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總論部分第十章合同的解釋

2021-03-04 09:54:47 字數 3105 閱讀 4724

合同法練習題集

第十章合同的解釋

名詞解釋題

1.合同解釋

2.文**釋

選擇題(一)單項選擇題

1.在有權合同解釋場合,解釋的主體是( )。

a.法院和仲裁機構 b.法官和律師

c.仲裁員和律師 d.消費者協會

2.( )對合同作出的解釋,對當事人具有拘束力。

a.人民代表大會 b.受訴法院 c.律師 d.消費者協會

3.李某向張某借款1000元,合同約定2023年10月1日償還。合同到期後,李某說當時約定是陰曆的2023年10月1日,而張某認為是陽曆的2023年10月1日。幾經爭論,張某同意陰曆的2023年10月1日還款,本案屬於( )。

a.合同解釋 b.合同變更 c.合同解除 d.合同轉讓

(二)多項選擇題

1.2023年甲向乙借款3000元,借據中有「借期一年,明年十月十五前還款」字樣,落款時間為「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後來二人就還款期限問題發生爭執,法院查明「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即公元2023年10月15日,故認定還款期限為2023年10月15日。法院運用了哪幾種合同解釋規則?

( )(2023年司考)

a.文**釋 b.整體解釋 c.目的解釋 d.習慣解釋

簡答題合同解釋的目的。

案例分析題

a地的甲與b地的乙是朋友。因為甲急需用錢,便找到乙,向乙借了26 000元。急切之間,甲只是寫了一張欠條,雙方沒有再作其他約定,甲拿著26 000元錢便離開了。請回答下列問題:

⑴乙何時可以要求甲歸還欠款?甲何時可以向乙歸還欠款?為什麼?

⑵某日,甲在歸還一部分欠款之後,要回了原來的欠條,重新寫了一張欠條給乙。甲寫明:「甲借乙26000元,今還欠款10000元。

」在註明日期、簽署名字之後,甲將欠條還給了乙。由於後來甲、乙關係惡化,乙便提起訴訟,要求甲歸還剩餘的16000元。但甲辯稱,其已經還了16000元,現在只欠乙10000元。

除此欠條之外,別無其他證據。那麼,法院應認定甲還欠乙多少款項?

論述題試述合同解釋的原則。

參***

名詞解釋題

1.合同解釋,是指法官和仲裁員依據一定的事實,遵循有關的原則,對合同的內容和含義所作出的說明。

2.文**釋,是指對於合同所使用的詞句按照客觀的通常理解進行解釋。

選擇題(一)單項選擇題

1.a。任何人均可對合同進行解釋,但有權解釋只能由受理合同糾紛的法院或仲裁機構作出。

2.b。人民代表大會不會對當事人之間的合同作出解釋,而受理案件的法院則可以對合同作出解釋,並且其解釋屬於有權解釋。法院對合同所作的解釋本身即屬於合同內容,具有合同約束力。

3.a。當事人對於合同條款的含義產生爭議,後來經過協商而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此為合同解釋。如果構成合同變更,前提是合同中爭議的「2023年10月1日」已經確定為陽曆的2023年10月1日,後來變更為陰曆的2023年10月1日。

(二)多項選擇題

1.ab。我國有陰曆、陽曆之分,2023年雙方訂立合同,合同中使用的「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可以對應陽曆日期,法院認定為2023年10月15日,運用了文**釋。雙方約定「明年十月十五前」還款,而合同中對於時間標準應當遵循同一標準,而不應同時使用陰曆與陽曆,所以還款期限為2023年10月15日。

對此,法院又運用了整體解釋。

簡答題在合同內容不明確或者存在漏洞時,需要對合同進行解釋,合同解釋的目的在於:第一,對於合同的成立與生效進行判斷。這需要考慮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達成了一致,或者是否已經作出了履行,從而來確定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判斷合同是否已經成立、生效。

第二,明確合同的內容。在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時,需要根據不同的合同解釋原則來**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填補合同漏洞。合同解釋的主要目的便在於確定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而非代替當事人訂立合同。

案例分析題

⑴乙可以隨時要求甲歸還欠款,甲也可以隨時向乙歸還欠款,但要給對方留出必要的準備時間。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如果當事人對於履行期限約定不明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⑵在訴訟中,唯一的證據便是甲寫給乙的欠條。而由於「還」字是多音字,如讀為「huan」的話,可以理解為甲向乙歸還了10000元,剩餘16 000元未償還;如讀為「hai」的話,可理解為至今甲還剩餘10000元未償還。在本案中,甲與乙之間的合同屬於口頭合同,書面的借條只是證明口頭合同的證據。

後來甲要回原來的欠條,重新寫了一張欠條,這仍應認定為證據,而非合同。甲、乙均用此證據來證明自己主張的事實。乙是原告,主張甲只是還了10000元,還有16000元未償還。

一般來講,民事訴訟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規則,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5條第2款規定:對合同是否履行發生爭議的,由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甲為債務履行人,因此甲應對歸還了16 000元的事實負舉證責任。

由於雙方不能提供進一步的證據,而「還」字又有多種理解,所以,甲到底還了多少錢的事實處於真偽不明的狀態,法院應作不利於舉證責任承擔者甲的認定,即甲只是歸還了10000元,尚欠乙16000元。

論述題合同解釋有不同的解釋原則,組合形成了合同解釋體系。合同解釋規則主要有:

⑴文**釋。合同解釋應首先從文**釋入手,即對於表述不清的條款,按照一般人的通常理解來確定其客觀含義。

⑵目的解釋。當事人訂立合同均有一定目的,當事人對條款的選擇是為了實現其合同目的,可以對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加以確定,然後確定條款的含義,或者補充合同條款。合同目的,首先是合同的「典型交易目的」,相同型別的合同往往具有相同或相似的合同目的;其次是在個案中應當考慮交易中當事人雙方的主觀目的。

⑶整體解釋。合同是乙個整體,要理解條款的含義,應當將之放入合同整體之中,使各部分條款相互協調,以此來確定條款的含義,或者補充合同條款。

⑷習慣解釋。在合同所使用的詞句產生歧義時,應當參照相關的習慣來解釋,這包括一般交易習慣、地區習慣、行業習慣、當事人之間的交易習慣,這些不同的習慣產生衝突時,應確定參照何種習慣。主張習慣的當事人對於習慣的存在以及習慣的具體內容承擔證明責任。

⑸誠實信用原則。在合同用語產生爭議時,應當根據乙個誠實守信的人的通常理解來確定條款的含義。但由於誠實信用原則較為抽象,有時不符合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因此應在其他解釋原則難以適用時,才採取誠實信用原則對合同加以解釋。

⑹對起草者作不利解釋的原則。尤其是在對格式條款的解釋中,應當作對起草者不利的解釋,以便平衡當事人間的利益。

第十章合同法律制度分則2

考點二 贈與合同 p358 1 贈與合同屬於單務 無償 諾成合同。2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3 贈與人的義務 1 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 滅失的,贈與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2 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 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

第十章成像測井部分

第十章成像測井部分 5學時 第一節 地層微電阻率掃瞄成像測井 地層微電阻率掃瞄成像測井是一種重要的井壁成像方法,它利用多極板上的多排鈕扣狀的小電極向井壁地層發射電流,由於電極接觸的岩石成分 結構及所含流體的不同,由此引起電流的變化,電流的變化反映井壁各處的岩石電阻率的變化,據此可顯示電阻率的井壁成像...

風險管理的第十章

第10章 企業關鍵流程與風險管理 本章選取了製造型企業具有典型意義的十個業務流程 銷售和發貨 物資採購 存貨管理 固定資產 貨幣資金 稅款核算和繳納 生產和成本核算 借款和費用報銷 工資薪金和社會保險 財務會計報告 介紹了每一流程的適用範圍 各部門職責 重要風險和控制程式等,並提供部分範例,供讀者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