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縣學校領導幹部學年度任職考核辦法

2021-03-19 07:54:24 字數 1688 閱讀 8803

附件:為進一步加強教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客觀、公正地評價學校領導班子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促進學校幹部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根據《中小學校長任職管理條例》,結合我縣學校幹部隊伍實際,制訂本辦法。

一、考核物件

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校級黨政領導(含教研室、成教中心)。上述人員任職不足半年的不參加當年度考核。

二、考核原則

1.堅持客觀、公正、公平評價原則;

2.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評價原則;

3.堅持注重實績評價原則;

4.堅持考核鑑定與群眾評定相結合評價原則。

三、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實績。

德:佔20%。主要考核領導幹部的政治思想表現和廉潔自律情況。

能:佔20%。主要考核領導幹部的學識水平、業務能力。

勤:佔10%。主要考核領導幹部的工作態度、勞動紀律。

績:佔50%。重點考核領導幹部完成工作業績的情況,以學校年度辦學水平考核結果為準。

四、考核程式及實施辦法

考核工作在局黨委領導下由局人事科牽頭進行。

學校領導幹部考核按百分制量化賦分方法,由教職工民主測評、考核組考核和局機關職能科室考核三方面組成。

學校領導幹部考核得分=教職工民主測評得分×30%+考核組考核得分×50%+局機關職能科室測評得分×20%。

1.領導幹部撰寫年度工作述職報告。

2. 教職工民主測評。由考核小組主持召開全體教職工會議,聽取領導幹部的述職報告,並組織全體教職工對領導幹部進行民主測評。

3.考核組考核。考核組通過聽取述職、個別談話、查閱資料、調查核實等形式實施考核,根據考核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後,對每個領導幹部作出評價並賦分。

4.局機關職能科室測評。由考核組組織局職能科室科室長根據各塊工作實效及平時掌握情況進行評價賦分。

5.考核彙總。由考核組對各類考核分數進行統計彙總,計算出考核物件的綜合得分。

6.確定考核等次。根據綜合得分情況,由考核組提出考核等次建議,並把考核總體情況向局黨委匯報。

7. 反饋。考核結束後,由考核組將考核意見和得分情況反饋給被考核物件。

五、考核等次確定

1.考核等次經局黨委會研究最終確定。

2.考核結果以局檔案形式公布。

3.考核結果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檔。

4.有下列情況者,直接認定為不稱職:

(1)學校年度辦學水平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

(2)學校有重大責任事故,造成後果的;

(3)領導幹部本人當年度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4)年度任職考核總分在60分以下的。

六.考核結果運用。

考核結果作為今後學校領導班子調整和領導幹部選拔任用、職務公升降、獎勵懲戒的重要依據。對在考核中發現有明顯不足或不適宜擔任現職的領導幹部,視情分別給予誡勉談話或組織處理。

七.本辦法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表一:

嵊泗縣學校領導幹部年度任職考核民主測評表

附表二:

嵊泗縣學校領導幹部年度任職考核考核組評分表

學校姓名:

附表三:

嵊泗縣學校領導幹部年度任職考核科室評分表

注;請在你認可的相應測評檔次內打「√」。各檔次對應分值分別為很好100分;好90分;較好80分;一般60分;較差40分;差20分;選擇「不了解」的不計人數不計分。

主題詞:領導幹部考核辦法通知

抄送:縣委組織部

嵊泗縣教育局辦公室2023年5月6日印發

學校領導幹部崗位職責

一 校長崗位職責 1 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遵循 憲法 和 義務教育法 確定的基本原則,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組織開展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依法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2 按照教育規律辦學,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和監督,全面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3 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揮領導班子集體的智慧型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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