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黑龍江辰能集團公司派出人員管理辦法

2021-03-16 01:33:53 字數 885 閱讀 1417

第一條派出人員指集團公司正式員工根據工作需要派到集團公司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工作的人員。包括派駐企業經營班子成員和財務負責人。

第二條派出人員由集團公司組織人事部考核,總經理批准。派駐企業經營班子成員由集團公司部長及以上人員出任。

第三條派出人員在派出期間,集團公司保留其人事檔案關係。

第四條派出人員在派出之日起,其工資、福利待遇按派駐企業標準核定並由其承擔。如派駐企業所支付的標準低於集團公司標準,則由集團公司負責支付二者的差額部分。按規定個人應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應於每年一月底之前向集團公司財務審計部一次繳清。

第五條異地工作的派出人員往返哈市的差旅費,由派駐企業核銷。

第六條派出經營班子成員在派出期間向派駐企業總經理或董事會負責,並接受其考核。考核結果在集團公司組織人事部備案。

第七條派出財務負責人業務向集團公司財務審計部負責,工作向派駐企業負責,接受集團公司和派駐企業雙重考核。

第八條派出財務負責人薪酬(工資、社保、福利、獎金等)的發放採取「轉移支付」的方式,即派駐企業根據核定的標準將等額現金轉入集團公司規定帳戶,由集團公司根據雙重考核的結果予以發放。

第九條派出財務負責人是否貫徹集團公司的意圖要作為其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一十條派出財務人員任期採取輪崗制,輪崗期限為兩年。

第一十一條派出人員調離或任期結束前,應由集團公司對其進行離任審計,視審計結果做出調離或輪崗決定。

第一十二條派出人員在任職期滿或派駐企業停止經營時,回集團公司另行安排工作。派出經營班子成員要經過集團公司有關部門的離任審計,審計合格後方可回集團公司工作。

第一十三條本制度由集團公司組織人事部負責解釋。

第一十四條本辦法的修改與補充由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決定。

第一十五條本辦法自總經理辦公會批准,總經理簽發之日起公布、實施。

6黑龍江辰能集團公司重大決策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重大決策的範圍是 集團公司本部 事業部的重大決策及以股東身份對子公司 參股公司行使的重大決策權。一 集團公司本部的重大決策主要內容為 金額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 含1000萬元 的投資及擔保。須經集團公司董事會批准。二 對事業部行使重大決策權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三方面 1 事業部的重大...

黑龍江辰能公司派出辦法2 新華信

黑龍江辰能集團公司派出人員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派出人員指集團公司根據工作需要派到子公司 參股公司工作的人員,包括派駐企業經營班子成員和財務負責人。第二條派出人員由集團公司組織人事部考核,總經理批准。派駐企業經營班子成員由集團公司部長及以上人員出任。第三條派出人員在派出期間,其人事檔案關係由集團公司負...

12黑龍江辰能集團公司專案庫管理辦法

第一條專案庫的定義。專案庫由集團公司投資管理部建立,並具體負責管理,業務人員通過各種渠道蒐集 跟蹤具有投資價值的專案,將其整理入庫,為集團公司及其客戶提供投資專案選擇的平台。第二條第三條專案庫設立的宗旨。專案庫的宗旨是尋找和發掘優秀的專案資源,確保集團公司及其客戶對專案庫中的專案投資具有良好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