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聯電容器用串聯電抗器設計選擇標準CECS3291

2021-03-03 23:27:50 字數 2547 閱讀 1346

目錄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環境條件

第三章技術引數選擇

附錄一名詞術語

附錄二計算公式

附錄三本標準用詞說明

附加說明

第一章總則

第1.0.1條併聯電容器用串聯電抗器(以下簡稱電抗器)的設計選擇必須執行國家的技術經濟政策,並應根據安裝地點的電網條件、諧波水平、自然環境等,合理地選擇其技術引數,做到安全可靠、經濟合理。

第1.0.2條本標準適用於變電所和配電所中新建或擴建的6~63kv併聯電容器裝置中電抗器的設計選擇。

第1.0.3條本標準所指電抗器是串聯於高壓併聯電容器迴路中的電抗器,該電抗器用於限制合閘湧流,減輕電網電壓波形畸變和防止發生系統諧波諧振。

第1.0.4條電抗器的設計選擇,除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第二章環境條件

第2.0.1條電抗器的基本使用條件:

一、安裝場所:戶外或戶內;

二、環境溫度

三、海拔:不超過1000m;

四、相對濕度:對於戶內電抗器月平均相對濕度不超過90%,日平均不超過95%;

五、**裂度:設計**基本裂度為8度;即水平加速度0.3g,垂直加速度0.15g;

六、戶外式最大風速為35m/s;

七、電抗器的外絕緣洩漏比距不應小於2.5cm/kv。對於重汙穢地區可以取3.5cm/kv。

第2.0.2條選用電抗器時,應按當地環境條件校核,當環境條件超出其基本使用條件時,應通過技術經濟比較分別採取下列措施:

一、向製造廠提出補充要求,製造符合當地環境條件的產品;

二、在設計中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如採用戶內布置、水沖洗、減震裝置等。

第三章技術引數選擇

第一節電抗率的選擇

第3.1.1條電抗率的選擇,應使裝置接入處n次諧波電壓含量和電容器上n次諧波電壓值均不超過有關標準規定的限值。

第3.1.2條當僅需要限制合閘湧流時,宜選用電抗率為0.1%~1%的阻尼電抗器。

第3.1.3條為抑制5次及以上諧波電壓放大,宜選用電抗率為4.5%~6%的電抗器;抑制3次及以上諧波電壓放大,宜選用電抗率為12%~13%的電抗器。

第3.1.4條在電力系統諧波電壓較大時,應由非線性用電裝置所屬單位負責採取限制諧波的措施,在採用交流濾波電容器裝置時,電抗器應按濾波電抗器的要求選擇。

第二節額定值

第3.2.1條電抗器的基本額定引數,應選擇下列規定值:

一、額定頻率:50hz;

二、相數:1φ或3φ;

三、系統額定電壓

四、額定電抗率

第3.2.2條電抗器的額定電流應和與其串聯組合的電容器或電容器組的額定電流相等。

第3.2.3條電抗器的額定端電壓應等於與其串聯組合的一相電容器額定電壓的k倍,其值見表3.2.3。

第3.2.4條電抗器的額定容量,應等於與其串聯組合的電容器或電容器組額定容量的k倍。

第三節主要技術效能

第3.3.1條電抗器在額定電流下的電抗值偏差,應在下列範圍之內:

對於每相電抗值的偏差,不應超過三相平均電抗值的±2%。

鐵芯電抗器在工頻1.8倍額定電流下,其電抗值偏差不得超過額定電抗值的-5%。

第3.3.2條電抗器應能承受下列最大短時電流而不得出現任何熱的和機械的損傷。

一、鐵芯電抗器應能承受25倍額定電流持續2s;

二、空心電抗器為額定電抗率的倒數倍,但不宜超過25倍額定電流持續2s;

當電抗器流過的短時故障電流超過上述電流時,應採取措施。

第3.3.3條電抗器應能承受下列穩態過電流;

一、電抗器應能在工頻1.35倍或工頻加諧波合成電流方均根值為1.2倍的額定電流下連續執行;

二、有特殊要求時,電抗器可在工頻加諧波合成電流方均根值為1.3倍的額定電流下連續執行。

第3.3.4條電抗器應能承受合閘湧流的衝擊而不得產生機械損傷。

第3.3.5條電抗器的絕緣水平,應分別符合表3.3.5-1和表3.3.5-2的要求。

電抗器的匝間絕緣應能在工頻加諧波電壓峰值下長期執行。

第3.3.6條電抗器的套管出線端子間,出線端與箱殼間以及支援絕緣子帶電部分對地間的淨距,應符合表3.3.6的規定。

第3.3.7條適用於第3.3.3條第一款的電抗器的溫公升試驗電流為工頻1.35倍額定電流;適用於第3.3.3條第二款的電抗器的溫公升試驗電流應與廠家商定。其溫公升限值分別不超過表3.3.7-1和表3.3.7-2的規定。

第3.3.8條在工頻額定電流下,電抗器的損耗值不宜大於表3.3.8的規定值。

第3.3.9條在工頻額定電流下,電抗器的聲級水平不得超過表3.3.9的規定。

第3.3.10條設計選擇電抗器時,廠家應提供下列技術引數:

一、電抗器名稱;

二、型號;

三、系統額定電壓(kv);

四、額定頻率(50hz);

五、額定端電壓(kv);

六、額定容量(kvar);

七、額定電抗(ω/φ);

八、額定電流(a);

九、損耗值(w/var);

十、相數;

十一、總重(kg);

十二、油重(kg);

十三、外形尺寸及安裝尺寸;

十四、最大短時電流(ka);

十五、聲級水平(db)。

併聯電容器用串聯電抗器設計選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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