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荒山合同

2021-03-19 00:19:33 字數 1280 閱讀 7727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1、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山巒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公尺,東西長公尺,四至為南至北至 ,東至 ,西至

2、承包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元,共計元(大寫)。

4、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年承包費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砸樹款),以後每年月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5、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6、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7、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8、甲方在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數目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9、乙方人員在採摘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0、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11、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12、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3、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變更。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乙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章):年月日

承包荒山合同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 調節氣候 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一 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乙方從事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公尺,東西長公尺...

荒山承包合同

甲方 發包方 乙方 承包方 根據集體土地承包法相關法律規定,為村集體經濟發展的需要,甲方將村集體所有的荒山地承包給乙方使用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自願 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 荒山地面積 位置 本塊荒山位於澤州縣鎮村,土地面積為畝。四至為東至 西至南至 北至 二 承包期限...

荒山承包合同 改

乙方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 調節氣候 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該村村委會研究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著自願 公平 誠信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一 承包範圍乙方將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事種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