濃縮飼料生產許可申報材料

2021-03-04 06:55:07 字數 4251 閱讀 7354

附件4濃縮飼料、配合飼料、精料補充料生產許可

申報材料要求

一、許可範圍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濃縮飼料、配合飼料、精料補充料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2)濃縮飼料是指主要由蛋白質、礦物質和飼料新增劑按照一定比例配製的飼料;配合飼料是指根據養殖動物營養需要,將多種飼料原料和飼料新增劑按照一定比例配製的飼料;精料補充料是指為補充草食動物的營養,將多種飼料原料和飼料新增劑按照一定比例配製的飼料。

(三)本要求適用於以下情形:

1.設立:指企業首次申請生產許可;

2.續展:指企業生產許可有效期滿繼續生產;

3.增加或更換生產線:增加生產線指企業在同一廠區增建已獲得許可產品的生產線;更換生產線指企業對已有生產線的關鍵裝置或生產工藝進行重大調整;

4.增加產品類別或產品系列:指企業申請增加生產許可範圍以外的產品;

5.遷址:指企業遷移出原生產位址,搬遷至新的生產位址;

6.變更:指企業名稱變更、法定代表人變更、註冊位址或註冊位址名稱變更、生產位址名稱變更。

二、申報材料格式要求

(一)企業應當按照《濃縮飼料、配合飼料、精料補充料生產許可申報材料一覽表》的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二)申報材料應當使用a4規格紙、小四號宋體列印,按照《濃縮飼料、配合飼料、精料補充料生產許可申報材料一覽表》順序編制目錄、裝訂成冊並標註頁碼。**不足時可加續表。申報材料應當清晰、乾淨、整潔。

(三)申報材料中企業提供的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證、勞動合同、職業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的影印件應當加蓋企業公章。

(四)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包括紙質檔案和電子文件光碟),其中乙份報送省級飼料管理部門,承擔受理工作的飼料管理部門留存乙份。

(五)申報材料電子文件採用pdf格式,相關證明檔案應為原件掃瞄件,檔名為企業全稱。

(六)增加或更換生產線、增加產品類別或產品系列的,僅提供與申請事項相關的資料。

三、申報材料內容要求

(一)企業承諾書

(二)濃縮飼料、配合飼料、精料補充料生產許可申請書

1.封面

1.1生產許可證編號:已獲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填寫原生產許可證編號,新設立的企業不填寫。

1.2產品類別:根據企業申請生產的產品,在濃縮飼料、配合飼料、精料補充料後面的「□」中打「√」。

1.3企業名稱:填寫企業工商營業執照上的註冊名稱,並加蓋企業公章。尚未取得工商註冊的,按照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核准的名稱填寫。

1.4聯絡人:填寫企業負責辦理生產許可的工作人員姓名。

1.5****:填寫企業負責辦理生產許可的聯絡人的手機、固定**(註明區號)、傳真等。

1.6申請事項:根據企業具體情況分別在選項後面的「□」中打「√」。

1.7申報日期:填寫企業報出材料的日期。

2.企業基本情況

各欄僅填寫與申請事項相關的內容。

2.1 企業名稱:填寫企業工商營業執照上的註冊名稱。尚未取得工商註冊的,按照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核准的名稱填寫。

2.2 生產位址:填寫企業生產所在地詳細位址,註明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縣 (市、區)、鄉 (鎮、街道)、村(社群)、路(街)、號。

2.3法定代表人、工商營業執照註冊號、住所(註冊位址)、企業型別、組織機構**、註冊資本:按照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證填寫。

尚未取得工商註冊的,按照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填寫。

2.4 固定資產:指廠房、裝置和設施等資產總值。

2.5所屬法人機構資訊:如企業為非法人單位,應當填寫所屬法人機構資訊。

2.6主要機構設定及人員組成

機構名稱按照企業實際情況填寫技術、生產、質量、銷售、採購等機構。

人員總數填寫與企業簽訂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的人員數量。

專業技術人員填寫企業的技術、生產、質量、銷售、採購等機構中取得中專以上學歷或初級以上技術職稱的人員數量。

2.7企業簡介包括建立時間或變遷**、隸屬關係、所有權性質、生產產品、生產能力、技術水平、工藝裝備、質量管理等內容(以內)。

3.產品基本情況

3.1生產線名稱:按照產品類別進行命名,如配合飼料生產線、濃縮飼料生產線、配合飼料和濃縮飼料生產線、精料補充料生產線等。

3.2生產能力(噸/小時):按照混合機有效容積×0.5(平均容重)×10(批/小時)計算。

3.3產品類別:按照濃縮飼料、配合飼料、精料補充料填寫。

3.4產品系列:根據企業生產情況,按照飼餵動物劃分並填寫。

濃縮飼料填寫畜禽、水產、反芻、幼畜禽、種畜禽、水產育苗、寵物、特種動物等;配合飼料填寫畜禽、水產、反芻、幼畜禽、種畜禽、水產育苗、寵物、特種動物等;精料補充料填寫反芻動物、其他等。

4.生產裝置明細表

4.1企業應當以生產線為單位,填寫與生產工藝流程圖一致的原料清理、粉碎、提公升、配料、混合、自動包裝等裝置及完整的除塵系統、電控系統、液體新增等輔助裝置。

生產顆粒飼料產品的,還應當填寫製粒或膨化、冷卻、破碎、分級、乾燥等後處理裝置。

4.2生產線名稱及序號:與3.1對應,並逐一填寫。

4.3裝置名稱、型號規格、生產廠家、出廠日期:按照裝置說明書或裝置銘牌填寫。

4.4技術效能指標:填寫反映生產裝置主要特徵的技術效能引數。

5.檢驗儀器明細表

5.1按照飼料生產企業許可條件規定逐一列出。

5.2儀器名稱、型號規格、生產廠家、出廠日期、出廠編號:按照儀器說明書或儀器銘牌填寫。

5.3技術效能指標:填寫檢驗儀器主要技術效能引數。

6.主要管理技術人員及特有工種人員登記表

填寫與企業簽訂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的人員,包括企業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生產負責人、質量負責人、銷售負責人、採購負責人、檢驗化驗員、飼料廠**控制室操作工、飼料加工裝置維修工等,其中檢驗化驗員至少2名。尚未取得工商註冊的,填寫擬與本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上述人員資訊。

(三)工商營業執照

提供本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影印件,尚未取得工商註冊的企業除外。非法人單位還應當提供所屬法人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影印件。

(四)組織機構**證

提供本企業的組織機構**證影印件,尚未取得工商註冊的企業除外。非法人單位還應當提供所屬法人單位的組織機構**證影印件。

(五)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尚未取得工商註冊的,提供有效期內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影印件。

(六)企業組織機構圖

提供包括技術、生產、質量、銷售、採購等機構的企業組織機構框圖。

(七)主要機構負責人和特有工種人員勞動合同

提供技術、生產、質量、銷售、採購等機構負責人和檢驗化驗員、飼料廠**控制室操作工、飼料加工裝置維修工等的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影印件。尚未取得工商註冊的企業提供勞動合同草案文字。

(八)主要機構負責人畢業證書或職稱證書

提供技術、生產和質量機構負責人的畢業證書或職稱證書影印件。

(九)職業資格證書或鑑定合格證明

提供農業部職業技能鑑定機構頒發的飼料檢驗化驗員、飼料廠**控制室操作工、飼料加工裝置維修工等職業資格證書影印件;已經參加鑑定且成績合格,但尚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提供省級飼料職業技能鑑定機構出具的鑑定合格證明影印件。

(十)廠區平面布局圖

按比例繪製廠區平面布局圖,並註明生產、檢化驗、生活、辦公等功能區,其中生產區應當標明生產車間、原料庫、成品庫的基本尺寸。

(十一)生產工藝流程圖和工藝說明

按照企業實際生產線數量逐一提供生產工藝流程圖和工藝說明,生產工藝流程圖應當使用規範的飼料加工裝置圖形符號繪製。

工藝說明應當反映主要生產步驟、目的、原理、實施方式、實施效果等內容。使用同一套生產裝置生產不同產品的,還應當提供防止交叉汙染措施。

(十二)計算機自動化控制系統配料精度證明

。(十三)混合機混合均勻度檢測報告

。(十四)檢驗化驗室平面布置圖

按比例繪製檢驗化驗室平面布置圖,圖中標明天平室、理化分析室、儀器室和留樣觀察室等功能室以及功能室的基本尺寸和檢驗儀器的位置。

(十五)檢驗儀器購置發票

有檢驗儀器購置發票的提供發票影印件。無法提供購置發票的,提供檢驗儀器已列入企業固定資產的證明材料。

(十六)企業管理制度

提供企業按照《飼料質量安全管理規範》制定的主要管理制度的名稱、主要內容等。(以內)

(十七)企業生產許可證

已經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提供生產許可證影印件。

(十八)相關證明材料

提出變更申請的,提供企業所在地相關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濃縮飼料、配合飼料、精料補充料生產許可申報材料一覽表

注:增加或更換生產線、增加產品類別或產品系列的,僅提供與申請事項相關的材料。

濃縮飼料生產許可證申報

材料湖北大中生物科技****

年月日目錄

1. 企業承諾書1

2. 濃縮飼料生產許可申請書2

3. 廠區平面布局圖3

單一飼料生產許可申報材料要求

附件3 徵求意見稿 一 許可範圍 一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單一飼料的企業。飼料和飼料新增劑管理條例 所稱單一飼料是指 於一種動物 植物 微生物或者礦物質,用於飼料產品生產的飼料。單一飼料目錄見農業部發布的 飼料原料目錄 適用於單一飼料的設立 遷址 增加產品品種及其他情況。設立指企業首次申請 單一...

新增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申報材料要求

附件7 徵求意見稿 一 許可範圍 一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新增劑預混合飼料的企業。二 飼料和飼料新增劑管理條例 所稱新增劑預混合飼料是指由兩種 類 或者兩種 類 以上營養性飼料新增劑為主,與載體或者稀釋劑按照一定比例配製的飼料,包括復合預混合飼料 微量元素預混合飼料 維生素預混合飼料。復合預混合...

混合型飼料新增劑生產許可申報材料要求

附件4 徵求意見稿 一 許可範圍 一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混合型飼料新增劑的企業。二 混合型飼料新增劑生產企業許可條件 所稱混合型飼料新增劑是指由一種或一種以上飼料新增劑與載體或稀釋劑按一定比例混合,但不屬於新增劑預混合飼料的飼料新增劑產品。三 適用於混合型飼料新增劑的設立 遷址及其他情況。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