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委派辦法

2021-03-04 09:42:40 字數 3629 閱讀 8599

(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管理,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安全管理隊伍,促進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根據《安全生產法》、《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機構設定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配備辦法》等規定,結合公司安全生產情況,特制定本辦法(試行)。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所屬二級單位、經理部、直屬專案部、子公司和控股公司。

第三條委派人員指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委派到各單位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簡稱委派人員),被委派單位和委派人員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委派

第四條公司委派人員的範圍:

(一)公司直屬專案部安全總監;

(二)二級單位、直屬專案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

(三)直屬專案部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五條子公司或直屬單位委派人員的範圍:

(一)下屬單位、專案部安全總監;

(二)下屬單位、專案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

(三)下屬單位、專案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子公司或指數單位委派以上人員前,需報請公司安全監管部同意。

第六條相關部門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負責建立並完善安全管理人員儲備庫,負責對儲備庫中的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管理和再教育。所有委派人員一律從儲備庫中選派。

人力資源部負責建立安全管理人員檔案,按照管理許可權、經公司領導批准,下達委派檔案。

二級單位和直屬專案部負責對安全管理後備人員的培養,通過內、外培訓和實踐等多種方式,加強安全管理後備人員的理論學習和實際技能的不斷提高,待其具備一定能力後推薦至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經考核確認,納入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儲備庫。

第七條委派的程式:由被委派單位提名推薦,經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審核、報請公司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同意,按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聘任、委派。委派人員解聘時,按照同樣程式辦理。

第八條委派人員的工作對被委派單位和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負責。

第九條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上崗資格證書》分為abc三類,可任職範圍如下:

a類可聘為子公司或直屬單位安全總監或產值1億元以上專案部安全總監;

b類可聘為各級安全部門負責人或1億元以下專案部安全總監;

c類可聘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第十條委派人員任職條件:

1、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2、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能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崗位上工作;

4、經所在單位推薦或公司指派。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上崗資格考試、繼續教育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共同負責,德州管理中心職工培訓處具體實施。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上崗資格考試合格後,頒發《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上崗資格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需繼續上崗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內辦理續期登記手續。

委派人員每年應接受一次繼續教育培訓。

第十三條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上崗資格報考條件:

a類:取得工程類中專及以上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6年以上,至少在乙個專案主管安全生產管理(或與安全生產管理直接相關)的工作;或有10年以上施工工作經歷。

b類:取得工程類中專及以上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4年以上,至少在乙個及以上專案參與安全生產管理的工作;或有6年以上施工工作經歷。

c類:中專及以上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2年以上;或有4年以上施工工作經歷。

第三章安全管理委派人員的職責

第十四條委派人員的工作對被委派單位和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負責。

第十五條委派人員必須忠於職守、堅持原則,經常督促和提醒第一責任人正確履行《安全生產法》所規定的六項職責。

第十六條委派人員對存在事故隱患、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部位、裝置、設施和作業有權下令停工,對不執行停工令的專案部可越級報告上級領導或有關部門。

第十七條委派人員應及時將被委派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狀況和重大事項向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報告,並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委派人員應當每年至少一次書面向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匯報本人的工作情況。

第十八條委派人員在履行派駐單位崗位職責的同時,發揮公司委派人員對派駐單位的安全監督職能,貫徹公司的管理意圖,協助派駐單位完成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安全總監、安全部門負責人職責:

(一)貫徹和宣傳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執行股份公司和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計畫、安全生產投入計畫並貫徹實施;

(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並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四)按安全生產責任制有關要求,負責對本單位所屬各單位(包括分包單位)和有關責任人進行安全生產工作考核;

(五)參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會審,監督安全技術交底;

(六)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隱患的整改及驗收;

(七)組織對專案危險因素的辨識和監控工作,編制專案有關安全生產、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

(八)組織或參與安全事故(包括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

(九)負責本單位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十)負責組織安全資訊報送和安全生產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第二十條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五)對於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報告;

(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第四章安全管理委派人員的考核

第二十一條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每年對委派人員的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進行工作評價,根據專案安全生產狀況及安全管理現狀進行考核。

第二十二條對安全總監、安全部門負責人的考核由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組織;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考核由被委派單位制訂考核辦法並組織考核,考核結果報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備案。

第二十三條對安全總監、安全部門負責人的考核,在每年十二月份對二級單位(專案部)進行安全考核時一併進行,同時徵求被委派單位對其平時工作的評價意見,作為最終考核結果。

第二十四條考核的程式以個人述職、考核組考核評價的方式進行,考核結論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第五章安全管理委派人員的管理

第二十五條委派人員按照「統一委派、統一管理」的辦法進行管理,即:由公司對全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實行統一的委派;由被委派單位對被委派人員的人事檔案、黨、工、團組織關係、工資獎金、福利等實行統一管理。

第二十六條委派人員的級別待遇不得低於被委派單位同級或同類人員的待遇水平,工資、獎金等費用由被委派單位承擔。

第二十七條被委派單位要加強對被委派人員的管理、監督和考核,關心他們的工作、學習和生活,不斷提高其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職業道德水準,努力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第二十八條二級單位和直屬專案部應每年從新分大學生中挑選、培養一定數量的安全管理後備人員,公司把安全後備人員的培養納入安全生產業績考核。

第二十九條被委派單位要支援委派人員工作,為委派人員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為其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確保被委派人員按規定行使職權。

第三十條被委派單位領導人要切實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督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加強規章制度建設,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作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內部規章制度執行。

第三十一條被委派單位不得阻撓干擾委派人員開展正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委派人員在任職中發現不稱職的按照委派管理許可權可隨時按規定程式予以解聘。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責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 副總經理負責公司的安全指導 監督 檢查 管理的全面工作,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 政策 法令 法規 標準和規範。落實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二 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三 按分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 環境 職業健康安全 衛生等方面管理工作。四 檢查 指導 督促公司 安全環保管...

安全管理人員委派制度及考核辦法

被委派的安全管理人員應按照各自職責範圍做好日常安全監督檢查,認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必須參加進班會,了解上一班安全情況與遺留問題,了解當班工作任務和對遺留問題的處理措施,以及對當班可能出現的問題應採取的應急處理措施 聽取並監督當班安全技術措施的傳達貫徹和有關安全檔案的學習情況 對當班作業現場進行檢查,...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職責

當好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的助手 參謀,協助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 政策和法律 法規,承辦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交辦的工作 協助建立 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檢查 督促其實施 按照安全生產教育制度規定,協助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 培訓和教育 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