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執行專工工作標準

2021-03-04 03:11:45 字數 801 閱讀 9867

4.1.3 參加有關事故、異常的分析會,對裝置安全、經濟執行提出改進意見,供領導決策。

4.1.4 對鍋爐專業範圍內裝置缺陷及時登記,督促有關維護人員盡快消除或制定有關防範措施。

4.1.5 負責對執行人員學習、掌握鍋爐執行知識,進行培訓、考核。

4.1.6 對鍋爐專業內的裝置改造、系統改進方案及合理化建議等進行審核。

4.2 許可權

4.2.1 受執行部主任領導,負責鍋爐執行專業內的執行技術管理。

4.2.2 有權制定、修訂鍋爐專業執行規程、系統圖、檢查卡、操作票。

4.2.3 有權審定設標示牌,制定執行方案。

4.2.4 有權建立、健全並不斷完善有關技術臺帳。

4.2.5 有權參加有關事故、異常的分析會。

4.2.6 有權對鍋爐專業範圍內裝置缺陷及時登記,督促有關維護人員盡快消除或制定有關防範措施。

4.2.7 有權對執行人員鍋爐執行知識進行培訓、考核。

4.2.8 有權對鍋爐專業內的裝置安全、經濟執行提出改進意見;並對有關裝置改造、系統改進方案及合理化建議等進行審核。

5 檢查與考核

5.1 本標準執**況由執行部主任按月進行檢查和考核。

5.2 本標準按《華能北京分公司(電廠)綜合承包管理辦法》進行檢查與考核,並相應進行獎懲。

5.3 按本標準和執行部的具體考核細則進行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本標準委託執行部負責解釋

本標準由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提出

本標準由執行部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擬稿人:許傑非

核稿:王雲榮

批准:劉振安

執行部鍋爐專工工作標準職責

4.1.3 配合執行部主任和副主任及各值專業完成各項生產任務。4.1.4 對執行部安全文明生產 經濟執行 生產培訓等各項生產任務的執行不力 不落實 未完成負責。4.1.5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電業生產技術和技術管理的政策 規定 負責編寫 審核 修改鍋爐執行操作規程 鍋爐執行管理制度等,並督促執行。4.2...

化水執行專工工作標準

4.1.4 對化學專業範圍內裝置缺陷及時登記,督促有關維護人員盡快消除或制定有關防範措施。4.1.5 負責對執行人員學習 掌握化 行知識,進行培訓 考核。4.1.6 對化學專業內的裝置改造 系統改進方案及合理化建議等進行審核。4.2 許可權 4.2.1 受執行部主任領導,負責化 行專業內的技術管理。...

執行部安培專工崗位工作標準

3.7 每個工作日至少對生產現場及班組巡迴檢查一遍,著重檢查執行人員 兩票三制 的執 況,機組大 中 小修期間,還應加強節假日的值班檢查。3.8 檢查督促執行人員認真執行生產裝置消缺及考核管理制度,每月進行統計 分析 考核。3.9 組織編制部門年 季反事故技術措施,報廠部審批後認真監督實施,檢查 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