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資計算

2021-03-04 00:04:49 字數 1249 閱讀 7522

2.全月病假,

1)非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 (基本工資×70%)×應扣工資基數 + 基本工資×30%

當月所得工資= 基本工資-應扣病假工資

2)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 = (1000×70%)×應扣工資基數 + 1000×30%

當月所得工資 = 1000 – 應扣病假工資

若員工當月所得工資低於上海市最低工資的80%,則以上海市最低工資的80%支付。

三、新勞動法病假工資規定、勞動法病假規定如何發放、病假工資如何計算?

1.《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第21條規定: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在病休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的約定支付病假工資。用人單位支付病假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上海市勞動保障局關於病假工資計算的公告》

疾病休假工資標準: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2)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

3)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4)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5)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疾病救濟費標準: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

1)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

2)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

3)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4)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待遇低於本企業月平均工資40%的,應補足到本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但不得高於本人原工資水平、不得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5)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低於當年本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應補足到當年本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

3.《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第50條規定:

職工因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醫療,在一年時間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企業按下列標準支付病傷假期工資:

1)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百分之六十;

2)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百分之七十;

3)工齡滿十年及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百分之八十。

第52條規定:

職工在領取疾病或非因工負傷救濟費時,如其所得救濟費數額低於該企業平均工資百分之四十的,企業應按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百分之四十發給,但不得高於本人工資。

病假工資規定及病假工資計算

三 連續病假工資的計算係數 1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病假工資 又稱疾病休假工資 是按照連續工齡分別確定的 1 連續工齡不滿兩年者,病假工資為本人工資的60 2 連續工齡滿兩年不滿四年者,病假工資為本人工資的70 3 連續工齡滿四年不滿六年者,病假工資為本人工資的80 4 連續工...

病假工資計算標準

病假,是指勞動者因疾病或非因工受傷,企業批准停止工作進行治病休息的期間。不少企業錯誤地認為,勞動者生病沒有為企業提供勞動,因此企業就可以不必支付任何報酬。其實,勞動者在 期間,不僅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而且用人單位需要按照法定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病假工資。由於病假工資的支付而發生的勞動爭議時常見諸報端。...

病假工資如何計算

病假工資的計算,首先要確定兩個變數,一是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二是病假工資的計算係數。1.病假工資的基數按照以下三個原則確定 1 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 職位 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 工資集體協議 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 工資集體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