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與私營企業的區別

2021-03-20 09:51:15 字數 1046 閱讀 1167

個體工商戶:對註冊資金實行申報制,沒有最低限額基本要求:

(1)有經營能力的城鎮待業人員、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可以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

(2)申請人必須具備與經營專案相應的資金、經營場地、經營能力及業務技術。

(3)個體工商戶有個人經營、家庭經營與個人合夥經營三種組織形式。由於個體工商戶對債務負無限責任,所以個體工商戶不具備法人資格。

(4)企業法人是繳納企業所得稅,而個體工商戶則是繳納個人所得稅.

私營獨資企業:對註冊資金實行申報制,沒有最低限額基本要求:

(1)投資人為乙個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業名稱;

(3)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

(4)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5)有必要的從業人員。

有限責任公司:是低註冊資本10萬人民幣基本要求: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即由2個以上50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需50萬元人民幣以上;以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需50萬元人民幣以上;以商品零售為主的公司需30萬元人民幣以上;科技開發、諮詢、服務公司需10萬元人民幣以上;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個體工商戶優點:

1、個體工商戶是以個人或是家庭為單位進行經營的,不受資金限制,可不要建立財務制度,經營比較靈活,管理較鬆;

2、個體工商戶,採取定額徵收,所以不開票不超過定額,每月可以少繳不少稅 、個體工商戶,可以申請停業復業,很多是假停業實際經營,又可以少繳不少稅個體工商戶,對經營場所經營範圍都沒有特別嚴格的要求;

3、個體工商戶辦理證照快,經營範圍調整方便。

個體工商戶缺點:

不容易做大,稅收較高。

有限責任司優點和缺點:公司有資金的限制、要有章程,有會計和出納,決策是股東會,由董事長或任命的公司經理執行,運作比較規範,是國際上通用的模式。 優點:

公司設立和登出都比較認真規範,可做大做強,產業政策上國家有優惠,員工收入***。

個人獨資企業與個體工商戶的區別

第一 個人獨資企業必須要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合法的企業名稱,而個體工商戶可以不起字型大小名稱,也可以沒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而流動經營。第二 個體工商戶的投資者與經營者是同一人,都必須是投資設立個體工商戶的自然人。而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與經營者可以是不同的人,投資人可以委託或聘用他人管理個人獨資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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