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義市第十二中學家長委員會章程

2021-03-04 09:37:57 字數 4874 閱讀 1345

目錄1、家長委員會章程

2、家長委員會的權利

3、家長委員會的義務

4、家長委員會工作制度

家長委員會章程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更好地做好學校各項工作,提高廣大家長科學教育子女的水平,促進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的緊密配合,構建「學校—家庭—社群」三位一體的教育網路體系,在全體學生家長的共同參與下,特制定孝義市第十二中學家長委員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我校家長委員會全稱為「孝義市第十二中學家長委員會」。

第二條家長委員會是由學生家長代表組成,代表全體家長參與學校民主管理,支援和幫助學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眾性自治組織,是學校的參謀和諮詢機構,是學校與廣大家長相互聯絡的紐帶和橋梁,是家長會議的常設機構,也是民主辦學的重要形式之一。

第三條家長委員會的宗旨是團結全校學生家長,堅持家校溝通與合作,讓家長充分參與學校管理,有效體現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知情權、評議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完善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體系,營造良好的綠色育人環境;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為學生全面和諧發展搭建更廣闊的平台。

第二章組織和職責

第四條家長委員會成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了解和關心教育,關心學校,能為學校工作出謀劃策,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具有一定的家庭教育經驗,有較好的教育效果。

三、能為學校教育教學等工作獻計獻策,提供幫助。

四、具有專業特長,能為學校開闢校內外教育渠道提供指導和幫助。

五、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有時間,有熱心,有責任心。

第五條家長委員會設立家長代表大會和常務委員會。家長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2名、秘書長1名,常務委員10名,學校家長委員會成員共23名。

第六條學校每個班級均應在班主任協助下由學生家長推選3—5名家長代表,組成班級家長委員會;各班家委會成員在政教處的主持下選舉產生學校家委會,成員由19—23人。同時由家長代表大會推選出家長委員會常務委員,常務委員會推選出主任委員等人選。

第七條家長委員會委員任期定為2年,每學年根據流動狀況適當改選,可連選連任。因學生畢業、轉學等離校的學生家長,其家長代表、委員會委員身份自動取消;主任委員子女在其任期內離校時,需提前兩周提出辭呈,由常務委員會推選一名副主任委員代任,主持常務工作,直到下一次家長代表大會選擇產生新的主任。

第八條家長委員會成員應熱心學校教育、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社會影響力。

第九條家長委員會職責是:

一、定期組織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聽取學校關於發展規劃、教育教學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況介紹,就學校發展中的重要問題進行研究,為學校的發展獻計獻策。

二、建立家長委員會和學校定期溝通協調的議事機制,就學生家長、學生、社會等反映的有關問題及時與學校進行溝通協商。

三、為學校發展創設有利環境。家長委員會要發揮全體家長的優勢和特長,與學校緊密協作,在依法治校、學校管理、校園文化建設、學校周邊環境治理、開展校外教育實踐活動等方面,積極為學校和學生辦實事、辦好事,切實幫助學校解決辦學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困難,為學校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四、幫助開展家庭教育工作。積極向家長和社會宣傳解釋學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協助學校開展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家長思想工作,動員所有家長,積極學習教育知識;動員和組織家長參與學校活動和家長培訓,增進家長對學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援,促進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協調一致。在學校領導和班主任協助下,以班級為單位,每學期組織不少於兩次的家庭教育講座活動,可與家長會合併舉辦,也可單獨組織。

五、選派家長委員列席校務工作等會議,與學校一起組織校內外實踐活動、家長接待日活動,參與對學生和教師的的評價,幫助學校改進和完善教育教學工作。

六、尊重教師勞動,在精神上關心、鼓勵、支援教師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職責,大力宣傳教師教書育人的先進事蹟,宣傳學生家長尊師重教典型事例,宣傳品學兼優的學生和先進班集體。

七、促進社會教育,支援和幫助學生的校外實踐活動,為學校和學生開展社會實踐活動提供方便。

八、家長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其常務委員會代行其職責。

第十條家長委員會委員職責:

一、學習、了解、宣傳黨和國家關於教育的檔案、文獻等,關注青少年健康成長和發展。

二、全面了解學校教育工作現狀,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提出積極意見和建議。

三、密切聯絡本班所有學生家長,與他們充分交流意見、形成共識,並向學校反映和溝通。積極協調家長之間、社會部門與學校班級之間的關係,加強家庭、社會與學校的聯絡。

四、學習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學知識及方法,針對子女的年齡特徵、個性特點實施教育。

五、在家庭教育、言談舉止、品德修養、遵紀守法等方面為其他家長作出楷模。

六、協助學校每年定期組織家長代表大會、家長會、家長接待日,舉辦家長學校,開展家庭教育諮詢,開辦家庭教育論壇、教育沙龍等活動。幫助學校發展社會實踐、國防教育和法制、勞動教育基地,提高學生的社會實踐活動能力,培養熱愛祖國、熱愛勞動的優秀品質。

七、積極參加家長委員會的活動,認真參加會議,不無故缺席,為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積極獻言獻策。

第三章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家長代表大會、家長委員會的權利

一、獲知學校的發展規劃、辦學目標和工作計畫的權利。

二、學校家長委員會委員可以持卡隨時進入學校了解情況,可以列席參加學校領導辦公會議。

三、有權對學校的教育發展、教育教學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四、有權作為其他家長的代言人,對學校工作及教職員工給予監督和評議。

第十二條家長委員會的義務:

一、有收集其他家長意見和建議,促進家校之間相互了解和交流,並向學校反饋。

二、有義務參加學校組織的有關活動,主動支援學校的建設和教育教學事業發展。

三、有幫助其他家長提高教育子女水平的義務。

第十三條家長委員會要制定委員會的工作計畫草案,提交家長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徵求學校意見後執行。

第十四條學校要為家長委員會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為工作開展提供方便條件和盡力協助,有計畫的組織家庭教育培訓,在學校**等設定家長委員會專欄,設立「家長信箱」等。家長委員會向學校反映的意見和要求,學校應在合理期限內答覆。

第四章會議及活動

第十五條每學年第一次家長代表大會由學校協助於開學後乙個月內召開,各班推選的家長代表參加,學校領導及教師代表列席。

在學校協助下,由家長代表大會推選出家長委員會及常務委員會成員,選出主任、副主任、秘書長等人選。

第十六條學校家長委員會每學期至少舉行一次會議,聽取學校工作報告,就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級部家長委員會由級部主任組織,每月召開一次會議,聽取級部工作報告,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十七條學校家長委員會開會時,校長、處室主任及教師代表可以列席。

第十八條家長委員會每學期結束前要對本學期開展的工作和效果進行總結。每學年配合學校開展評選優秀家長的表彰活動。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家長委員會為辦理日常業務需要工作人員,由委員會主任提名經家長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表決通過後聘任。

第二十條學校領導對家長委員會需加強指導和管理。家長委員會違反教育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時,學校有權視其情節輕重,責令糾正。

第二十一條學校每學年對推動和實施家長委員會成績顯著者,予以獎勵。

第二十二條學校家長委員會於每屆家長代表大會開會後三十日內,應將組織章程、選舉辦法、財務處理辦法、組織運作辦法,會議記錄及會務人員名冊等報學校相關部門備案。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在全體委員會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經過委會的討論對本章程進行修改和補充。本章程由孝義市第十二中學家長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負責解釋。

家長委員會義務

1.有以各種可能的形式協調和幫助學校搞好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的義務。

2.有通過各種渠道了解家長對學校教育的要求,宣傳學校教育工作的成果和向學校提出教育改革的資訊,形成全社會尊師重教的義務。

3.有以各種方式呼籲社會各界在財力、物力上支援學校,幫助學校改善辦學條件的義務。

4.有努力辦好家長學校,帶頭學習家教知識,發動家長訂閱家庭教育報刊,提高家長素質的義務。

5.有協助班主任做後進生轉化的義務。

6.有協助學校、班級調解學校、班主任、家長之間爭議的義務。

7.有與婦聯、社群、街道、關工委和青少年教育組織保持橫向聯絡,以實際教育工作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義務。

家長委員會的權利

1.聽取學校的工作報告,了解學校工作計畫、收費情況,有權對學校有關工作提出諮詢,並隨時提出辦學的意見和建議。

2.制定家長學校的辦學綱要和辦學計畫,聘請家長學校教師並負責組織教學。

3.積極協助學校召開家長會議,研討有關事宜並做出相應的決議。

4.運用各種形式總結和交流家庭教育的經驗,評選和表彰好家長。

5.有權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意見和建議或向家長提出有關要求。

6.有對學校任課教師進行綜合評價的權利。

7.審議家長委員會籌集的資金開支計畫。

8.對學校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有建議表彰獎勵的權利。

9.有向其他學生家長解釋學校有關決策的權利。

家長委員會工作制度

一、家長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

(一)幫助家長了解學校的工作計畫和要求,協助學校的工作。

(二)協助學校組織交流家庭教育的經驗。

二、家長委員會的人選:

家長委員會的人選在各班推選家長代表的基礎上建立,家長委員會的成員應熱心、關心學校工作,在教育子女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家長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響,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活動能力,有一定的業餘時間。家長委員會設立主任1人、副主任2人。

三、家長委員會的作用:

積極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在促進學校質量提高,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加強家長自身建設上發揮作用。

四、家長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一)定期聽取學校領導對學校工作計畫、工作情況的介紹,學期結束聽取學校工作總結匯報。

(二)對學校各項工作提出建設性意見。

(三)廣泛聽取家長對學校教學工作、教師師德、學校後勤等方面的意見,並及時與學校聯絡,交換意見。

(四)參與或主持學校的大型活動。

(五)為改善學校的辦學條件出謀劃策,提供條件。

(六)參加或召開家長會、家長代表會,協助學校舉辦家長學校或進行家庭教育講座。

中學家長委員會章程

二 一二年五月三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家長委員會是學校的參謀和諮詢機構,是家長會議的常設機構,是民主辦學的重要形式,是學校爭取更多的社會力量辦好教育的主要途徑。第二條家長委員會的宗旨,是團結全校學生家長,密切學校與家庭的聯絡,充分發揮家長對學校教育 教學工作的參謀 監督作用,宣傳國家的有關教育政策法...

中學家長委員會章程

一 總則 密切家庭和學校的關係,加強家庭與學校的合作,採取多種形式調動家長的積極性,關心學生和學校教育,促進學校發展,為學生提供優質的教育服務,同時,通過家長委員會不斷提高家長對學校教育和教育改革的認識,建立良好的教育環境,使學生在各方面得到和諧健康的發展,為社會培養有用人才。二 權利和義務 1 聽...

XX中學家長委員會章程

江蘇省xx高階中學家長委員會工作章程 一 總則 為密切家校聯絡,更好地發揮家長在學校管理中的作用,充分挖掘社會資源,形成學校 家長 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體系,更好地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定基礎,成立江蘇省橫林高階中學家長委員會。二 性質 家長委員會是群眾性組織,家長委員是學校管理的參與者 學校工作的監督者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