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賄賂管理辦法2019

2021-03-03 23:12:48 字數 2560 閱讀 8768

1.目的:

禁止和預防一切商業賄賂發生。

2.適用範圍:

在公司範圍內從事物料採購、委外加工、設施工程、業務銷售、裝置採購和維護、質量監督等經濟

活動以及人、財、物管理過程中之相關工作人員適用本辦法。

3.相關定義

賄賂:是指供貨商或合作商為獲取公司批量及長久的立即或未來訂單或商業合作關係,而給予公司相關負責人員個人或其親屬的「回扣」、「退佣」、「招待」、「娛樂」、「置業」、「就業」、「國內或國外旅遊」、「饋贈」、「購物折扣」及其他一切物質或精神上有直接受益的開支。

4. 責任和義務

4.1.公司管理部及審核室作為預防商業賄賂的監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4.1.1.遵照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工作;

4.1.2.加強對重要崗位、重要環節人員廉潔從業的監督與管理;

4.1.3.貫徹落實《**商廉潔協議書》,加強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堅持標本兼治,完善制度建設,對重要崗位、重要環節人員廉潔從業情況進行真實記錄;

4.1.4.負責對公司執行本辦法的情況進行跟蹤監督檢查。

4.2.在重點環節、重點崗位人員實行預防商業賄賂協議制,重要崗位人員個人和與業務往來的單位或

個人向公司簽訂《**商廉潔協議書》。

4.3.協議人應遵循以下工作職責:

4.2.1.嚴格履行在協議書所約定的內容;

4.2.2.禁止任何形式的商業賄賂行為;

4.2.3.自覺接受預防商業賄賂監管部門(管理部及審核室)的管理;

4.2.4.若違反協議,服從監督管理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5.違約行為

5.1.金錢方式(包括現金,贈與銀行卡,贈與有價**,如購物卡、提貨單、娛樂場所會員卡、打折卡、代幣券**)賄賂對方的購銷業務履行相關人員、高管人員等。

5.2.實物方式(包括贈送或借予家電、裝置、健身器材、汽車、住房等實物)賄賂對方的購銷業務履行相關人員、高管人員等。

5.3.消費方式(包括娛樂消費、旅遊、國內或國外考察等方式)賄賂對方的購銷業務履行相關人員、高管人員等。

5.4.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以朋友名義提供各種好處、活動**、賭博中故意輸錢、性賄賂、給予賬外回扣等方式)賄賂對方的購銷業務履行相關人員、高管人員等。

6.不構成違約行為

6.1.雙方「經理級」以上幹部及其指派人員因業務需要而參加供貨商或合作商舉行的餐會,但餐會後

無其他任何性質的娛樂活動;

6.2.公司員工拜訪供貨商或合作商,基於商業接待禮儀招待的工作餐;

6.3.供貨商或合作商給予印有商標或公司名稱的小紀念品;

6.4.年節或平時個人饋贈的小禮品、地方特產;

6.5.基於商業接待禮儀,提供住宿、交通等與購銷業務履行相關的工作方便;

6.6.工作需要的樣品、夾具、裝置、等輔助類工具。

6.7.供貨商或合作商給予折扣或佣金,如實入賬的。

7.公司內部違約責任:

7.1. 一旦有發生對外單位索賄或者暗示收受好處時,相關負責人要同其講明我司《反賄賂管理辦法》。

7.2. 公司將對一切行賄行為進行調查,如果情況屬實,視情節輕重給予加重處罰或解除勞動合同,並追究法律責任;且部門主管負連帶性的督導失職之責任。

7.3.**者應積極配合監管部門做好反賄賂調查(見附件二《反賄賂調查表》),並接受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根據公司相關管理辦法給予的處分意見。

8.**商或合作商違約責任:

8.1.如一旦發現**商或合作商違反以上任何一條違約行為規定的,本公司將有權單方面取消正在生產,以及已經生產完並未交貨的訂單,並扣押此**商所有的貨款。

並可單方解除與**商之間的交易合同,自書面解除通知送達**商之日起,雙方的交易合同立即解除。

8.2.供貨商或合作商因違反違約行為的,除7.

1辦法或經由法院訴請,由供貨商或與有利益關係的單位賠償公司的名譽及其他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公證費、保全費、擔保費、調查取證費的一切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

8.3.供貨商或合作商的違約行為構成犯罪的,本公司有權向有關機關報案,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法律責任。

9.爭議解決

由於違反《**商廉潔協議書》而引起的任何法律糾紛,將依法在公司所在地的管轄法院處理。

10.全公司各部門、各崗位及工作人員都要切實遵守上述承諾事項,接受合作夥伴、社會和各方面的監督,如有違反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舉報**:**** 分機***。

11.此辦法由人力資源課制定/修訂,並呈總經理核准後生效,從2023年11月1日開始實施。

核准審查制定:

工會:附表一:

**商廉潔協議書

(舉報**:******分機

一. ****(以下簡稱「****」)

合作之**商須遵守以下條款:

1.**商在與**** 合作期間不得向**** 員工或其親屬進行任何賄賂或給付其不正當利益,或有直接或間接圖利****員工或其親屬等行為。

2.如****員工對**商要求收受任何賄賂及其它不正當利益,或有直接或間接圖利自己或其親屬之行為,**商須向**** 檢舉並提供相關證據。

3.如**商知悉其它與**** 合作之**商有違反本協議規定之行為,**商須向**** 檢舉並提供證據。

4.**商不可接受****員工以個人名義或借用他人名義與其進行交易,並從中謀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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