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公共場所禁菸專項監督檢查的通知1

2021-03-03 20:35:29 字數 1059 閱讀 9483

市衛生監督局各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提高全社會對吸菸危害的認識,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進一步加強全市公共場所禁菸工作,經研究,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公共場所禁菸專項監督檢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專項監督檢查時間

2023年5月20日-2023年6月20日

二、專項監督檢查範圍

轄區內各級各類公共場所,以住宿、就餐、商超、娛樂等室內公共場所為重點。

三、檢查內容

(一)室內公共場所是否設定醒目的禁止吸菸警語和標誌;

(二)是否開展吸菸危害健康的宣傳;

(三)是否配備專(兼)職人員對吸菸者進行勸阻;

(四)是否在禁止吸菸場所內擺放吸菸器具;

(五)是否設定自動售煙機;

(六)是否發現有吸菸行為和菸頭。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公共場所的禁菸工作直接關係公眾健康,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禁菸工作的重要性,認真貫徹落實《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切實履行職責,做好公共場所禁菸監督工作。

(二)積極宣傳,強化意識。各所要積極主動地開展公共場所禁菸宣傳工作,通過加強**的宣傳和教育,提高群眾的禁菸意識,營造良好的禁菸氛圍。各公共場所單位要在顯著位置懸掛著金屬材質的控菸警示標誌牌,衛生管理員佩戴禁菸勸導員標誌,對吸菸者進行勸阻,開展吸菸危害健康的宣傳。

(三)依法監督,狠抓落實。各所要組織衛生監督機構認真實施公共場所禁菸監督檢查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責令改正。市衛生局衛生監督局將適時組成督導組對各所檢查情況進行督導,結果記入城市綜合管理及季度考核。

(四)認真總結,及時上報。各所要認真做好公共場所禁菸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的總結,並於2023年6月25日前將工作總結(紙質版本和電子版)報市衛生局衛生監督局環境與學校衛生監督科。

聯絡人:沈潔**:3132620

附件1:2023年蚌埠市公共場所禁菸監督檢查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2023年蚌埠市公共場所禁菸監督檢查表

單位名稱單位位址:

負責人聯絡**:

衛生許可證號場所類別:

注:在符合的檢查情況前打「√」。

公共場所禁菸制度

一條為了控制菸草危害,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維護公共場所無菸環境,依據愛國衛生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要自覺遵守本制度,不得在禁菸場所吸菸。第三條本單位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包括 法律 法規 規章規定的禁止吸菸場所 第四條凡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應設有明顯禁菸標誌,不設定任何,吸菸器具,不設附有菸草廣告...

公共場所禁菸制度

第一條為了控制菸草危害,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維護公共場所無菸環境,依據愛國衛生相關規定,結合本街道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全街道幹部職工要自覺遵守本制度,不得在禁菸場所吸菸。第三條本單位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包括 一 機關各科室 公共辦公室和會議室 二 機會關所有檔案資料室 三 職工活動室 四 法律...

公共場所禁菸宣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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