染,已破損和被汙染的塑料排水板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6.2.2 普通砂井的灌砂量,應按井孔的體積和砂在中密狀態時的幹密度計算,其實際灌砂量(不包含水的重量)不得小於計算值的95%。

普通砂井施工時,應儘量減少成孔對井周_____圍土的撓動,應保證砂井灌砂的密實度。

6.2.3 袋裝砂井的砂袋應採用透水性能好,且具有足夠抗拉強度及一定抗老化和耐腐蝕性的編織布。

灌入砂袋的榨宜用風乾砂,且應振搗密實,直徑應滿足設計要求,砂袋不得中斷、縮頸、膨脹等。砂袋放入井孔後,袋口應用麻繩或鐵絲紮緊。袋裝砂井所用套管內徑宜略大於砂井直徑。

地基處理方案及施工工藝

地基處理施工方案 由我單位施工的沁水藍焰煤層氣有限責任公司職工公寓樓f q軸東側約60m長度範圍內槽底土質為 層卵石,西側基礎跨越壓縮性差異較大的 類土,且強度不能滿足設計要求,應進行地基處理。採用區域性換填方法處理,將西側軟弱土層換填為級配碎石墊層。處理範圍為墊層外邊緣超出基礎外邊緣的寬度與墊層厚...

真空預壓地基施工工藝標準

安徽電力建設第一工程公司企業標準 q aepc t gcc026 2003 真空預壓地基施工工藝標準 2003 12 01發布2004 01 01實施 安徽電力建設第一工程公司工程管理部發布 目次前言 i 1適用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 1 4施工準備 1 5施工工藝 2 5.1主要施...

真空預壓地基施工工藝標準

1 適用範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於碼頭 油罐 水庫 貯礦場等工程中飽和均質粘性土及含薄層砂夾層的粘性土 新淤填土 超軟性土地基採用真空預壓加固工程。2 施工準備 2.1 原材料要求 2.1.1 砂 砂井使用的砂宜用中粗砂,墊層可用中細砂或礫砂 砂的含泥量不大於3 一般不宜用細砂。2.1.2 聚氯乙烯薄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