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及其檔案管理制度OK

2021-03-04 00:23:28 字數 757 閱讀 7708

一、目的:

為了更好地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維護員工的身體健康,保證健康監護檔案的連續性和完整性,更好地為公司員工服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及《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的要求特制定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二、檔案資料的歸檔範圍:

1. 健康監護檔案內容

1.1 健康監護台賬。

1.2 職業健康體檢結果報告。

1.3健康體檢綜合分析報告。

1.4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職業健康檢查結果;職業病診療等有關個人健康資料。

2. 職業病診斷檔案

總務部應建立職業病診斷檔案並永久儲存,檔案內容應當包括:

2.1 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2.2 職業病診斷過程記錄

2.3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的診斷用所有資料;

2.4 臨床檢查與實驗室檢驗等結果報告單;

2.5 現場調查筆錄及分析評價報告。

三、借閱:

1. 各有關部門、單位到管理部查閱檔案資料者,須徵得管理部主管領導同意,並履行登記手續,對所查內容、利用目的作詳細登記。

2. 總務部為所需藉、調資料的部門和個人提供影印材料。

3. 檔案原始材料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的,須經主管領導批准方可。

4. 借閱檔案材料必須履行登記、簽字手續,一般情況下,外借期限不超過一周。

5. 對借閱的檔案資料,必須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不得在檔案資料上標記、塗改或撕頁、拆卷等。歸還時檔案人員要進行檢查,保證檔案完整無損。

9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及其檔案管理制度

為了保護職工健康和維護企業權益,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的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妥善儲存,特制訂本制度。1.勞資部負責為每一位職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妥善保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 一 勞動者職業史 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二 相應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

9 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及其檔案管理制度

為了保護職工健康和維護企業權益,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的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妥善儲存,特制訂本制度。1.勞資部負責為每一位職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妥善保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 一 勞動者職業史 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二 相應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

9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及其檔案管理制度

為了保護職工健康和維護企業權益,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的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妥善儲存,特制訂本制度。1.勞資部負責為每一位職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妥善保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 一 勞動者職業史 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二 相應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