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接待管理辦法

2021-03-03 22:47:35 字數 1583 閱讀 2839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有關公務接待的規定,切實採取措施,落實厲行節約,根據市委《關於進一步規範公車使用、公務接待、國內公務考察管理的通知》(市委辦[2008]122號)檔案要求,結合本辦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公務接待原則

1、堅持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公務接待中做到規範公務、簡化禮儀、務實節約、杜絕浪費。

2、區、縣(市)基層單位來人原則上不安排宴請,確需安排用餐的一般應安排在機關食堂就餐。

3、本辦人員赴基層單位的原則上不參加宴請,如確因工作需要,不得領取伙食補助費。

4、嚴禁利用公務接待之名套取現金、採購禮卡、消費卡,嚴禁將個人接待、生活性支出列入公務接待,嚴禁擅自超標準開支接待費和在其他預算指標內列支接待費。

5、年度公務接待嚴格按照預算執行,預算指標下達後不得突破預算指標。

二、公務接待申報審批

6、公務接待實行申報審批制度。實行分管財務領導「一支筆」審批和審批人、經辦人、審核人「三人分離」審核制度。各處在公務接待之前,負責接待經辦人應如實填寫《公務接待申報表》,按要求填寫清楚接待的單位、人數、來訪事由和陪同人員等,經處室負責人、財務審核簽字後,報辦分管財務領導批准,經批准後做好接待工作。

7、接待來賓(簽約專案企業負責人)需要贈送杭州宣傳品的,填寫《公務接待申報表》時要明確填寫宣傳品的數量、單價和金額,按處室負責人、財務審核、辦分管財務領導、辦主要領導批准的程式批准後,由綜合處負責統一購買、記帳和領用,嚴格控制在杭州以外購買宣傳品。

8、嚴格控制接待標準和陪同人數,不准擅自提高接待標準。招商引資和支援浙商創業創新工作中,因特殊情況需提高接待標準的,由經辦處室提出,須報辦主要領導批准後執行。

三、公務接待操作辦法

9、外省市單位來杭考察、調研的接待工作,按辦領導批示落實接待工作。一般由經辦處室擬訂接待方案,報負責接待的辦領導同意,由經辦人填寫《公務接待申報表》,報經辦領導批准後,按批准接待標準和接待方案落實接待工作。

10、組織赴外地考察、調研、招商等活動需要列支接待費用的,外出前由承辦處填寫《公務接待申報表》,按規定報批,依照批准標準執行,未經批准的不得列支接待費用。

11、與區、縣(市)和市級有關單位共同組織活動,以及招商引資和支援浙商創業創新活動需要列支接待費用的,由經辦處室在組織活動前填寫《公務接待申報表》,按規定程式報批後,依照批准標準執行,未經批准的不得列支接待費用。

四、公務接待報銷程式

12、公務接待實行「一事一結」的結算辦法。接待經辦人在每筆接待完成後,應在公務卡授信額度內用,使用公務卡支付,並取得相應財務報銷和銀行卡付款單證。不具備刷卡條件的,1000元以下的可用現金支付,1000元以上的必須以支票和網銀形式支付結算。

13、公務接待完成後一周內辦理報銷手續。接待經辦人員應填寫《公務接待審核表》和《報銷單》按規定程式報批,與附批准的《公務接待申報表》、食宿正式發票、銀行卡付款憑證,按財務報銷規定辦理報銷手續。對憑證內容要素不全、手續不齊,超出公務接待批准指標的,財務部門一律不予報銷。

五、其他

14、提倡食堂用餐。公務接待用餐,首先選擇機關食堂用餐,確需在飯店、賓館接待的,必須嚴格按照批准的接待標準和預算執行。

15、實行公務接待經費定期公開制度。每半年在班子內部公開一次,並根據上級要求適時向社會公開。

16、本辦法自制訂之日起執行。

2023年3月6日

公務接待管理辦法

公務接待管理規定 為了進一步規範中心公務接待管理工作,厲行節約,勤儉辦事,按照 對口接待 熱情節儉 總額控制 統一審批 的原則,特制定本規定 一 接待範圍和物件 1 上級部門來我中心檢查指導工作的領導和工作人員 2 外地來我中心參觀考察的領導和工作人員。二 公務接待審批程式與規定 1 公務接待由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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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機關公務接待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根據 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 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 和 xx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 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公務,是指出席會議 考察調研 執行任務 學習交流 檢查指導 請示彙報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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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12年04月19日 青島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為規範市社機關公務接待工作,嚴格控制經費支出,防止鋪張浪費,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根據 和省 市的有關檔案精神,結合市社實際,特制定本辦法。一 接待原則 1 統籌管理的原則 市社機關的接待工作統一由辦公室管理,並具體承辦接待工作。2 對口接待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