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種管理制度

2021-03-03 23:58:36 字數 874 閱讀 8569

1、為了加強公司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複審工作,提高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和安全技術素質及實際操作技能,減少和避免工傷事故的發生及職業危害,保障員工的安全和健康,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種作業人員是根據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指在勞動過程中,易發生職業危害和**事故,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

3、在本制度中,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含以下幾個作業內容。

3.1電工作業(含配電工,電氣裝置的裝、執行、檢修、維修);

3.2 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

3.3經國家批准的其它的作業。

4、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4.1 必須年滿18 周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工種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認真負責,遵章守紀;

4.3 按上崗要求,技術業務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並取得地、市以上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做到持證上崗;

5、凡公司需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報市建委安排進行培訓、考核、發證,操作證到期的人員要按期限進行培訓複審。無操作證者,嚴禁上崗作業。

6、 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及複審工作,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7、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和複審費用,由單位進行支付,由於學員考核不及格需進行補考或再次參加培訓複審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8、特種作業人員要佩證上崗,並要按「操作證」限定的作業內容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犯規定,強迫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9、《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是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要妥善保管,不准塗改、轉借。

10、特種作業人員脫崗一年以上,再上崗時需重新進行安全技術教育,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特殊工種管理制度

1.目的 規定特殊工種安全管理要求。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特殊工種管理。3.責任者 安全部門 保衛部門 特種作業人員。4.職責範圍 4.1.安全部門責除爆破作業以外的其它特種作業管理。4.2.保衛部門責爆破作業的管理。4.3.安全部門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管理。4.4.特種作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工種...

特殊工種管理制度

本工程的特殊重要性要求堅決杜絕任何重大 事故的發生,而根據特殊工種的特殊性決定了抓好特殊工種的管理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環節,對特殊工種的教育工作是保證施工現場安全的一種有力措施,根據其特殊性和我工程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安全教育制度。1 特殊工種的教育,由公司安全部統一教育考核,由北京市勞動局和城建集團...

特殊工種管理制度

1.目的 規定特殊工種安全管理要求。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梁場特殊工種管理。3.責任者 安全部 工程部 計畫財務部 特種作業人員。4.程式 4.1特殊工種的範圍 4.1.1起重機械 含指揮 作業 4.1.2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 4.1.3壓力容器操作 4.1.4高 低壓電工 4.1.5電焊 氣割。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