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議事監督委員會工作制度和職責組織機構

2021-03-04 07:05:28 字數 886 閱讀 1702

萬達社群社群議事監督委員會

工作制度、職責

一、 相關制度

第一條居民議事代表聯絡戶制度。嚴格按照《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和要求,把好政治關、能力關、結構關,足額選好居民議事代表。在此基礎上,建立每名居民議事代表分別聯絡若干住戶,聯絡戶覆蓋面要達到100%。

居民議事代表與聯絡戶建立密切的溝通聯絡渠道,及時了解和反映居民的意願和要求,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積極參與社群重大事項民主決策,同時宣傳、引導聯絡戶自覺執行各項決議。每年,要定期對居民議事代表進行評議,凡居民滿意度不高,不認真履行代表職責的,根據相關規定取消其代表資格,重新推選。

第二條責任追究制度。通過「四會三議三公開一監督」工作法形成的決議不得隨意更改,如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確需變更的,要在社群黨組織領導下,通過居民議事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凡不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決策程式進行決策的,居民有權拒絕,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條居民議事代表補選制度。居民議事代表因各種原因空缺達到或超過1/5時,應在居委會黨組織領導下,嚴格按照《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和要求及時補選。

第四條檔案管理制度。各社群必須建立居民決策檔案,由專人集中統一管理。對「四會三議三公開一監督」每個環節的內容、時間、參加人員、決策結果、執**況、對執行中問題的處理情況等都應詳細記錄,並及時整理,分類歸檔,儲存備查,使「四會三議三公開一監督」工作法更加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

二、 工作職責

社群居民議事監督委員會的工作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

(二)商議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確定的工作事項的具體措施;商議決定涉及本社群全體居民和社會單位的地區性、社會性、公益性、群眾性事務的有關問題。

(三)對社群兩委會的工作進行民主評議和民主監督,並提出工作建議。

xx社群議事協商委員會工作制度

一 例會制度。社群議事協商委員會每半年由議事會主任負責召集並主持召開一次工作會議,其議題應由議事會主任或成員確定,也可由社群居民委員會提出,在遇到重大問題和突發事件時可臨時決定召開。根據會議議題可邀請社群有關人員列席會議。議事會成員無正當理由不得缺席。二 討論表決制度。對社群內服務性機構提供的服務質...

村監督委員會工作制度彙總

一 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例會由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負責召集和主持 主任不能履行職責時,委託本監委會其他成員代為召集和主持。二 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例會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監委會主任根據工作需要或經1 3以上委員提議可臨時決定召開。三 村務監督委員會會議需有2 3以上委員參加才能召開,討論 決定事項採取民...

家長委員會工作制度

家長委員會是代表廣大學生家長參與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組織形式,是連線學校 家庭 社會一體化教育的重要紐帶,為了更好地發揮好委員會的作用,協助好學校工作,現制定制度如下 1 與學校緊密協作,發動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各項教育工作。2 配合學校教育思想,宣傳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傳播 交流家庭教育的科學知識和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