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規範辦學行為責任書

2021-03-04 04:03:54 字數 910 閱讀 6332

書二o一三年九月

蘇仙區塘溪學校規範辦學行為

責任書一、責任目標

1、嚴格控制上課時間與學生在校時間。學生周上課時間不超過5天。通學生每天在校時間小學生不超過6小時,初中生不超過8小時。

寄宿生每天睡眠9小時以上,中午必須安排不少於1小時的午休時間;禁止通學生上晚自習;嚴禁學生提前到校和拖後放學,嚴禁利用休息日、節假日上課、補課。

2、嚴格控制學生課外作業數量。小學

一、二年級不留家庭作業,三至六年級除語文、數學外,其他學科不得布置作業,且每天的家庭作業總量以中等學生水平計算控制在1小時以內;初中書面家庭作業總量每天不超過1.5小時。各學科教師要統籌調控,提高作業布置的科學性、有效性。

3、嚴格按照義務教育課程表安排上課,不得隨意增減課程和課時,不隨意提高或降低教學要求;要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時間。每學期的考試要嚴格按照上級檔案規定安排,嚴禁以考試分數為學生排名次。

4、嚴格規範教輔材料徵訂行為。堅持「一課一輔」和「自願訂購」原則,不得組織學生統一或變相統一購買不符合規定的教輔資料。

5、認真落實《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具體要求。教師要關愛學生、保護學生安全;禁止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行為,嚴禁諷刺、挖苦、歧視學習困難學生;嚴禁教師酒後上課或帶通訊工具進教室;嚴禁教師收受學生、家長禮品和攤派學習用品。

6、嚴禁教師以任何方式給城區各級各類學校提供本校畢業生成績、家長**等資訊。

二、處罰措施

1、對違反責任目標的教師,取消其當年評優晉級資格。

2、對違反責任目標,造成不良影響,引發學生或家長上訪的,根據承擔的責任,學校給予其通報批評等處分;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上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給予相應處分。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各教師、學校各存乙份。

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校長(蓋章):    教師(簽名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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