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電管理辦法 暫行

2021-04-15 10:53:27 字數 4480 閱讀 634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保證電氣工作人員能夠在工作中安全操作,電力系統及電氣裝置能夠安全執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原則

公司各用電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有關安全用電規定和辦法,確保安全用電的原則。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撫順新鋼鐵有限責任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二章安全用電管理職責

第四條裝置處

1、負責安全用電相關管理方法、制度的起草。

2、負責電氣裝置執行管理的技術性支援。

3、負責電氣裝置執行管理及考核。

4、組織電氣裝置的特、重大事故分析及制定防範措施。

第五條生產廠

1、負責執行安全用電管理辦法的實施,保證電氣裝置的安全穩定執行。

2、負責本單位電氣裝置的維護、點檢工作,做好電氣裝置的執行管理工作。

3、負責提報本單位電氣裝置的備品、備件計畫,並上報裝置處審批。

4、負責制定本單位電氣裝置的大、中修及定修計畫,並上報裝置處審批。

第三章電氣裝置分類

第六條高壓裝置:裝置對地電壓在1000v以上者。

第七條低壓裝置:裝置對地電壓在1000v及以下者。

第八條執行中的電氣裝置:係指全部帶有電壓或一部分帶有電壓及一經操作即帶有電壓的電氣裝置。

第四章電氣人員操作要求

第九條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經醫師鑑定,無防礙工作的病症。

2、電工屬於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國家規定的專門業務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3、電氣工作人員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本規程和電氣技術操作規程,受過觸電急救人工呼吸法及消防方法訓練,並經考試合格方能上崗作業。

第十條禁止非電氣人員進行電氣操作,電氣工作人員未熟悉電氣裝置效能前禁止動手作業。進入變、配電所工作時,必須執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安全技術規程的命令有權拒絕,並可以越級上報。

第十一條從事現場作業和高空作業都必須有兩人以上。

第十二條禁止帶電作業,對於生產特殊需要而不能停電者,必須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經領導批准,並安排專人監護後,方可從事低壓帶電工作。

第十三條工作前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

第十四條凡電氣工作人員發現有違反安全規程者,應立即制止;造成事故者,按照裝置管理相關條款執行。

第十五條電氣工作人員所用安全用具、各類裝置,應定期檢查、實驗。如發現有缺陷者,應立即上報,停止使用,以防危害人身及裝置的安全和影響工作質量。

第十六條對新參加電氣工作的人員、實習人員等,必須經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合格,在本崗位熟悉人員的指導下,方可進行操作。

第五章電氣裝置安裝檢修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安裝電氣裝置時,不帶電的金屬外殼部分及變流器和電壓互感器的二次接線都必須接地,以防止裝置絕緣損壞時偶然碰金屬結構部分發生觸電事故。安裝後交使用單位管理,需經常檢查,每年必須實驗一次接地電阻,其阻值必須滿足下列要求:

1、一千伏以上電動機、變壓器外殼、架空地線、避雷器、變流器和電壓互感器二次接線的接地電阻不得大於4歐姆。

2、一千伏以下電動機、變壓器外殼,電訊線的保護線,避雷針地線,電纜外皮,室內配管地線接地電阻不得大於10歐姆。

第十八條落地式配電箱的設定地點宜平整,防止碰撞、物體打擊、水淹及土埋,配電箱附近不得堆放雜物。用電裝置至配電箱之間的距離,一般不應大於5公尺,固定式配電箱至流動閘箱之間的距離最大不應超過40公尺。

第十九條接地線應安裝在便於檢查修理的地方,各裝置的接地線應併聯,禁止串聯連線,其接頭必須清除汙鏽,用螺絲緊固或焊接,不許錫焊。接地線應保證足夠的機械強度和導電率,銅絞線的臨時地線不得小於25mm2,絕對禁止使用鋁線,在中線和接地線中不允許安裝保險絲和自動開關,對高壓裝置接地線的引線,必須安裝鐵管或角鐵保護,防止碰壞。

第二十條電源導線不許纏繞和**在金屬管道和金屬構件上。

第二十一條未經允許不得拉接臨時電源線和使用電爐子等表面熾熱的大功率電器。

第二十二條凡是電器(裝置)自身電源線為單相三相插頭的,應採用已接好地線的三孔插座,接地極不准甩掉不用。

第二十三條 220v照明燈頭的螺絲套必須接中性線,防止碰燈泡螺絲而觸電。

第二十四條區域性照明燈、行燈及標燈,其電壓不應超過36伏,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及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12伏,行燈電源線應使用護套纜線,不得使用塑料軟線。

第二十五條移動電源線必須使用絕緣良好的橡膠護套線,嚴禁使用塑料雙絞線。電線接頭必須壓接牢固,絕緣包紮良好。

第二十六條組合插座及插座電源導線應完好無損,不得吊掛使用,不允許超負荷使用,嚴禁使用偽劣插座。

第二十七條使用電動工具、儀器,在電源中斷、工作停止或離開崗位時要把開關拉開,電動工具,臨時照明以及測量儀表禁止直接往開關上掛或勾在電線上,必須安裝合格的開關和插座。

第二十八條線路絕緣保護安全要求:

1、凡線路分支電線截面縮小地方都要裝設可熔保險絲,絕對禁止用銅線或鋁線代替。

2、線路絕緣電阻不得小於每千伏1兆歐,在潮濕和有腐蝕性氣體的場合不得小於上述值的二分之一。

第二十九條敞開安裝的閘刀開關、接觸器、控制器都必須裝有護罩,不得私自拆除,380伏以上電壓需安裝金屬護罩並接地,否則不許交工使用。閘刀開關必須垂直安裝,由上而下拉合,禁止橫裝,禁止在蒸汽、粉塵、腐蝕性氣體大的地方使用。閘刀開關使用時應裝設與裝置負荷相匹配的保險絲或易熔片,不准用銅絲或鐵絲替代保險絲。

汽油庫和有氧氣、煤氣的危險地方,應安裝防爆開關並置於室外。

第三十條凡移動式裝置及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對漏電開關應定期檢查,做好記錄。失靈的漏電開關應及時更換。

第三十一條電焊機一次電源線宜採用套纜線,其長度一般不應大於3公尺,當採用一般絕緣導線時,應穿塑料軟管或膠皮管保護。

第三十二條在高溫潮濕易受損壞環境敷設線路要穿管,管兩頭要光滑,不許有尖銳的邊稜,管內導線不許有分支和接頭,鐵管必須同時接地。

第三十三條凡露天使用的電氣裝置,應有良好的防雨效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凡被雨淋、水淹的電氣裝置應進行必要的乾燥處理,經測試絕緣合格後,方可再行使用。

第三十四條低壓電線穿過牆壁、地板、梁木或其它隔板必須安裝瓷管,瓷管伸出牆壁12~18㎜,禁止靠近**線或金屬物體50㎜以內。

第三十五條鋪設高壓電纜時,需按安裝規程規定,電纜埋入深度距地面不小於0.7公尺,並應有明顯的標誌,距建築物基礎最小距離0.6公尺,電纜彼此交叉期間土層厚度不得小於0.

5公尺。電纜不得在熱力蒸汽管道上面或下面敷設(交叉除外),可以平行與熱力管道敷設,但其間距離不得小於2公尺。

第三十六條在室外桿上架線時,懸掛高度不得小於6公尺,電壓超過一千伏不得小於7公尺,導線若交叉時,低壓線在高壓線下,其間距離不得小於1.2公尺,66千伏不得小於3.3公尺,高壓線不許在建築物上架設。

第六章電氣裝置執行維護技術要求

第三十七條維護電工必須熟悉車間的電氣線路和電氣裝置的種類和效能,對電氣裝置效能未充分了解前禁止冒險作業。

第三十八條維護電工應嚴格執行每日定期的檢查和巡視制度,檢查電纜、電機、變壓器溫度情況;電纜是否漏油,接頭是否緊密,裝置接地是否良好,定期要進行測試絕緣電阻,絕緣電阻不得小於每伏1000歐姆,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

第三十九條遇大風、大雪及雷雨天氣時,應立即進行配電線路的巡視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四十條車間的小型裝置安裝和新工程驗收和大修驗收,都應按相關的電力規程規定要求進行,不合格的不許投入使用。停用的電氣裝置和電氣線路要徹底拆除,禁止留有隱患。

第四十一條除臨時施工使用或採取措施外不允許架設臨時電線,不允許亂掛燈、儀表、工具和電焊等,應考慮安設必要開關和插座,供電焊和儀表用。

第四十二條嚴禁帶負荷拉隔離開關,應先斷斷路器或磁力接觸器,後拉隔離開關和刀開關,操作高壓時要戴絕緣手套,並站在絕緣皮板上,嚴禁用手碰觸帶電部分進行檢查。

第四十三條執行電動機的裸露轉動部分和高壓電氣裝置必須有護罩和圍欄;電氣裝置繼電保護,避雷保護和過流欠壓保護應處於良好的執行狀態,不允許任意拆除和觸動,若發現失靈或不正常現象,應及時檢查處理;熔斷器內的熔絲,不准更換大容量的保險絲或用銅、鋁絲代替;如原有保護已被拆除應及時恢復處理。

第七章變電所、配電室執行技術要求

第四十四條變電所、配電室每班必須配備兩名以上受過崗位訓練,熟悉安全技術規程和操作技術規程,並能處理一般故障的值班員。電力排程值班員除滿足上述要求外,還應熟悉全公司電力系統裝置情況,繼電保護情況,並能正確處理故障。

第四十五條值班人員在值班中不准擅自脫離工作崗位,應嚴格執行每日與定期的巡視檢查制度,發現執行不正常現象,應及時向維護人員和電力排程報告,並記入執行日記中。

第四十六條值班人員對變電所、配電室的所有電氣裝置應經常認為有電,不可輕舉妄動,不許進入高壓裝置欄內進行工作或巡視。

第四十七條經領導批准允許單獨巡視高壓裝置的值班員和非值班員,巡視高壓裝置時,不得進行其它工作,不得移開或越過遮攔。

第四十八條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裝置時,應穿絕緣靴,並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針。

第四十九條高壓裝置發生接地時,室內不得接近故障點4m以內,室外不得接近故障點8m以內。進入上述範圍人員必須穿絕緣靴。接觸裝置的外殼和架構時,應戴絕緣手套。

第五十條電氣工作人員應定期進行裝置線路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提出檢修計畫,並督促其計畫的實現,使電氣裝置有良好的效能。

第五十一條電氣工作人員發現有礙安全供電的不安全因素,裝置缺陷,保護失靈,不合理的線路等,應及時的反映給有關單位處理,並督促其實施。

第八章工具使用技術要求

安全用電管理辦法

5.2 野外作業使用電源時,應先了解供電電源情況,與相關方取得聯絡,得到認可,選擇適宜的電源。5.3 野外作業時,遇到雷雨天氣進行電源連線,應採取絕緣措施,至少2人配合作業。5.4 外線電工作業或高壓帶電作業時,應有保險措施,禁止單人獨立作業。5.5 在進行吊裝 安裝等作業時,應觀察上空及周圍的高壓...

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辦法

預製二隊 1.目的和適用範圍 1.1.目的 為規範現場非標準配置的臨時性用電線路的安裝和使用管理,避免發生事故,特制定本標準。1.2.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預製二隊所有作業。應用於生產 施工 檢維修等作業臨時性使用380v或380v以下低壓電力系統的設計 安裝 維修 拆除作業。2.術語和定義 2.1...

公司安全用電管理辦法

當工作線路上有感應電壓時,應在工作地點加掛輔助保安線 配電線路停電工作在主地線附近本桿或想念杆無地線時,應加掛輔助保安線,防上返電源 高壓停電工作穿越本桿的低壓線時,應先將輔助保安線封掛在低壓線上,高壓可不另掛,下桿時拆除 掛輔助保安線程式,先掛地 後掛頭,用於防止感應電時應接好地端後接導線端,拆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