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初中部學生違紀處分暫行條例對學生

2021-03-04 05:20:25 字數 1806 閱讀 7306

1.連續曠課半天或累計曠課一天,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2.連續曠課兩天或累計曠課五天,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第五條對考試作弊學生的處分

1.考試中夾帶、偷看、翻書、抄襲,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警告、警告或嚴重警告。

2.考試中參與傳接、交換答卷、討論,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警告、警告或嚴重警告。

3.考試中將自己的答卷提供給他人抄襲,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警告、警告或嚴重警告。

4.盜竊試卷、答案、評分標準,以考試作弊和偷盜兩項錯誤論處,給予嚴重警告或記大過以上處分。

第六條對抽菸、喝酒學生的處分

1.經證實,帶菸到學校或在校內或校外抽菸,給予口頭警告或警告處分。

2.不但自己抽菸,還引誘、招待他人抽菸,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3.受到警告處分後又發現有抽菸行為,給予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

4.多次教育不改,給予記記過或記大過以上處分。

5.對違反紀律喝酒的學生的處分,參照上述各條進行。

第七條對打架學生的處分

1.故意挑起事端,引起打架鬥毆,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警告、警告、嚴重警告或記過、家長帶回反省。

2.以勸架為名,偏袒一方,使事態更加嚴重化,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由家長帶會反省。

3.策劃或煽動他人打架,視情節輕重(未遂、造成打架、造成打群架;未造成傷害、造成傷害、造成重傷;無校外人員參加、有校外人員參加;干擾學校教學秩序、嚴重干擾學校教學秩序等)給予記過、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請家長帶回反省。對個別性質和影響特別惡劣者,要加重處罰或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4.動手打人,視情節輕重(打一人或多人;未動用器械或動用器械;未造成傷害或造成傷害;造成輕微傷害或重傷等)分別給予警告直至記過處分。

5.為他人提供凶器(指在鬥毆中一切可以傷害人體的物品),視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6.爭吵中亮出凶器,威脅他人,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7.提供偽證影響調查工作,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

第八條對偷盜、勒索實物、現金學生的處分。

1.價值在10元以內,給予口頭警告、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2.價值在10元以上(含10元,以下同)100元以內,給予嚴重口頭警告、警告或記過處分。

3.價值在100元以上,給予嚴重警告或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請家長帶回反省。

4.有偷盜、勒索企圖,經勸告而未實施或中途自動停止並主動認錯、退賠,可以不給處分。

5. 勾結外校學生或社會閒散人員敲詐本校學生財物的予以記過以上處分,數額較大的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第九條對賭博,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

1.為他人提供賭博工具、場所,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

2.組織他人賭博,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第十條對故意破壞公物及他人財物的學生的處分

1.故意破壞學校公共財物(教學裝置、實驗用品、體育器材、書報、雜誌及其他一切學校的財物、設施)和他人財物,除按價賠償外,還將視其情節輕重,比照第八條的金額幅度給予處分。

2.蓄意破壞、汙染學校環境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警告、警告、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

第十一條凡同時犯有上列兩項以上錯誤,按處分最重的一項再加一至二等處分實施。受過處分,又再次違紀應受處分,要加重處分。

第十二條對辱罵老師、傷害老師身體的視情節嚴重給予警告、記大過或勸退。達到刑事犯罪的交由公安機關處。

第十三條對因違法犯罪的參照《廣東省教育廳關於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粵教基【2014】24號檔案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學生因違紀受到記過以上處分,取消其一切榮譽稱號。

說明:凡是受到重大處分而未改正錯誤,沒有撤銷處分的,中考個人操行評定都不得為a類。個人操行評定非a類,各類高中將不予錄取。

學校2023年9月

學生違紀處分條例

珙縣巡場中學校學生違紀處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創造乙個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嚴肅學校紀律,預防和減少違紀行為,增強法制觀念,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未成年人保 中學生守則 和 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 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此條例。第二條 違紀處...

學校中學生違紀處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xx學校的學風和校風建設,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保證學生有良好的學習 生活秩序和環境,為國家培養合格人才。根據國家教委 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等有關規定,本著教育為主的原則,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學生違反校規 校紀,視情況輕重,給予下列之一的處分 1 全校通報批評 2...

小學生違紀處分條例

嶽莊聯小學生違紀處理規定 根據 中小學生守則 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 及 學生校園常規要求 學校常規要求 等精神,制訂本條例。第一條處罰形式 對嚴重違反 小學生守則 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 等有關規定和校規校紀者,視情節輕重,看認錯態度,給予必要的處罰。1 檢查具結 2 通報批評 3 賠償經濟損失 4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