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線路部分
目次前言
1 範圍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3 術語和定義
4 作業要求
5 安全組織措施
6 安全技術措施
7 線路執行與維護
8 鄰近帶電導線的工作
9 線路作業
10 配電裝置上的工作
11 帶電作業
12 電力電纜工作
附錄a (資料性附錄)電力線路第一種工作票格式. ………
附錄b (資料性附錄)電力線路第二種工作票格式 …………
附錄c (資料性附錄)電力線路帶電作業工作票格式 …………
附錄d (資料性附錄)緊急搶修單格式
附錄g (資料性附錄)操作票格式
前言本標準的第5 章和7 .3.4為推薦性,其餘為強制性。
本標準按照gb / t 1.1——2000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由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高壓電氣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ca/tc226)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陳競成、蔡崇積、胡翔、方旭初、羅耀國、劉亨銘、張雷、吳濡生、**領、陳偉松、楊光亮。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電力生產單位和在電力生產場所工作人員的基本電氣安全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具有66kv及以上電壓等級設施的發電企業所有運用中的電氣裝置及其相關場所;具有35kv及以上電壓等級設施的輸電、變電和配電企業所有運用中的電氣裝置及其相關場所;具有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設施的用電單位運用中的電氣裝置及其相關場所。其他電力企業和用電單位也可參考使用。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對於本檔案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僅註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檔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檔案。
gb/t 2900.20—1994 電工術語高壓開關裝置(iec 60050(iev0;1994,neq)
gb/t 2900.50—2008 電工術語發電、輸電及配電通用術語(iec 60050-601-1985,mod)
gb26860-2011電力安全作業規程發電廠和變電站電氣部分
3 術語和定義
gb/t2900.20-1994、gb/t2900.50-2008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檔案。
3.1低〔 電〕壓 low voltage ;lv
用於配電的交流電力系統中1000v及其以下的電壓等級。
〔gb/t2900.50-2008,定義2.1中的601-01-26〕
3.2高[電]壓high voltage ;hv
(1)通常指超過低壓的電壓等級。
(2)特定情況下,指電力系統中輸電的電壓等級。
[gb/t2900.50-2008,定義2.1中的601-01-27]
3.3發電廠[站]electrical generating station
由建築物、能量轉換裝置和全部必要的輔助裝置組成的生產電能的工廠。
[gb/t2900.50-2008,定義2.3中的601-03-01]
3.4變電站(電力系統的)substation (of a power system )
電力系統的一部分,它集中在乙個指定的地方,主要包括輸電或配電線路的終端、開關及控制裝置、建築物和變壓器。通常包括電力系統安全和控制所需的設施(例如保護裝置)。
注:根據含有變電站的系統的性質,可在變電站這個詞前加上乙個字首來界定。例如:(乙個輸電系統的)輸電變電站、配電變電站、500kv變電站、10kv變電站。
〔gb/t2900.50-2008,定義2.3中的601-03-02]
3.5電力線路electric line
在系統兩點間用於輸配電的導線、絕緣材料和附件組成的設施。
[gb/t2900.50-2008,定義2.3中的601-03-03]
3.6運用中的電氣裝置operating electrical equipment
全部帶有電壓、一部分帶有電壓或一經操作即帶有電壓的電氣裝置。
3.7開關站switching substation
有開關裝置,通常還包括母線,但沒有電力變壓器的變電站。
3.8斷路器circuit breaker
能關合、承載、開斷執行迴路正常電流,也能在規定時間內關合、承載及開斷規定的過載電流(包括短路電流)的開關裝置,也稱開關。
注:改寫gb / t2900.20 一1994,定義3.13。
3.9隔離開關disconnec. or
在分位置時,觸頭間有符合規定要求的絕緣距離和明顯的斷開標誌。在合位置時,能承載正常迴路條件下的電流及在規定時間內異常條件(例如短路)下的電流的開關裝置。
[gb/t2900.20-1994,定義3.24]
3.10
個人保安線personal security grounding iine
用於保護工作人員防止感應電傷害的接地線。
3.11
雙重稱號dual title
線路名稱和位置稱號,位置稱號指同杆架設多迴路中導線安裝位置,如:上線、中線或下線和面向線路桿塔號增加方向的左線或右線。
3.12
配電裝置power distribution equlpment
用於向乙個用電區供電的變壓器、高低壓開關、線路、控制和計量等裝置的統稱。
4 作業要求
4.1 工作人員
4.1.1經醫師鑑定,無妨礙工作的病症(體格檢查至少每兩年一次)。
4.1.2 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從事電氣作業的人員應掌握觸電急救等救**。
4.1.3 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和業務技能,熟悉電氣裝置及其系統。
4.2 作業現場
4.2. 1 作業現場的生產條件、安全設施、作業機具和安全工器具等應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規定的要求,安全工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在使用前應確認合格、齊備。
4.2.2 經常有人工作的場所及施工車輛上宜配備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並指定專人檢查、補充或更換。
4.3 作業措施
4.3.1 在電力線路(以下簡稱「線路」)及配電裝置上工作應***安全的制度措施,可包含工作申請、工作布置、現場勘察、書面安全要求、工作許可、工作監護,及工作間斷和終結等工作程式。
4.3.2 **路及配電裝置上進行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工作時,應向裝置執行維護單位提出停電申請,由排程機構管轄的需事先向排程機構提出停電申請,同意後方可安排檢修工作。
4.3.3 在檢修工作前應進行工作布置,明確工作地點、工作任務、工作負責人、作業環境、工作方案和書面安全要求,以及工作班成員的任務分工。
4.4 其他要求
4.4.1 工作人員應被告知其作業現場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範措施。
4.4.2 在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現場負責人有權停止作業並組織人員撤離作業現場。
4.4.3 野外作業前,應根據野外工作特點做好工作準備,對工作環境的危險點進行排查,並做好防範措施。
4.4.4 配電系統中的開關站、高壓配電站(所)內工作可參照gb.26860-2011《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站電氣部分》的有關規定執行。
5 安全組織措施
5.1 一般要求
5.1.1 安全組織措施作為保證安全的制度措施之一,包括工作票、工作的許可、監護、間斷和終結等。
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工作許可人、專責監護人和工作班成員在整個作業流程中應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
5.1.2 工作票是准許**路及配電裝置上工作的書面安全要求之一,可包含編號、工作地點、工作內容、計畫工作時間、工作許可時問、工作終結時間、停電範圍和安全措施,以及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許可人、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成員等內容。
5.1.3 除需填用工作票的工作外,其他可採用口頭或**命令方式。
5.2 現場勘察
5.2.1 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認為現場勘察的線路作業,作業單位應根據工作任務組織現場勘察。
5.2.2 現場勘察應檢視現場檢修(施工)作業範圍內設施情況,現場作業條件、環境,應停電的裝置、保留或鄰近的帶電部位等。
5.2.3 根據現場勘察結果,對危險性、複雜性和困難程度較大的作業專案,應制訂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
5.3 工作票種類
5.3.1 需要線路或配電裝置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工作,填用電力線路第一種工作票(見附錄a)。
注:配電裝置全部停電是指供給該配電裝置上的所有電源線路均已全部斷開。
5.3.2 帶電線路桿塔上與帶電導線符合表l最小安全距離規定的工作以及執行中的配電裝置上的工作,填用電力線路第二種工作票(見附錄b)。
表1 在帶電線路桿塔上工作與帶電導線最小安全距離
5.3.3 帶電作業或與帶電裝置距離小於表1規定的安全距離但按帶電作業方式開展的不停電工作,填用帶電作業工作票(見附錄c)。
5.3.4 事故緊急搶修工作使用緊急搶修單(見附錄d)或工作票。非連續進行的事故修復工作應使用工作票。
5.4 工作票的填用
5.4.1工作票應使用統一的票面格式。
5.4.2 一條線路、同乙個電氣連線部位的幾條線路或同桿塔架設且同時停送電的幾條線路上的工作,可填用一張電力線路第一種工作票。
注:同乙個電氣連線部位是指電氣上相互連線的幾個電氣單元裝置。
5.4.3 同一電壓等級、同型別的數條線路上的不停電工作,可填用一張電力線路第二種工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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