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消防設施施工及驗收規範(防排煙系統篇)
1.1 裝置及配件進場
1.1.1 一般規定
1 主要裝置應有裝箱清單、裝置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書和產品效能檢測報告等隨機檔案,進口裝置還應具有商檢合格的證明檔案。所有產品的型號、規格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2 裝置安裝前,應進行開箱檢查,並形成驗收文字記錄。參加人員為建設、監理、施工和廠商等方單位的代表。
3 裝置就位前應對其基礎進行驗收,合格後方能安裝。
4 裝置的搬運和吊裝必須符合產品說明書的有關規定,並應做好裝置的保護工作,防止因搬運或吊裝而造成裝置損傷。
1.1.2 風管
1 普通風管的材料品種、規格、效能與厚度等應符合設計和現行國家產品標準的規定。金屬風管的鋼板或鍍鋅鋼板的厚度不得小於表7.1.2的規定。
表1.1.2 鋼板風管板材厚度(mm)
檢查數量:按材料與風管加工批數量抽查10%,不得少於5件。
檢查方法:查驗材料質量合格證明檔案、效能檢測報告,尺量、觀察檢查。
2 防火風管的材料品種、規格、效能與厚度等應符合設計和現行國家產品標準的規定;
風管的本體、框架與固定材料、密封材料等必須為不燃材料,耐火極限應符合設計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材料與風管加工批數量抽查10%,不得少於5件。
檢查方法:查驗材料質量合格證明檔案、效能檢測報告,觀察檢查。
1.1.3 風管部件
1 防火閥和排煙防火閥必須符合產品標準的規定,並具有相應的產品合格證明檔案。
檢查數量:按種類、批抽查10%,不得少於2個。
檢查方法:核對產品的合格證明檔案、效能檢測報告。
2 電動的防火閥、排煙防火閥、排煙口和送風口的驅動裝置,動作應可靠。
檢查數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於1個。
檢查方法:核對產品的合格證明檔案、效能檢測報告、觀察或測試。
1.1.4 風機
1 防、排煙風機必須符合產品標準的規定,並具有相應的產品合格證明檔案。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核對產品的合格證明檔案、效能檢測報告。
1.1.5 其他附件
1 擋煙垂壁應採用不燃材料或難燃材料製作,活動擋煙垂壁的驅動裝置動作應可靠。
檢查數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於1個。
檢查方法:核對產品的合格證明檔案、效能檢測報告、觀察或測試。
2 電動的排煙窗的驅動裝置動作應可靠。
檢查數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於1個。
檢查方法:核對產品的合格證明檔案、效能檢測報告、觀察或測試。
1.2 防、排煙系統的施工
1.2.1 一般規定
1 防、排煙系統的施工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並制定必要的施工方案,施工圖紙修改應有設計單位的變更通知書或技術核定簽證。
2 承擔防、排煙系統工程專案的施工企業,應具有相應的工程施工承包資質及相應的質量管理體系。
3 防、排煙系統的裝置安裝,應符合其產品說明書的有關要求。
1.2.2 管道系統的施工
1 對風管製作質量的驗收,應按其材料、系統類別和使用場所的不同分別進行,主要包括材質、規格、強度、嚴密性與成品外觀質量等項內容。
2 管道系統安裝完畢後,按系統類別進行嚴密性檢驗,檢驗以主、幹管道為主。其強度和嚴密性要求應符合設計或下列規定:
1) 風管的強度應能滿足在1.5倍工作壓力下接縫處無開裂;
2) 風管的允許漏風量,應符合以下規定:
低壓系統風管 ql≤0.1056 p0.65 [m3/(h·㎡)]
中壓系統風管 qm≤0.0352 p0.65 [m3/(h·㎡)]
排煙管道均按中壓系統的規定。
式中:ql ,qm ——系統風管在相應工作壓力下,單位面積風管單位時間內的允許漏風量[m3/(h·m2)];
p ——指風管系統的工作壓力(pa),風管系統按其系統的工作壓力劃分為三個類別,見表7.2.2,其中防、排煙系統為低壓、中壓系統。
表1.2.2 風管系統類別劃分
3) 磚、混凝土風道的允許漏風量不應大於矩形風管規定值的1.5倍;
4) 低壓系統的嚴密性檢驗可採用漏光法檢測,檢測不合格時,作漏風量測試;中壓系統應在漏光法檢測合格後,作漏風量測試。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檢查產品合格證明檔案和測試報告,並進行系統的強度和漏風量測試。
1.2.3 金屬風管的製作和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風管的最小壁厚應按表1.2.3選用;
2 風管的連線採用法蘭連線,風管法蘭材料規格應按表1.2.3-1選用。
表1.2.3-1 矩形風管法蘭
3 風管的接縫應採用咬口連線,風管的密封,應以板材連線的密封為主,必要時可輔以密封膠嵌縫或其它方法密封,密封面宜設在風管的正壓側。
4排煙管道的隔熱層應採用厚度不小於40mm的不燃絕熱材料(如礦棉、岩棉、矽酸鋁等),絕熱材料的施工應按根據《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43-2002的有關規定執行。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尺量、觀察檢查。
1.2.4非金屬風管的連線應符合下列規定:
1法蘭的規格應分別符合表1.2.4的規定,其螺栓孔的間距不得
大於120mm;矩形風管法蘭的四角處,應設有螺孔;
2採用套管連線時,套管厚度不得小於風管板材的厚度。
表1.2.4 無機玻璃鋼風管法蘭規格(mm)
檢查數量:按加工批數量抽查5%,不得少於5件。
檢查方法:尺量、觀察檢查。
1.2.5 磚、混凝土風道的製作應保證管道的氣密性,灰縫必須飽滿,內表面水泥砂漿面層應平整。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
1.2.6 管道的安裝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 管道的規格、安裝位置、標高、走向,應符合設計要求,現場管道介面的配置,不得縮小有效截面;
2 風管吊、支架的安裝應根據《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43-2002的有關規定執行;
3 風管與磚、混凝土風道的連線介面,應順著氣流方向插入,並應採取密封措施;
4 送風口、排煙口與管道的連線應嚴密、牢固;
5 管道與風機的連線宜採用法蘭連線,或採用不燃材料的柔性連線。如風機僅用於防排煙時,可不用柔性連線。
6 風管穿越隔牆時,管道與隔牆之間的空隙,應採用水泥砂漿等非燃材料嚴密填塞。
檢查數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於1個系統。
檢查方法:核對材料,尺量、觀察檢查。
1.2.7 管道部件的安裝
1 送風口、排煙口應可靠地固定在設計位置上,表面平整、不變形,調節靈活。排煙口距可燃物或可燃構件的距離不應小於1.5m。
檢查數量:按數量抽查30%,不得少於5件。
檢查方法:尺量、觀察檢查。
2 常閉排煙口、送風口的手動驅動裝置應設在便於操作的位置,預埋套管不得有死彎及癟陷,手動驅動裝置操作應靈活。
檢查數量:按數量抽查30%,不得少於5件。
檢查方法:尺量、觀察及操作檢查。
1.2.8防火閥、排煙防火閥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安裝的方向、位置應正確;
2 手動或電動裝置應靈活、可靠
檢查數量:按數量抽查20%,不得少於5件。
檢查方法:尺量、觀察及動作檢查。
1.2.9 風機的安裝
1 風機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設在混凝土或鋼架基礎上,並不設減振裝置;若排煙系統與通風空調系統共用需要設定減振裝置時,不應使用橡膠減振裝置;
2) 型號、規格應符合設計規定,其出口方向應正確;
3) 風機外殼至牆壁或其它裝置的距離不應小於600mm;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依據設計圖核對,觀察檢查。
2 排煙風機宜設在該系統最高排煙口之上,排煙風機宜設定機房,機房與相鄰部位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h的隔牆、1h的樓板和甲級防火門隔開。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依據設計圖核對、觀察檢查。
1.2.10 其它附件的安裝
1 排煙窗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型號、規格應符合設計規定,其設定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2) 手動開啟裝置的安裝應能保證正常的使用功能,並便於操作;
3) 電動排煙窗的驅動裝置應靈活、可靠。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依據設計圖核對,動作檢查。
2 擋煙垂壁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型號、規格應符合設計規定,其設定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2) 活動擋煙垂壁與建築結構(柱或牆)面的縫隙不應大於60mm,由數塊擋煙垂簾組成的連續性擋煙垂壁各塊之間不應有縫隙;
3) 活動擋煙垂壁的手動操作裝置的安裝應能保證正常的使用功能,並便於操作;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依據設計圖核對,動作檢查。
1.3 系統除錯
1.3.1 一般規定
1 系統除錯所使用的測試儀器和儀表,效能應穩定可靠,其精度等級及最小分度值應能滿足測定的要求,並應符合國家有關計量法規及檢定規程的規定。
2 系統除錯,應由施工單位負責、監理單位監督,設計單位、與建設單位參與和配合。系統除錯的實施可以是施工企業本身或委託給具有除錯能力的其它單位。
3 系統除錯前,承包單位應編制除錯方案,報送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批准;除錯結束後,必須提供完整的除錯資料和報告 。
4 防排煙系統的試運轉及除錯,應包括下列專案:
1) 裝置單機試運轉與除錯;
2) 系統聯動試運轉與除錯。
1.3.2 裝置單機運轉與除錯
1 對常閉的送風口、排煙口進行手動開啟、復位試驗。執行機構動作應靈敏,脫扣鋼絲的連線應不鬆弛,不脫落。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動作檢查。
2 對自動排煙窗、活動擋煙垂壁進行手動開啟、復位試驗。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動作檢查。
3 送風機、排煙風機的運轉和除錯應包括下列專案:
1) 手動開啟風機,風機應正常運轉30min,葉輪旋轉方向應正確、運轉平穩、無異常振動與聲響。
消防排煙規範
5 淨空高度小於12m的中庭可開啟的天窗或高側窗的面積不應小於該中庭地面積的5 2 3 防煙樓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開的陽台 凹廊或前室內有不同朝向的可開啟外窗自然排煙時,該樓梯間可不設防煙措施。2 4 排煙窗宜設定在上方,並應有方便開啟的裝置。第三節機械防煙 3 1 下列部位應設定獨立的機械加...
消防排煙天窗設計規範
高層建築防火消防消防排煙天窗設計規範 第一節一般規定 1.1 高層建築的防煙設施應分為機械加壓送風的防煙設施和可開啟外窗的自然消防消防排煙天窗天窗設施。1.2 1.3 一類高層建築和建築高度超過32m的二類高層建築的下列部位應設消防消防排煙天窗天窗設施 1 長度超過20m的內走道。2 面積超過100...
消防驗收規範
第四章系統的驗收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4.1.1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竣工驗收,應在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監督下,由建設主管單位主持 設計 施工 除錯等單位參加,共同進行。第4.1.2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驗收應包括下列裝置 一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裝置 包括各種火災探測器 手動報警按鈕 區域報警控制器和集中報 警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