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人員做好工作交接的技巧

2021-03-03 22:46:06 字數 1213 閱讀 8970

編者按:很多沒有接觸過實際財務的人,都不知道如何進行交接。主要有以下幾個步驟。

一些準備進入財務界打拼的準會計,相信在開始工作前已經給自己充滿了電。對於財務知識的掌握,甚至許多實務操作的流程,相信已經輕車熟路。但是,很多沒有接觸過實際財務的人,都不知道如何進行交接。

主要有以下幾個步驟:

1、交接前的準備工作

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工作交接前,必須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製會計憑證的應當填製完畢。

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結出餘額,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後加蓋經辦人印章。

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

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公章、現金、有價**、支票薄、發票、檔案、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應在移交清冊上列明會計軟體及密碼、會計軟體資料盤、磁帶等內容。

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應將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問題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介紹清楚。

2、移交點收

移交人員離職前,必須將本人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部向接管人員移交清楚。接管人員應認真按照移交清冊逐項點收。

具體要求是:

現金要根據會計賬簿記錄餘額進行當面點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員發現不一致或「白條抵庫」現象時,移交人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查清處理。

有價**的數量要與會計賬簿記錄一致,有價**面額與發行價不一致時,按照會計賬簿餘額交接。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加以說明,由移交人負責。

銀行存款賬戶餘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如有未達賬項,應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餘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的餘額核對相符;對重要實物要實地盤點,對餘額較大的往來賬戶要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

公章、收據、空白支票、發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須交接清楚。

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交接雙方應在電子計算機上對有關資料進行實際操作,確認有關數字正確無誤後,方可交接。

3、專人負責監交

為了明確責任,會計人員辦理工作交接時,必須有專人負責監交。通過監交,保證雙方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真辦理交接手續,防止流於形式,保證會計工作不因人員變動而受影響;保證交接雙方處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不允許任何一方以大壓小,以強凌弱,或採取非法手段進行威脅。(**:

中國教育**)

關於做好工作交接的通知

各部門 各子公司 根據高新集團機構改革工作的安排,為做好工作人員雙向選擇後的崗位調動和工作交接事宜,確保各項工作有序 穩妥地過渡,現將工作交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交接內容 1 工作交接 需詳細說明已完工作 正在處理的工作和後續工作安排,具體包括各項工作內容 工作進度 工作計畫 相關聯絡人和聯絡 等...

財務人員如何辦好離職交接

財務人員離職前可能需要交接的資料 1 以前年度的所有憑證 所有賬本 2 交接最近3年的納稅申報底單 3 將銀行對賬單和賬目上進行核對 4 交接現金,並和現金賬進行核對 5 如果管理合同,還要交接所有合同,並核對金額 6 交接發票,並核對數量 7 財務章交接 8 公司的進出貨往來有關的賬本,有利於了解...

財務人員工作交接審計檢查規定

制度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範和加強財務人員工作交接管理,保證離職時保密資訊 工資資料 物料用品的順利移交,確保會計核算與財務控制的正常工作秩序。根據財政部頒布實施的 會計基礎工作規範 內部會計控制規範 等規定,接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與公司財務中心內部調動和與公司脫離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