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自用汽車貸款合同通用條款

2021-03-22 09:25:59 字數 3518 閱讀 2051

附件一:個人自用汽車貸款合同通用條款

本通用條款是《個人自用汽車貸款合同》(下稱「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專用條款共同構成規範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檔案。

一、 借款人宣告與承諾

1、 借款人具備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 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檔案、資料、憑證等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貸款用途真實合法;

3、 借款人未向貸款人隱瞞截止本合同簽署日已經承擔的重大責任;

4、 若發生可能影響借款人經濟狀況或履約能力的情況,包括但不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承擔重大負債等,借款人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貸款人有權要求且借款人有義務提供新的擔保、更換保證人等。

二、 借款人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所購汽車提供抵押

如借款人以本合同下貸款所購汽車提供抵押,則:

1、 借款人應按約定幾時與貸款人辦妥以貸款人為抵押人的抵押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相關權利憑證交貸款人執管。

2、 借款人申明並保證:借款人對抵押汽車享有合法的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汽車之上沒有其他共有人,或者雖有共有人但借款人已獲所有共有人的書面許可,借款人承諾在簽署本合同前將該書面許可交貸款人儲存;

3、 借款人申明並保證:抵押汽車不存在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設定抵押或其它擔保、虛假交易、虛增交易**等情況;

4、 借款人應妥善保管、保養和維護好抵押物,採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借款人應及時進行,並承擔相應費用。借款人同意隨時接受並有效配合貸款人及其委派的機構和個人對抵押物進行檢查。

5、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全部和部分轉讓、出租、出借、以實物形式出資、改造或以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處分抵押物;經貸款人書面同意的,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用於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6、 在本合同項下貸款獲得完全清償之前,借款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停止其行為。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並為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借款人不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債務,借款人不按要求履行債務的,貸款人有權行使抵押權。

7、 如果由於自然災害、意外事件、侵權行為及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價值減少的,借款人應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並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8、 如果借款人在任何正常還款日或提前還款日未按約定向貸款人進行清償,貸款人有權依法及本合同的約定,行使抵押權。前款所指的正常還款日為本合同中規定的本金償還日、利息支付日或借款人依據該合同規定應向貸款人支付任何款項的日期。/或其他任何款項的日期。

9、 在擔保責任發生後,貸款人應在貸款的訴訟時效期間內行使抵押權。若貸款為分期清償的,則貸款人應在基於最後一期還款起算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日前行使抵押權。

10、 擔保責任發生後,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本合同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貸款人可以與借款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協議不成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物。

處分抵押物所得款項在優先支付抵押物處分費用和本合同專案下借款人人應償付給貸款人的費用後,用於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

11、本合同項下貸款在本合同之外同時存在其他的擔保或保證的,不影響貸款人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及其行使,借款人不得以此抗辯貸款人。

三、保險

1、若依本合同的規定借款人為抵押物辦理保險的,借款人應在貸款實際發放日前,到貸款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抵押物的保險手續,保險險種不得少於貸款人要求的險種,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投保金額不得少於抵押物的賬面價值,保單內容應當符合貸款人的要求,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限制貸款人權利的條件。

2、在本合同項下貸款獲得完全清償之前,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終止、修改或者變更保險,否則貸款人有權代為續保或投保,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借款人承擔,並與因此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一併記入主債權的範圍。

3、本合同簽署後,借款人須及時向貸款人提交該抵押物的保險單並將保險權益轉讓給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貸款獲得完全清償之前,保險單由貸款人執管。

四、借款人違約事件及處理

1、借款人出現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或視為本合同項下違約:

(1)向貸款人提供虛假資料、檔案、資訊或隱瞞重要事實、資料、檔案、資訊,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

(2)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3)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

(4)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所購汽車提供抵押的,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擅自轉讓、出租、出借、以實物形式出資、改造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處分抵押汽車;

(5)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所購汽車提供抵押的,抵押人拒絕辦理或拖延抵押登記,或非因抵押人的其他原因,致使抵押權不能有效設立的;

(6)發生抵押汽車毀損或價值減少的情形,借款人不按貸款人的要求恢復抵押汽車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

(7)發生貸款人認為可能影響借款人或擔保人的經濟情況或履約能力的情況,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擔保人、更換保證人,借款人拒絕;

(8)借款人違約本合同中關於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其他約定;

(9)借款人在與貸款人或中國銀行股份****其他機構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10)貸款人有證據證明借款人與經銷商就本合同項下貸款所購汽車的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生糾紛,且上述糾紛將會影響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的;

(11)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的約定,或在與貸款人或中國銀行股份****其他機構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2、出現前款規定的違約事件時,貸款人有權分別或同時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

(2)宣布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

(3)全部、部分中止或終止受理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項下的業務申請;對於尚未發放的貸款,全部、部分中止或者終止發放;

(4)宣布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項下尚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5)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終止或解除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的其他合同;

(6)要求借款人賠償因其違約而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

(7)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其他賬戶中直接扣劃款項用於清償貸款本息。賬戶幣種與貸款幣種不同的,按扣收時貸款人適用的結售匯牌價匯率折算;

(8)依法及本合同約定對抵押汽車行使抵押權;

(9)行使其他擔保物權;

(10)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11)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五、個人信用資訊授權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發生與借款人有關的下列情形時,可以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查詢借款人的個人信用報告。

1、 審核借款人的個人貸款申請;

2、 審核借款人的個人擔保申請;

3、 對借款人名下已存在的個人貸款或個人擔保進行貸後管理。

4、 受理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貸款申請或其作為擔保人,需要查詢借款人作為法定代表人或出資人信用狀況的。

同時授權貸款人可以將借款人的個人信用資訊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報送。

六、費用

除依法另行確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因本合同訂立、履行及爭議解決發生的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七、其他約定

1、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2、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及聯絡位址,並承諾在通訊及聯絡位址發放變更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汽車貸款合同

簽定地點 內蒙古瑞祥汽車銷售服務 合同編號 201408250l 甲方 內蒙古瑞祥汽車銷售服務 賣方以下簡稱 甲方 乙方 內蒙古陸園 有限責任公司 買方以下簡稱 乙方 丙方擔保方以下簡稱 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甲 乙 丙三方協商同意,現就 乙方定購汽車事宜做如下約定 1 車輛型號 數量 ...

個人汽車貸款擔保合同範本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成都ss投資擔保 位址 彭州市rrrrrrrrrr 丙方 位址 鑑於 1 甲方向彭州民生村鎮銀行 請將具體銀行名稱寫清楚 以下簡稱貸款銀行 申請購車貸款購買貨車從事經營,並委託乙方為其汽車貸款提供保證擔保,乙方同意為甲方汽車貸款提供保證擔保服務。2 甲方以其購買的該車輛為乙方提...

個人汽車貸款申請書

擔保資訊 申請受理狀態 審批已通過 審批未通過經辦人 注 1.售車單位指從事汽車買賣的經銷商 2.提交相關證明檔案 貸款申請審批表 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影印件 配偶的有效身份證件及影印件以及同意抵押的書面證明 居住位址證明 戶口簿或近3個月的房租 水費 電費 煤氣費等收據 職業和收入證明 工作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