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治安責任書

2021-03-20 23:34:55 字數 1020 閱讀 9941

為維護公共場所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合法權益,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根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和《江蘇省公共場所治安管理條例》等規定,特制定如下治安責任書:

一. 公共場所的法定代表人和經營負責人是治安責任人,應當嚴格按照誰主辦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治安責任制,並根據安全保衛需要,建立治安保衛制度,落實治安保衛力量和措施。

二. 公共場所要按規定配備保安人員,從業人員在營業時間內應當統一著裝,並佩戴工作標誌。

三. 公共場所容納的人員不得超過核定人數;公共場所內經檢查合格的見安全條件,如變更,需重新檢查。

四. 公共場所經營者要配合公安機關對公共場所推行技術防範,資訊化管理等科技手段,如實登記所有僱傭從業人員的基本情況和變動情況。

五. 歌舞娛樂場所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遊藝娛樂場所中設定的電子遊戲機,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六. 公共場所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發現在公共場所活動的人有違法犯罪行為的,必須採取適當措施予以制止,並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七.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不得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嚴禁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開設賭場,賭局,引誘,教唆,欺騙,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進行封建迷信活動,販賣,傳播淫穢書刊,影片,錄影帶,錄音帶,**及其他淫穢物品,或者為進入本場所的人員從事上訴活動提供方便和條件。

八. 公共場所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對發生的違法犯罪活動放任不管,不採取適當措施制止的;為發生在本單位的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便利和條件的;為違法犯罪人員通風報信的;發生違法犯罪活動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多次發生違法犯罪活動,經營者有失職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江蘇省公共場所治安管理條例》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 公安機關應當依法開展公共場所的治安檢查,執行公務的人民警察對公共場所進行治安檢查時,應當對檢查情況作出書面記載,並遵守有關執法,執勤規範。

一十. 公安機關應當切實履行《江蘇省公共場所治安管理條例》規定的治安職責,民警在公共場所治安管理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責任書簽名蓋章後生效。

公共場所禁菸制度

一條為了控制菸草危害,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維護公共場所無菸環境,依據愛國衛生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要自覺遵守本制度,不得在禁菸場所吸菸。第三條本單位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包括 法律 法規 規章規定的禁止吸菸場所 第四條凡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應設有明顯禁菸標誌,不設定任何,吸菸器具,不設附有菸草廣告...

公共場所禁菸制度

第一條為了控制菸草危害,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維護公共場所無菸環境,依據愛國衛生相關規定,結合本街道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全街道幹部職工要自覺遵守本制度,不得在禁菸場所吸菸。第三條本單位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包括 一 機關各科室 公共辦公室和會議室 二 機會關所有檔案資料室 三 職工活動室 四 法律...

公共場所安全常識

一 公共場所定義 公共場所,包括賓館飯店 影劇院 學校 歌舞廳 大型商場 超市 體育場館 公共運輸車站 碼頭 候機大廳 大型集會 演出活動等人員高度密集的場所,這些場所容易因小的事故 意外 如停電 失火 鬥毆等 而引起大型的群死群傷事故,其中擁擠 故佔相當比例。二 出現混亂局面後的應對方法 1 在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