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隨訪制度

2021-03-11 16:21:14 字數 864 閱讀 5716

一、成立本轄區重性精神疾病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建立精神衛生**管理網路(街道、居委會、監護人),制定工作計畫。

二、開展重點人群的心理衛生諮詢、心理行為干預、精神疾病預防等服務,早期發現精神疾患病人。

三、開展對慢性或服用維持劑量藥物的精神病人規範診治,對新發現或疑似病人應及時轉診至上級專業機構確診。

四、建立隨訪制度。定期走訪居委會,按疾病分期隨訪精神病人,及時掌握病情變化、**情況、去向,填寫隨訪記錄,進行****指導。

五、指導監護人督促病人按時服藥,觀察可能出現的藥物副反應和精神症狀,動員病人參加社群組織的**活動。

六、病人就診或醫務人員到病人家中診療時,應有家屬或監護人陪同。

七、做好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防治肇事肇禍事件的發生。

八、對「三無」精神病人登記造冊並上報;對生活困難、符合免費服藥**標準的患者,幫助申請享受、發放免費藥物**。

重型精神疾病隨訪制度

一、要定期走訪村(居)委會病人,至少每3個月入戶走訪一次轄區登記在卡的精神病人,按要求填寫「重性精神病患者隨訪服務記錄表」,及時掌握病人變化情況,見面率達90%以上。

二、對新出院患者的第一次隨訪,確定疾病的分期,對患者及家屬進行****指導,完整填寫隨訪記錄。

三、對疾病期、波動期、人在戶不在、戶在人不在的精神病人進行隨訪,了解病人的病情變化、**情況、去向,填寫隨訪記錄。

四、指導監護人督促病人按時服藥,觀察患者可能出現的藥物副反應和精神症狀,動員患者參加專業機構、村(社群)組織的**活動。

五、隨訪期間發現生活困難,符合免費服藥**標準的患者,與有關部門協商,使患者享受免費藥物**。

六、入戶隨訪前應了解患者家庭的基本情況,提前與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幹部聯絡,並通知患者家屬,尤其對病情不穩定患者的隨訪要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精神病管理工作制度 一 切實加強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的領導 按照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工作規範 和 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規範 的要求,通過家屬自報 社群報告 精神病收治醫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鑑定機構反饋等渠道,掌握重性精神疾病的線索,採取分片包乾 進村入戶的方式,逐一排查確認...

重性精神疾病培訓

重性精神疾病是指精神活動嚴重受損導致對自身健康狀況或者客觀現實不能完整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身行為的精神疾病。患者由於大腦功能失調導致認知 情感 意志和行為等精神活動出現不同程度障礙,表現為幻覺 妄想 思維障礙 行動紊亂等,並且社會生活能力嚴重受損。主要包括精神 症 情感性障礙 偏執性精神病 雙相障礙...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

電白區 衛生院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 1.成立本轄區重性精神疾病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計畫,定期召開例會。2.開展重性精神疾病流行病學調查,準確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況,實行動態管理,及時準確將相關報表上報至市重性精神疾病領導小組工作辦公室。3.開展重點人群的心理衛生諮詢 心理行為干預 精神疾病預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