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國家電網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規定2019

2021-03-04 04:24:41 字數 3914 閱讀 9188

國家電網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適應國家電網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大建設」體系建設和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規範公司系統基建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建設工程安全和從業人員安全健康,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依據《國家電網公司安全工作規定》和《國家電網公司基建管理通則》制訂,明確基建安全基本原則、管理目標、職責分工、工作內容和要求,是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執行的基礎性、原則性制度。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總部、省公司級單位(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電力公司和公司直屬建設公司,下同)、地市公司級單位(包括省、直轄市、自治區電力公司支撐實施機構、地市供電企業、公司直屬單位下屬單位)、縣公司級單位(包括縣供電企業、直屬單位下屬單位子企業),公司系統新建、改擴建輸變電工程以及公司投資、控股的電源工程專案及相關參與方。

第四條公司基建安全管理應貫徹「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公司及所屬單位將基建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安全管理體系,實行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和「一崗雙責、黨政同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基建安全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實行基建安全目標管理,逐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在計畫、布置、檢查、考核、總結基建工作的同時,計畫、布置、檢查、考核、總結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公司所屬企業承接公司系統以外工程建設(含境外工程)業務時,應同時遵循相關行業、專案法人單位安全管理相關要求。

第二章基建安全職責

第六條公司按照「大建設」體系建設要求設定基建管理機構,分層分級明確安全管理職責;按專案設定業主、監理、施工專案部,明確專案管理安全職責。

第七條國網基建部管理職責

(一)建立健全基建安全管理體系,設立安全管理處室,配備安全管理專職人員,持續改進和完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落實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制度、技術標準。

(三)確定公司基建安全管理目標,指導省公司級單位層面的基建安全管理體系建設和安全管理工作。

(四)組織開展基建安全標準化、基建安全風險防控、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基建安全檢查、競賽交流工作。

(五)建立基建安全資訊管理制度,收集、發布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資訊。

(六)參與基建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七)組織開展基建安全管理工作考核與評價。

第八條公司總部相關部門管理職責

(一)國網安質部負責監督、檢查與評價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二)國網交流建設部負責公司特高壓及跨區交流電網工程建設的安全管理;國網直流建設部負責公司直流輸電工程建設的安全管理;公司成立的工程建設指揮部負責相應工程的安全管理。負責監督、檢查、考核所委託建設管理單位的專案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條省公司級單位基建管理部門管理職責

(一)負責本單位及所屬企業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所屬設計、施工、監理企業安全工作。

(二)省公司級單位基建管理部門下設安全管理處室,配備安全管理專職人員。

(三)建立基建安全管理體系,健全基建安全管理臺帳(見附件4),持續改進和完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四)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以及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要求,編制年度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策劃方案,並組織落實。

(五)開展基建安全風險管理,監督、檢查工程專案關鍵工序及危險作業風險識別、評估、預控措施和應急管理等工作落實情況。

(六)組織在建專案及所屬設計、監理、施工、除錯企業推進基建安全管理標準化工作。監督、檢查工程專案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

(七)落實公司關於分包管理具體要求,開展在建工程及所屬企業的分包管理工作。

(八)組織開展基建安全教育培訓、基建安全檢查和競賽交流活動。

(九)負責基建安全資訊管理,組織收集、分析、上報基建安全資訊。

(十)負責監督、管理、考核評價所屬建設管理、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參與本單位基建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十一)對本單位所屬施工、監理企業承攬的本單位以外的工程建設任務,履行企業上級主管單位的安全管理職責。

(十二)對本單位投資或控股的建設專案履行專案法人安全管理職責,對負責建設管理的專案履行建設管理單位安全管理職責。

第十條地市(縣)公司級單位基建管理部門職責

(一)負責本單位及所屬企業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所屬設計、監理、施工企業安全工作。

(二)建立基建安全管理體系,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以及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要求,健全基建安全管理臺帳(見附件4),持續改進和完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三)開展基建安全風險管理,監督、檢查工程專案關鍵工序及危險作業風險識別、評估、預控措施和應急管理等工作落實情況。

(四)組織負責建設管理的專案及所屬設計、監理、施工企業推進基建安全管理標準化工作。監督、檢查工程專案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

(五)落實公司關於分包管理具體要求,開展在建工程及所屬企業的分包管理工作。

(六)組織開展基建安全教育培訓、基建安全檢查和競賽交流活動。

(七)負責基建安全資訊管理,組織收集、分析、上報基建安全資訊。

(八)負責監督、管理、考核評價所屬建設管理、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參與本單位基建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九)對負責建設管理的專案履行建設管理單位安全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專案法人管理職責

(一)對專案建設全過程的安全負責,承擔專案建設安全的組織、協調、管理、監督責任。

(二)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本專案的安全管理體系。

(三)對滿足「同時有三個及以上施工企業(不含分包單位)參與施工、建設工地施工人員總數超過300人和專案工期超過12個月」條件的單項工程(針對輸變電工程,變電站工程和輸電線路工程可視為兩個單項工程),負責(或委託建設管理單位)組建專案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

(四)專案法人單位基建管理部門(或建設管理單位)負責人擔任安委會主任,業主專案部經理擔任常務副主任,總監理工程師、施工專案部專案經理擔任副主任,安委會其他成員由工程專案監理、設計、施工企業的相關人員及業主、監理、施工專案部的安全、技術負責人組成。

(五)負責指導專案安委會組織成員單位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基建安全工作的規定,決定工程專案安全管理的重大事項;協調解決工程建設過程中涉及多個參建單位的安全管理問題;定期組織召開安委會會議,保留會議記錄並編髮會議紀要;必要時聘請專職安全監督人員開展相關工作。

(六)確定工程專案安全管理目標,按規定計列安全費用,確定合理工期,按基建程式組織工程建設。

(七)在工程招標與合同簽訂工作中,明確專案安全工作目標要求和安全考核獎懲措施,與中標單位簽訂安全協議。

(八)建立健全工程專案安全風險管理體系和應急管理體系,組織或參與基建安全事故的調查和善後處理工作。

(九)直接負責專案建設管理工作時,履行建設管理單位安全職責。

第十二條建設管理單位(負責具體工程專案建設管理的省公司級單位、地市供電企業、縣供電企業,下同)管理職責,各單位所屬經研院、所配合履行專案安全管理職責

(一)建立基建安全管理體系,設定基建安全管理機構(專責),健全基建安全管理臺帳(見附件4)。

(二)負責落實本單位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年度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策劃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受專案法人委託,履行工程專案建設階段的安全管理職責,制定工程專案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的主要保證措施,負責監督、管理和考核評價參與工程建設的相關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安全管理工作。

(四)參加專案法人組建的安委會工作,或受專案法人委託組建專案安委會,開展相關工作。

(五)組建業主專案部,負責落實本單位及工程專案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或委託業主專案部開展工程專案安全管理評價工作。

(六)受專案法人委託,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辦理工程專案建設相關證件、批件。提供工程專案安全文明施工的基本條件,包括完成徵地、拆遷和四通一平(水、電、路、通訊暢通及平整場地);提供擴建工程執行場地地下管網線路等資料。為施工現場周圍建(構)築物和地下管線提供保護。

(七)參加招投標工作,受專案法人委託,簽訂合同和安全協議。負責監督施工企業按合同約定,足額投入參建專案施工安全費用。

國家電網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基建安全職責 一 對專案建設全過程的安全負總責,承擔專案建設安全的組織 協調 管理 監督職責。二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 法規及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本專案的安全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三 對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專案,負責 或委託建設管理單位 組建專案安委會 1 同時...

國家電網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規定

國家電網基建 2010 1020號 目錄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基建安全職責 第三章基建安全目標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訓 第五章例行會議 第六章施工安全方案管理 第七章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 第八章施工分包安全管理 第九章安全風險管理 第十章職業健康 第十一章安全檢查 第十二章安全管理流動紅旗競賽 第十三章應急與...

國家電網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規定

國家電網基建 2010 1020號 目錄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基建安全職責 第三章基建安全目標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訓 第五章例行會議 第六章施工安全方案管理 第七章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 第八章施工分包安全管理 第九章安全風險管理 第十章職業健康 第十一章安全檢查 第十二章安全管理流動紅旗競賽 第十三章應急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