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產地證書填製說明

2021-03-04 09:52:47 字數 4171 閱讀 3831

此欄帶有強制性,應填明中國境內的詳細位址,包括街道名、門牌號碼等。不可打中間商資訊。

應填給惠國最終收貨人名稱。如最終收貨人不明確,除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外,此欄可打「to order」或「to whom it may concern」,不得留空。

一般填起運港、目的港、運輸方式。轉運商品應加上轉運港。第2(、第3)欄國別內容與第12欄進口國保持一致,歐盟內部可視為乙個整體。

此欄由簽證當局填寫,企業申報時留空。

填寫商品順序號,,單項商品此欄可不填。

按照出口發票上所列嘜頭填寫完整,不可簡單的填寫。不得只寫「as per invoice」或「as per b/l」。嘜頭不得出現中國以外地區或國家製造的字樣,也不能出現香港、澳門、台灣原產地字樣。

如貨物無嘜頭,應填寫n/m(no mark)。此欄不得留空,內容多可用附頁,此欄填寫「see attachment」。

包裝數量必須用英文和阿拉伯數字同時表示,散裝貨物加註「in bulk」。商品名稱必須具體填明,不能籠統填寫「machine」、「garment」等。商品名稱列完後,應在下一行加結束符。

信用證要求填具合同、信用證號碼可填在結束符下空白處。

完全原產,不含任何非原產成分,出口到所有給惠國,填「p」。

含有非原產成分的產品,出口到:

(a)歐盟、挪威、瑞士、日本、土耳其的,填「w」,後加四位hs編碼,如「w」42.02。原產地標準:

(1)產品列入上述給惠國的「加工清單」,符合其加工條件;(2)產品未列入「加工清單」,但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的非原產材料和零部件已經過實質加工,產品的hs品目號不同於所有的原材料或零部件的hs品目號。

(b)加拿大,填「f」。原產地標準:非原產成分的價值未超過產品出廠價的40%。

(c)俄羅斯、白俄羅斯、烏克蘭、哈薩克,填「y」,後加非原產成分價值佔產品離岸價的百分比,如「y」48%。原產地標準:非原產成分的價值未超過產品離岸價的50%。

(d)澳大利亞、紐西蘭,此欄留空。原產地標準:原產成分的價值不少於該產品工廠成本價的50%。

該欄應註明毛重的公斤數,如填寫淨重時則應註明「n.w.」;其他按慣例能準確表明數量的計量單位,如體積、件數等也可用於該欄。

此欄不得留空,日期必須按照正是商業發票填具,發票日期不得遲於出貨日期。乙份證書只能對應一張發票。

此欄填打簽證機構的簽證地點、日期。檢驗檢疫機構簽證人員經審核後在此欄(正本)簽名、蓋簽證印章。此欄日期不得早於發票日期和申報日期,且應早於貨物出運日期。

此欄填打生產國為「中國」(china),進口國必須與第3欄目的港國別一致。申請單位應授權專人在此欄手簽,加蓋單位中英文印章。此欄日期不得早於發票日期。

本證書不得塗改,不得加蓋校對章。

填寫出口方名稱、詳細位址及國家(地區),此欄不得留空。出口方名稱是指出口申報方名稱,一般填有效合同的賣方或發票的出票人。若經其他國家或地區轉口需要填寫轉口商時,應在出口商後面加填英文via,然後再填寫轉口商名稱,不能直接打轉口商。

應填寫最終收貨方的名稱,詳細位址及國家(地區),通常是外貿合同的買方或提單的通知人。如果信用證需要,不顯示收貨人,則第二欄應加註「to order」或「to whom it may concern」,但不能留空。有轉口商的同上。

填寫從裝運港到目的港的運輸路線,如經轉運,應註明轉運地。企業申報另外的資訊例如裝運日期等內容的,應符合實際情況並在不影響證書簽發質量的前提下接受。因船運或空運等客觀原因造成的第2、第3欄不一致,可以接受。

如果提單上只顯示到轉運港資訊,則建議加上「then to ***x(最終目的國)」。

一般與最終收貨人國別、與最終目的港國別一致,不一定與第三欄顯示的港口國別一致(提單顯示的卸貨港不一定是最終目的地港口)。

企業申報時留空。

按照出口發票上所列嘜頭填寫完整,不可簡單的填寫:「as per invoice no…」或者「as per b/l no…」。包裝無嘜頭,應填寫「n/m」或者「no mark」,此欄不得留空,內容多可用附頁。

應填寫具體商品名稱(能明確歸類到hs品目4位數),不得用概括性表述。例如:網球拍(tennisracket),不打運動用品(sporting goods),發票上多種品名,盡量合併,不一定與發票一樣具體(除非信用證有要求)。

包裝數量及種類要按具體單位填寫,在英文表述後註明阿拉伯數字。有包裝的不能籠統地寫幾件;散裝的,加註「inbulk」。對於要求與信用證一致的僅有簡單描述的情況須在括號內加註詳細的品名描述。

電子申請書品名須與證書品名一致。商品名稱列完後,應在下一行加結束符。信用證要求填具合同、信用證號碼可填在結束符下空白處。

同乙份證書包含有幾種商品,應將相應的品目全部填寫上。此欄不得留空。

填寫出口貨物的數量並與商品的計量單位聯用。預設為毛重重量,如為淨重應註明n.w.。

應按照出口正式商業發票(議付發票即結匯發票)填寫,日期應早於或同於實際出口日期。此欄不得留空。

申領員簽字,中英文印章,填寫申請地點和日期。該欄日期不得早於發票日期。

由簽證機構簽字、蓋章、並填寫簽證地點、日期。簽發日期不能早於發票日期和申請日期。

三、亞太**協定原產地證書

此欄帶有強制性,應填明中國境內的詳細位址,包括街道名、門牌號碼等。名稱須與發票一致,不可打中間商資訊。

名稱須與發票一致,對於第三方**,此欄可打「to order」或「to whom it may concern」,不得留空。

此欄僅供簽證當局使用。

一般填起運港、目的港、運輸方式,轉運商品應加上轉運港。

註明貨物的4位數hs編碼。

按照出口發票上所列嘜頭填寫完整,不可簡單的填寫。不得只寫「as per invoice」或「as per b/l」。嘜頭不得出現中國以外地區或國家製造的字樣,也不能出現香港、澳門、台灣原產地字樣。

如貨物無嘜頭,應填寫n/m(no mark)。此欄不得留空,內容多可用附頁,此欄填寫「see attachment」。

包裝數量必須用英文和阿拉伯數字同時表示,散裝貨物加註「in bulk」。商品名稱必須具體填明,不能籠統填寫「machine」、「garment」等。商品名稱列完後,應在下一行加結束符。

信用證要求填具合同、信用證號碼可填在結束符下空白處。

根據《亞太**協定》原產地規則第二條的規定,受惠產品必須是完全原產自出口成員國;若非出口成員國完全原產的產品,必須符合第四條或第四條。

1.對完全原產的產品:填寫字母「a」。

2.對含有進口成份的產品,填寫方法如下:

(1)符合第三條規定的原產地標準的產品,填寫字母「b」,並註明原產於非成員國或原產地不明的原材料、零部件或製品的總價值佔出口產品fob價的百分比(例如「b」50%)。(標準是≤55%)

(2)符合第四條規定的原產地標準的產品,填寫字母「c」,並註明原產於成員國領土內的累計含量的總價值佔出口產品fob價的百分比(例如「c」60%)。加工費不記入累計成分內(例如不應出現「c」99%字樣)。(標準是≥60%)

3、符合特殊比例標準的產品,填寫字母「d」。(使用進口原料的標準是≤65%;成員國累計成分的要求是≥50%)

該欄應註明毛重的公斤數,如填寫淨重時則應註明「n.w.」;其他按慣例能準確表明數量的計量單位,如體積、件數等也可用於該欄。

此欄不得留空,日期必須按照正是商業發票填具,發票日期不得遲於出貨日期。乙份證書只能對應一張發票。

此欄填打生產國為「中國」(china),進口國必須與第3欄目的港國別一致。申請單位應授權專人在此欄手簽,加蓋單位中英文印章。申報日期不得早於發票日期。

此欄填打簽證機構的簽證地點、日期。檢驗檢疫機構簽證人員經審核後在此欄(正本)簽名、蓋簽證印章。此欄日期不得早於發票日期和申報日期,且應早於貨物出運日期。

必須填明出口商在中國境內的詳細位址,包括門牌號碼等;不可填寫香港、台灣等地的位址;亦不可填寫(香港或台灣)公司。

收貨人的國別與3欄目的港所在國和11欄進口國一致;不可填寫中間商名稱、國別,以最終目的地為準。

此欄填寫出運日期、運輸工具船班航次、卸貨港、運輸路線和方式。

此欄由進口國海關標註產品享受關稅優惠待遇情況。

填寫商品順序號,單項商品此欄可不填。

按照出口發票上所列嘜頭填寫完整,不可簡單的填寫。不得只寫「as per invoice」或「as per b/l」。嘜頭不得出現中國以外地區或國家製造的字樣,也不能出現香港、澳門、台灣原產地字樣。

如貨物無嘜頭,應填寫n/m(no mark)。此欄不得留空,內容多可用附頁,此欄填寫「see attachment」。

包裝數量必須用英文和阿拉伯數字並列表示,貨品名稱必須詳細,但具體牌名,貨號等可不填,品名須與發票一致。hs品目號為國際上協調統一的hs編碼前6位數。商品名稱等項列完後,應在下一行加上表示結束的符號,一方是加填偽造內容。

原產地證書

正本 第一副本 第二副本 第三副本 背頁說明 1 為享受中國 亚细安自由 區優惠關稅協議下優惠待遇而接受本證書的成員國 汶萊 柬埔寨 中國 印度尼西亞 寮國 馬來西亞 緬甸 菲律賓 新加坡 泰國 越南 2 條件 出口至上述任一成員國的貨物,享受中國 亚细安自由 區優惠關稅協議下優惠待遇的主要條件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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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產地證明書填製規範

第一欄 出口方 此欄不得留空,填寫出口方的名稱 詳細位址及國家 地區 若經其它國家或地區需填寫轉口商名稱時,可在出口商後面加填英文via,然後再填寫轉口商名稱 位址和國家。例如 sinochem international engineer trading corp no.40,fucheng 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