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禮儀規範

2021-03-04 09:48:43 字數 2851 閱讀 1508

一、警容儀表

1、公安民警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著警服,保持警容嚴整。

2、著警服時,必須嚴格按規定綴釘、佩帶警銜標誌、警號、胸徽、帽徽、領花、臂章等,不得佩帶其他與人民警察身份或者執行公務無關的標誌;不准挽袖、卷褲腿、披衣或敞懷,不得有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攬腰等有礙公安民警形象的行為。

3、保持儀容端莊。男民警不得留長髮、大鬃角、捲髮自然卷除外、剃光頭或者蓄鬍鬚;女民警髮辮不得過肩;非特殊任務需要,不得染彩發、紋身、染指甲、留長指甲、化濃妝、戴首飾。

4、保持行為舉止良好,做到站姿端正、挺拔,坐姿平穩、端莊,步姿輕鬆、穩健,手勢自然、優雅,表情平靜、溫和,時時處處體現港城衛士良好的精神風貌。

5、注重禮節。晉見或遇見上級領導,著警服民警應當行舉手禮,不便行舉手禮時,可行注目禮;晉見或遇見本單位經常接觸的領導和其他同事,應當互相致意。

6、參加重大慶典、集會等活動公升國旗時,著警服列隊民警應當自行立正、行注目禮,帶隊人員應當行舉手禮,未列隊的民警應當行注目禮。奏唱國歌時,應當自行立正。

二、值勤禮儀

1、執勤民警在履行公務檢查時,應例行公務用語,態度剛柔適度,實施文明檢查,公開執法依據,管教結合妥處理。

2、崗位值勤時,應保持身體姿態端正,精神飽滿振作,不得斜靠、倒臥、翹腿、聊天,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交接崗,應互相敬禮。

3、著裝徒步執行巡邏任務,應保持步姿有力,步速適中,身體端正;兩名以上民警巡邏,應兩人成行、三人成列,威嚴有序。

4、執行警衛及保衛任務,應當嚴整警容風紀,嚴肅言行舉止,實施文明管理;首長車隊經過時,應呈立正姿勢行注目禮,以示尊重。

5、進入有關企事業單位和居民住宅執行職務,應當主動出示證件,說明來意,並注意尊重他人人格,嚴格依法行事。

6、因公與有關人員接觸或在外事活動場合遇見外賓,應當主動打招呼致意;不同單位的公安民警因公接觸,應當主動致意;糾正違章,應當先行敬禮。

7、著裝駕駛和乘坐警用兩輪電單車,應當佩戴警用頭盔;駕駛警用車輛執行公務,除護衛國賓車隊和追捕、押解犯罪分子和接處警可以使用警燈、警笛外,一般只使用警燈;非緊急公務需要,不得違規超車、搶道、闖紅燈。

三、接待禮儀

1、公安民警接待前來辦事、求助、諮詢的群眾,態度熱情誠懇,語言文明禮貌,語氣謙和客氣,表述準確通俗,內容言之有理;一般應講普通話,不得講粗話、髒話。

2、接待群眾報警、報案,應用親切的語言進行安撫,設法消除其焦急、緊張的情緒,引導其盡快講清案由、事件、地點等要素,作好記錄,並迅速通知有關部門出警。

3、接待群眾信訪和投訴,應主動招呼來訪者入座,作些寒暄,緩解和打消其不滿和對立情緒,耐心傾聽和記錄其談話,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

4、接待辦理證、照事項的群眾,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符合政策、手續齊全的應及時辦理;對需要補充材料的,應提供相應的「公開告知單」,並作耐心詳細的說明;對不符合規定、不能辦理的事情,應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5、接待老弱病殘者,主動上前攙扶就座,服務給予優先照顧;對有特殊困難者,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應本著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精神,想方設法為群眾排憂解難,並視情提供特殊服務。

6、對群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應虛心聽取;屬誤解的,可作適當解釋,消除疑慮;工作有失誤的,應立即向群眾致歉,並及時改正,取得諒解;不能馬上答覆的,要做好記錄,同時告知來人再次聯絡的方法,並表示抱歉。

7、清正廉潔、秉公辦事,不徇私情。對群眾的請客、送禮應委婉拒絕,無法返還的禮品,應交由組織出面捐送福利部門或公益事業。

四、走訪禮儀

1、走訪應因地制宜,講究實際,以不予打擾、少添麻煩為原則;事先應與被訪單位或人員約定時間,並簡單交代走訪有關事項,使對方有所準備。

2、走訪機關、企事業單位、居(村)委會時,應遵守上述單位的內部規章制度,做到舉止文明禮貌,態度謙虛隨和;指導布置工作時應多予協商,少下命令,幫其所需,解其所憂。

3、走訪一般居民,應選擇適當時間,盡量避免用餐時間,做到儀態謙謹,談話禮貌,注意清潔,並準確把握好話題,掌握好告辭時間。

4、走訪外來人口、鰥寡孤獨和特困戶及刑滿釋放、解除**和幫教物件等特殊群眾,應語言文明,態度真誠,平等待人,注意了解和幫助其解決困難。

5、走訪遭受不法侵害者,應給予同情和安慰,並以負責的態度,認真、細緻地了解案情,幫助尋找隱患,做好補救工作;對調解糾紛、查處違章等有關人員,要盡力避免對立和過激情緒,在充分調查、全面分析的基礎上,講清利弊得失,做到有利、有理、有節,妥善解決問題。

6、走訪少數民族、宗教人士,港、澳、臺同胞和外國人,應預先了解他們的禮儀禁忌、風俗習慣及有關國家和地區的政治、經濟等情況,態度要熱情友好,語言要親切自然,舉止要有節有度,談話要講究策略,不卑不亢。

五、公務禮儀

1、公安民警撥打或接聽**,應首先問好,然後根據需要報出自己的單位、部門、姓名和職務,簡潔、明確地說明公務聯絡事項,結束時應道謝或再見;接聽重要**,應及時進行記錄,並作好善後處置。

2、參加會議應準時入場,注意傾聽,並認真作好記錄;發言人開始或結束發言時應鼓掌致意,以示尊重;與會期間不得與他人交頭接耳,不得打瞌睡。

3、向上級匯報工作,應按約定的時間到達,經敲門允許後方可進入;匯報時應中心明確,要點突出,精神集中,講究效率。

4、陪同上級領導視察工作,應注重禮節。一般兩人同行時,以前者、左者為尊;三人同行時,以中者、前者為尊;進門、上車時,應讓尊者先行,並用手起好保護作用;引領時,要一邊用手示意,一邊輔以說明,切忌獨自在前,背對著領導。

5、參加重大慶典和集會及出入其他比較正規的場合,應該著較新的、整潔的警服;著便服時,男民警一般應穿西裝,配單色襯衫,系領帶,穿皮鞋;女民警應著西裝、套裙、禮服等,並保持服裝整潔、挺括。

6、公務場合與他人握手時,應身體向前微傾,握力、握距要適中,同時點頭示意;與上級和女士見面,應由對方先伸手;介紹他人身份時,應將年輕的、職位低的先介紹給年長的、職位高的。

7、著裝執行公務,除路面執勤交通民警、巡警和駕駛機動車外,不得戴有色眼鏡;非工作需要,不得著警服進入賓館、酒店和營業性娛樂場所;不得酒後駕車。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辭退辦法

第一條為了提高人民警察隊伍的素質和戰鬥力,完善公安機關人事管理制度,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和 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 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辭退,是指公安機關對已不具備人民警察條件,不適合在公安機關繼續工作的人員,解除其與公安機關任用關係的一項人事行政管理措施。第三條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培訓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警銜晉公升和職務晉公升培訓的主要課程是 政治理論 法律法規 行政管理 公安管理 領導科學 公安工作研究和警體訓練。集中培訓時間不少於 個半月。第十三條專門業務與崗位培訓的課程,根據專項工作的實際需要確定,培訓時間不少於 個半月,政保 治安 刑偵 預審和科技部門的培訓不少於 個月。第十四條知識...

第五節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內務制度

一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的含義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即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內部事務。具體說就是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部工作運轉程式和公安民警對外發生聯絡的活動。主要由兩大部分構成。一部分是公安機關內部工作運轉秩序,包括入警的主要程式 內部關係的基本原則 警容風紀的一般要求 日常行政管理 接待群眾與值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