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師範學院志願服務條例草案

2021-03-08 15:30:40 字數 4100 閱讀 580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促進和規範湖北第二師範學院志願服務,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推進校園文明與和諧社會建設,保障志願者及其組織的合法權益;同時進一步推動我校志願者行動向規範化、特色化、專業化方向發展,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條例。本校區域內的志願者、志願者組織及其服務活動均適用本條例。

第二條湖北第二師範學院志願者協會(以下簡稱校志協)在共青團湖北第二師範學院委員會(以下簡稱校團委)指導下,負責組織、協調、管理和指導全校志願服務工作,維護志願者合法權益,建立和完善志願服務績效評價和激勵機制。

第三條根據湖北第二師範學院實際情況,校志願者協會在各學院設分會,分會之間關係平等, 聯絡密切;各院系志願者協會組織機構設定與校志願者協會保持一致,均受校志願者協會日常管理。

第四條湖北第二師範學院校志協口號是:奉獻友愛互助進步

第五條本校區域內的志願者、志願者組織及其服務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二章註冊志願者

第六條本條例所稱的志願服務是指志願者不為物質報酬,基於良知、信念和責任,自願地用自己的勞動為社會和他人提供服務和幫助的公益性行為;

志願者組織是指從事志願服務的非營利性的公益組織,包括志願者協會及其下設的志願服務站、專項志願服務隊;

註冊志願者是指按照一定程式在團組織、志願者組織註冊登記、參加服務活動的志願者。志願者是指經個人申請、志願者組織登記,參加志願服務活動的個體。

第七條各院系團委(直屬團總支)對志願者組織及其服務活動進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

第八條校志協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分工,責任到人,積極穩妥地做好志願者註冊資訊登記、統計及管理等工作;完善管理使用,指定會員管理部負責志願者的註冊管理工作,加強培訓,不斷提高管理人員的技能和水平,並制定和完善註冊系統的管理使用規定。

第九條湖北第二師範學院內符合以下條件的教師、學生,經過自願申請後均可以在校志願者協會註冊,成為註冊志願者:

(一)熱愛祖國、熱愛黨、熱愛人民,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有奉獻精神,有志於和樂於參與志願服務活動;

(三)願意接受和服從所在志願者組織和相關部門的管理和協調,為需要的人和事提供服務;

(四)遵守和自願服從《湖北第二師範學院志願服務條例》及《湖北第二師範學院青年志願者管理條例》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條志願者享有以下權利:

(一)享有志願服務真實、準確、完整的資訊;享有志願服務必需的條件和必要的保障;享有志願服務教育培訓的機會;

(二)在協會會員大會上有選舉、被選舉、發言、討論、提議的權利;

(三)享有作為某項活動的發起人向理事會申請協助活動實施的權利;

(四)請求開展志願服務活動的組織幫助解決在志願服務活動中遇到的問題;

(五)有困難時優先獲得志願者組織和其他志願者提供的服務;

(六)對志願者組織進行監督,提出意見和建議;

(七)其他依法享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志願者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履行志願服務承諾或者協議約定的義務,完成志願服務工作;

(二)退出志願服務活動時,履行合理告知的義務;

(三)保守在參與志願服務活動過程中獲悉的個人隱私、商業秘密或者其他依法受保護的資訊;志願者不得向接受志願服務的組織或者個人索取、變相索取報酬;

(四)志願者有維護協會名譽貫徹協會宗旨、發揚協會精神的義務。

第十二條志願服務的範圍主要包括:

(一)扶貧濟困、扶弱助殘、幫老助幼;

(二)支教助學、衛生防疫、科技推廣、文體服務;

(三)環境保護;

(四)精神撫慰;

(五)法制與社會公德宣傳、法律援助;

(六)其他社會公益服務。志願服務的重點應當是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優撫物件、城鎮下崗失業人員、農村特困人口和其他有特殊困難需要幫助的社會成員以及大型社會公益活動。

第三章志願者權益維護

第十三條提倡對志願服務有需求的組織或者個人通過志願者組織獲得志願服務。

第十四條志願者組織應當加強相互之間的聯絡和協調,發布有關志願服務的資訊,組織開展培訓、諮詢、宣傳、交流等活動。

第十五條志願者組織與志願者之間、志願者組織與接受志願服務的組織或者個人之間,應當就志願服務的主要內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要求簽訂書面協議的,應當簽訂書面協議。

志願者組織安排志願者從事志願服務活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簽訂書面志願服務協議:

(一)對人身安全、身心健康有較高風險的;

(二)連續三個月以上專職服務的;

(三)為大型社會活動提供志願服務的;

(四)組織志願者在本校區域以外開展志願服務活動的;

(五)組織境外人員開展志願服務活動的。

第十六條志願服務協議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志願服務內容、時間和地點;

(二)參加志願服務的條件;

(三)志願者的培訓;

(四)志願服務成本的分擔;

(五)風險保障措施;

(六)志願者責任的免除;

(七)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八)爭議解決方式;

(九)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志願者組織和其他開展志願服務活動的組織為志願者安排志願服務活動,應當與志願者的年齡、身體等條件相適應,與志願服務專案所要求的知識技能相適應,不得安排志願者從事超出約定範圍的志願服務活動。

第十八條志願者組織和其他開展志願服務活動的組織應當為志願者從事志願服務活動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醫療等條件和保障,開展相關的知識和技能培訓,為志願者配發志願者標誌,幫助志願者解決與志願服務活動相關的實際困難。

第十九條志願者組織和其他開展志願服務活動的組織應當為志願者建立基本狀況和服務情況的檔案或者記錄卡。未經志願者本人同意,不得公開檔案記載的個人資訊或者向第三方提供志願者的個人資訊。

第二十條志願者組織和其他開展志願服務活動的組織應當與接受志願服務的組織或者個人協商,根據需要為志願者辦理相應的保險。

第二十一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他人從事志願服務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志願服務的名義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活動。

第四章志願服務績效評價

第二十二條志願服務績效評價標準

湖北第二師範學院志願者協會對我校志願者集體和註冊志願者的志願服務活動按照本條例進行認證、表彰和懲罰。

第二十三條註冊志願者和志願服務組織參與績效評價須符合以下條件:自覺服從校志願者協會協調、管理,嚴格遵守管理制度,團結互助,工作卓有成效,提高湖北第二師範學院志願者整體水平。

第二十四條註冊志願者績效評價

校級、院系志願者組織依據志願者已認定的服務時間的長短和服務活動的質量進行績效評價。

註冊志願者為志願服務工作作出突出貢獻者即每學期累計服務時間達三十小時可申報「湖北第二師範學院志願服務標兵」稱號;累計服務時間達到五十小時可申報「湖北第二師範學院志願服務之星」稱號;達到相關標準的即可向校志願者協會行政事務部申報相關稱號或更高的榮譽。

第二十五條志願服務集體績效評價

志願服務集體參與績效評價,每學期累計組織開展服務活動二十次可向校志願者協會申報「優秀志願服務集體」;累計組織開展服務活動三十次並卓有成效的可向校志願者協會申報「最佳志願服務集體」稱號。

參評志願服務組織將彙總材料報送校志願者協會初評,並參加公開答辯。初評後報校團委批准後必須予以公示。

符合條件的志願服務組織申報可在每學年第二學期期中整理材料向校志願者協會提出表彰參評申請,校志願者協會根據其提供的材料、既往考評資料對志願服務組織進行評估並安排公開答辯並報校團委批准,由校團委將評估結果在全校進行公示。

第二十六條註冊志願者及志願服務組織處罰

註冊志願者長期不參加所在志願服務組織活動的,無故缺勤所在志願者組織的例會或活動三次及以上的,行為違背志願服務宗旨的,違反各項管理條例規定及國家法律法規、學校紀律規定的,經所在志願服務組織提請校志願者協會批准予以勸退。被撤銷志願者身份的在處罰決定生效後一年內不得向志願者組織提出重新加入組織的申請,一年後重新提出申請經審批後才可恢復志願者身份。

第二十七條志願服務組織不服從校志願者協會統一管理的,長期不開展活動的,行為違背志願服務宗旨的,以及違反本服務條例及各項規定和國家法律法規、學校紀律的,由校團委在充分聽證的基礎上對其予以處罰,處罰方式從限期整改直至要求解散,並及時予以公示。

,一年後由校團委審批後才可恢復成立志願服務組織。

第二十八條志願者、志願者組織、接受志願服務的組織或者個人在志願服務活動中發生爭議的,可以內部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校志協提請仲裁。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其修改、變更、解釋權屬於湖北第二師範學院志願者協會。

第三十條本條例自2023年4月21日起施行。

湖北第二師範學院志願者協會簡介

湖北第二師範學院志願者協會 簡稱 志協 始建於1995年 初始名為湖北教育學院青年志願者服務總隊 2006年更名為湖北教育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2008年更名為湖北第二師範學院志願者協會,是全校四大校級學生組織之一,承擔著全校志願服務 社會實踐 西部支教 基層掛職等工作職能,是乙個伴隨著學校快速成長的...

湖北第二師範學院註冊青年志願者服務反饋表

注 1 此 中最後兩項為受服務者填寫,其餘各項為志願組織或活動負責人自行填寫。若為個人活動則自行填寫。2 湖北第二師範學院學院青年志願者服務證 在簽章及服務認證 星級評定時須攜帶此 及 湖北第二師範學院註冊青年志願者服務名單 3 此表影印有效。湖北第二師範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2007年4月27日製表 ...

湖北第二師範學院武當太極協會章程

章程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湖北第二師範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武當太極協會,簡稱二師武當太極。英文譯名為 wudang taiji association。第二條武當太極協會是以推廣武當太極拳為特色的湖北民族傳 統武術協會。武當太極協會屬於大學生社團,接受大學生社團聯合會的認可,接受校團委的支援,在技術上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