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保安員違反《雲南省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和安排乙方保安人員做其他超出合同條款內容以外的工作。
5、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要求對乙方派駐不合格保安員進行調換。
6、甲方對乙方派駐的保安人員有監督管理權,並對乙方保安人員違反規定、合同約定的行為在24小時內書面或**通知乙方,乙方應在24小時內對違反規定的保安人員作出處理;如行為構成辭退條件的,乙方應在事發的48小時內自行辭退違規違法保安人員,且另行安排人員就位。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派駐甲方的保安人員必須是經過乙方嚴格政審、嚴格培訓和體檢後,政治可靠、品德優良、專業技能熟練,未有不良記錄且無導致不能適應工作的顯性或隱性疾病人員的合格保安員。
2、乙方在雙方約定服務範圍內接到甲方對乙方保安員違規違紀行為的通知,乙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進行解決處理,需進一步調查的,調整處理的期限不超過五個工作日。
3、乙方按合同約定派駐保安人員執行保安服務工作。執行期間要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各種安全防範工作。
4、乙方負責提供有關的治安防範資訊,協助提高甲方的社會治安綜合防範能力。
5、確保甲方被保衛物件的安全或受侵害程度減至最低。
6、乙方與甲方協商後有權對其派駐的保安人員進行調整,保安員參軍、考學或公升遷除外。乙方管理人員應對派駐保安員的工作、生活、學習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整頓。
7、負責為派駐保安人員配備服裝裝備、器械用具等。
8、負責派駐保安人員有關保險的投保及保險費用。因乙方未投保、斷保、脫保等原因造成的人員**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9、乙方派駐保安人員有權拒絕甲方合同約定服務專案以外的工作要求。
10、乙方因工作需要在服務區域內安裝的一切裝置產權屬乙方所有。
11、乙方保安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向甲方提出本合同約定外的要求。
12、乙方應提供駐派人員的年度體檢證明,且不得使用超齡人員。
六、甲方與乙方的合同關係為公司行為,不涉及乙方人員的個人行為關係和個人經濟關係。乙方與甲方的合同關係為公司行為,不涉及甲方人員的個人行為關係和個人經濟關係。
七、服務費及付款方式:
1、鑑於保安服務工作特殊性,保證乙方保安員工資按時發放,甲方須提前支付乙方服務費。服務費包含保安員工資、福利及保險等相關費用。乙方收取服務費時須開具保安服務發票給甲方後,甲方支付相應款項。
2、服務費:
(1)、每人元/月計算,服務費為元× 人× 月= 元。(大寫金額: )
3、雙方約定服務費按季度支付,每季度頭20日之內支付本季度服務費。
八、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在年月日時前派駐名保安人員到甲方執行守護工作。
九、賠償責任
1、因乙方保安員監守自盜或玩忽職守,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2、對乙方產生賠償的財產物品,甲方出具導致該物件價值的相關檔案後,乙方應予以賠償。乙方賠償後,相關證明手續原件歸於乙方持有;乙方享有對該物品損失的所有權和追償權。已構成治安、刑事案件的,乙方按公安、司法部門的裁決或判決賠償。
3、甲、乙雙方因合同產生經濟糾紛,涉及乙方賠償事宜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甲方不得以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用來抵扣賠償金,造成賠償按甲乙雙方約定期限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十、免責條款:
1、因甲方內部糾紛、爭議發生的物資及財產的安全損壞損失等事故; 乙
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戰爭、**、恐怖活動等導致的安全事故
或損失; 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若甲方私自借款給乙方保安員或賒賬、賒物品等與保安人員發生的糾紛,與乙方無關;由此所產生的經濟後果,乙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4、因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指派乙方保安員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所發生的一切問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在履行甲乙雙方約定服務範圍外,其它財產發生被盜、遺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如發現甲方防範設施、規定、措施有隱患或不安全因素,經乙方提出書面限期整改意見而甲方未及時按限期整改造成服務範圍內的財產、財物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7、乙方在甲、乙雙方約定的服務範圍、服務時間內,若甲方需改造、拆遷、裝修服務範圍內的設施裝置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並協商解決因甲方改造、拆遷、裝修帶來的不安全因素。若甲方不通知乙方,造成服務範圍內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8、乙方在履行甲乙雙方約定服務期間,如發生現金、珠寶、手飾及有價票證遺失或私人財產、私人物品被盜,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需增加或減少保安人員,經甲乙雙方同意後,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變更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如不能履約,必須提前乙個月告知對方,雙方商議後即可終止本合同。3、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按合同第七條第3款按時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務費用。逾期30個工作日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終止服務,並且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4、合同到期前十五日內甲、乙雙方需續簽合同的,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若甲方未提出異議,又未及時履行續簽合同手續的,則視為合同續約並按本合同條款執行,續約期限與本合同約定期限一致,順延執行。
十二、違約責任:
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未按合同條款履行義務的,則視為違約,由違約方按合同總金額服務費合計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三、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合同約定。
十五、本合同所執附件及變更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十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由甲、乙雙方蓋章、並由甲、乙雙方委託**人簽字後即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單位位址單位位址:
委託**人(簽字委託**人(簽字):
****:
年月日年月日
保安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 以下簡稱 甲方 受託人 深圳分公司 以下簡稱 乙方 服務位址 為加強甲方經營區範圍內有關財產之權益安全保安工作,乙方受甲方委託向甲方提供安全護衛服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本著誠實信用 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第一條...
保安服務終止合同協議
甲方 乙方 甲 乙雙方在平等自願 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就以下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供甲 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一 乙方於2011年11月1日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期限為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現經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同意不再續訂勞動合同,並於 年月日終止該勞動合同,雙方之前的...
工地現場保安服務協議
北京市牌坊小學教學樓擴建工程 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 牌坊小學教學樓擴建工程 施工單位 北京中建二局建築裝飾 服務單位 保安服務協議 委託方 北京中建二局建築裝飾 以下稱 甲方 服務方以下稱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 服務專案 本合同所稱 保安服務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