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管理規定

2021-03-04 00:04:49 字數 1290 閱讀 5220

第四條公司人員工作變更或辦公地點變更時,應及時向行政部匯報,及時進行公司定人、定置管理檔案的更新工作。

第四章網路安全管理

第一條所有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公司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禁止在工作時間內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當事人全權承擔。

第二條禁止破壞、盜用電腦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危害電腦網路安全活動;禁止故意製作、傳播電腦病毒等破壞性程式者行為;

第三條禁止工作時間使用公司電腦玩遊戲、聽**、看vcd或***、使用**或類似軟體進行非工作性質聊天。

第四條禁止洩露公司的ip位址。

第五條未經允許,禁止對電腦資訊網路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第六條未經允許,禁止對電腦資訊網路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進行和其他黑客活動。

第七條最後離開公司的員工負責關閉網路連線電源。所有工作人員離開公司時都必須關閉自己電腦(特殊電腦除外)。

第五章罰則

1、違反《軟體管理》第一條,給予100元/次的處罰,部門領導加倍處罰。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負全責。

2、沒有按照公司規章制度要求而造成資料丟失及硬體的損壞,給予100元/次的處罰,部門領導加倍處罰。

3、未做備份致使電腦內的重要資料丟失,給予當事人100元/次的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有權追償經濟損失。

4、未得到行政部允許自行連線網路,給予當事人100元/次的處罰,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全責。

5、未經許可使用他人電腦者,給予當事人100元/次的處罰。

6、發生以下事項,給予當事人50元/次的處罰:

(1)作為主伺服器的聯網電腦使用人在工作時間未開機(特殊情況除外),影響他人工作的;

(2)作為主伺服器的聯網電腦未按規定設定密碼的;

(3)公司人員工作變更或辦公地變更未及時向行政部匯報,行政部不能及時統計的。

7、擅自檢視、修改、刪除他人的檔案內容,給予當事人100元/次的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視具體情況給予500-1000元/次的處罰,必要時有權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8、違反《網路安全管理》第二條,給予1000元/次的處罰,並負責賠償由此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

9、違反《網路安全管理》第三條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當事人1000元/次的處罰。

10、違反《網路安全管理》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給予當事人500元/次的處罰,並對由此發生的一切後果負全責。

11、違反《網路安全管理》第七條,給予當事人50元/次的處罰,造成損失由當事人負全責。

第六章其它

第一條此規定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此前與之相衝突的條款,同時廢止。

第二條此規定的最終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

網路出版服務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網路出版服務秩序,促進網路出版服務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 出版管理條例 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 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網路出版服務,適用本規定。本規定所稱網路出版服務,是指通過資訊網路向公眾提供網路出版物。本規定所稱網路出版物,是指通過資...

公司網路管理規定制度

2 公司重要電子文件 資料和資料務必儲存在除作業系統盤外的硬碟空間,嚴禁將重要檔案存放在桌面上。六計算機安全防護管理 1 公司內部使用移動儲存裝置,使用前需先對該儲存裝置進行病毒檢測,確保無病毒後方可使用。2 進入公司郵箱或私人郵箱,不要隨便開啟來歷不明的郵件及附件,同時開啟防毒軟體進行郵件監控程式...

校園網路安全管理規定

1 學校資訊化分管領導全面負責學校網路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學校各項網路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設和落實。2 設定校園網路管理員,負責校園網路的各項技術維護工作,確保學校網路的正常執行,並負責對本校的網路使用者進行管理。3 建立學校網路資訊內容管理制度,設專人負責發布和審查學校 的資訊內容發布,防止本校網路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