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的職責

2021-03-04 09:37:22 字數 2641 閱讀 4926

人民檢察院的職權

(一)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對於叛國案、**國家案以及嚴重破壞國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統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

2、對於直接受理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3、對於公安機關、****機關等偵查機關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逮捕、起訴或者不起訴。並對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4、對於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援公訴;對於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裁定是否正確和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5、對於監獄、看守所等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6、對於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7、對於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檢察機關部門職責

一、檢察機關反**賄賂局的職責:

查辦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擁有與合法收人差額巨大的財產或支出且不能說明合法**,私分國有資產或罰沒財物,以及其他人員行賄、介紹賄賂的犯罪案件。

二、檢察機關反瀆職侵權局的職責:

查辦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和徇私舞弊犯罪,以及利用職權實施的刑訊逼供、非法拘禁、報復陷害、破壞選舉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

三、檢察機關偵查監督部門的職責:

批准或決定逮捕刑事犯罪,對偵查活動的合法性進行監督,對偵查機關該立不立的案件開展立案監督,對該捕不捕的犯罪嫌疑人進行追捕。

四、檢察機關公訴部門的職責:

對刑事案件決定是否起訴,代表國家提起公訴,對偵查、審判活動的合法性進行監督,對該訴不訴的犯罪嫌疑人進行追訴。

五、檢察機關控申部門的職責:

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受理舉報、控告、申訴,對舉報線索進行初查,對申訴案件進行複查,辦理刑事賠償案件。

六、檢察機關監所檢察部門職責:

監督判決、裁定等刑罰的執**況,辦理在押人員的舉報、控告、申訴案件,協助做好羈押場所安全,做好在押人員思想工作,對監外執行人員進行監督。

七、檢察機民事行政檢察部門職責:

承辦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或者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訴等工作。

八、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預防部門職責:

負責轄區內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市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指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研究職務犯罪特點、規律,提出、制定職務犯罪對策、措施;開展職務犯罪預防的法制宣傳、教育和諮詢;參與行政執法、重大工程專案等的預防監督;負責職務犯罪預防的工作規劃和工作總結,協調檢察機關內各部門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研究制定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長效機制。

九、檢察機關法紀檢監察部門職責:

承辦受理群眾和社會各界對檢察人員利用職權進行違法辦案、越權辦案、刑訊逼供、吃請**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和控告,並進行查處等工作。

十、檢察機關檢察技術部門職責:

承辦對有關案件的現場進行勘驗,收集、固定和提取與案件有關的痕跡物證並進行科學鑑定,對有關業務部門辦理案件中的涉及技術性問題的證據進行審查或鑑定等工作。

十一、檢察機關法紀檢監察部門職責:

承辦受理群眾和社會各界對檢察人員利用職權進行違法辦案、越權辦案、刑訊逼供、吃請**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和控告,並進行查處等工作。

十二、檢察機關警務科部門職責:

負責檢察機關司法警察的管理、培訓、考核工作;參與執行由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傳喚、搜查、拘傳和協助執行其他強制措施、送達法律文書、保護犯罪案件的現場以及提解、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履行維護檢察機關及來訪場所的秩序和安全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三、檢察機關辦公室部門職責:

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組織安排機關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處理機要文電;處理檢察資訊,編髮內部刊物;負責人大代表聯絡工作和特約檢察員的聯絡工作;負責檢察統計、檔案管理、保密工作;負責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執行及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檢察機關政治部門職責:

負責全院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和檢察官管理工作;承辦院獎勵工作的有關事項;協同縣主管部門負責檢察機關的黨的建設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檢察官考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離退休老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院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的工作;負責檢察機關司法警察警銜的報批工作;負責檢察機關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幹部考核、任免、調配、人事檔案及勞動工資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檢察機關有關幹部管理工作細則、規定;負責檔案起草;負責檢察應用理論的研究工作;開展具有檢察特點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院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檢察宣傳報道工作;負責檢察機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制定檢察機關幹部教育培訓發展規劃,實施檢察官的任職資格培訓、崗位職務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負責文明關的建立工作;研究、制定檢察機關政治理論學習和思想宣傳工作細則、規定。

15、檢察機關案件管理中心部門職責:

通過審查把好案件進出口;對本院所有案件的各個訴訟環節進行程式管理;負責管理主要法律文書;對自偵部門進行複查;對贓款贓物管理、處理情況進行監督;對案件質量進行考評;接待群眾諮詢和案件查詢;接待律師來訪和投訴以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16、基層檢察室工作職責:

受理轄區內公民的舉報、控告和申訴,接受違法犯罪分子的自首,協助處理涉檢信訪,配合職務犯罪偵查部門開展相關工作;做好檢調對接;延伸檢察職能;監督並配合社群矯正工作;協助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加強法制教育宣傳;開展對外聯絡工作。

檢察機關工作職責

一 建立資訊通報制度。應邀與代建單位 施工單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聽取各單位對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研究建立 雙優 工作的情況。二 建立線索登記制度。檢察機關對於來自代建單位 施工單位 監理單位或其它人員的舉報線索,要做好登記管理工作,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三 開展法制宣傳和警示教育活動。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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