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的執行管理標準

2021-03-04 01:55:58 字數 4337 閱讀 8981

(一)鍋爐公升火前的檢查

1、 鍋爐安裝檢修完畢後,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對新啟動的鍋爐進行全面的驗收

合格後方可備用公升火。

2、 班長接到值長的公升火命令後,應填寫公升火操作卡,並通知司爐工立即組織

本機組人員對裝置進行詳細地檢查,後匯報班長。

3、 鍋爐內部煙風道的檢查。

(1) 檢查爐膛內腳手架已拆除,燃燒室、煙風道內無人工作和遺留工具、材料雜物等;

(2) 受熱面清潔完整;

(3) 燃燒室內前後拱爐牆耐火磚應無裂紋及倒塌的危險;

(4) 前後二次風噴嘴完整無堵塞;

(5) 老鷹鐵完好間隙合乎標準,頭部緊貼在爐排上;

(6) 爐排下部灰鬥無積灰和結焦。

4、鍋爐外部的檢查

(1)鍋爐裝置(地面、樓梯、通道、平台)應完整清潔無雜物,照明良好。

(2)鍋爐本體及煙道上的人孔門、檢查孔應關閉嚴密,各處保溫應完整。

5 、汽水系統的檢查。

(1) 重錘安全閥應完整,重錘在槓桿上的位置正確牢固,無防礙安全閥動作的障礙物。

(2)汽包人孔門裝好並嚴密。

(3)水位計玻璃管清潔無結垢,照明良好,水位計應在執行狀態。

(4)省煤器及水冷壁各聯箱手孔蓋嚴密無洩漏。

(5)各排汙門完整開關靈活。

(6)對汽水閥門檢查時應特別注意,門桿不應彎曲,不卡澀,遠方操作拉桿連線牢固,銷子完整。

(7)各管道吊架完整牢固各儀表測點完整齊全。

6 、爐排檢查

(1) 檢查變速箱各軸承完整,油位在中心線以上。

(2) 電動機附近無雜物,地角螺絲齊全牢固,接地線良好。

(3) 減速機傳動裝置無損不鬆動。

(4) 變速箱傳動三角帶完好。

(5) 煤閘及前後大軸冷卻水正常。

(6) 開關爐排下部各段風室小風門及放灰拉桿應靈活。

7、 啟動爐排的檢查。

(1) 合上電源,注視電機,由慢速逐漸加至快速。

(2) 開啟爐前頭蓋板,檢查爐條片應無損、無缺、無翹起、無歪斜,並保持平整。

(3) 檢查完畢調到低速位置停止爐排。

8 、控制盤及儀表的檢查。

(1) 檢查各切換開關靈活好用。

(2) 檢查各儀表指示燈齊全完整,並聯絡送上操作電源。

(3) 將送、引風機、總給水、減溫器、省煤器的電動調節門分別開關一次,

開度應與實際相符。

9 、風機的檢查

(1) 風機內油質良好,油量充足。

(2) 地角螺絲齊全牢固,靠背輪保護罩完好。

(3) 手動操作風機擋板開關一次,靈活無卡澀後置於關閉位置。

(4) 風機周圍無障礙物。

(5) 對送、引風機盤車一次。

10、 除渣系統的檢查。

(1) 檢查除渣機機體無缺件,齒輪潤滑良好。

(2) 電動機牢固完好,聯絡電氣測量絕緣。

(3) 聯絡電氣電機送電,並試運轉成功。

(4) 除塵器無堵塞,無漏風。

(5) 檢查除渣皮帶執行正常。

(6) 聯絡上煤,檢查煤倉存煤情況。

附:各汽水閥門在各狀態下的開關位置:

(二)烘爐與煮爐

1、烘爐的目的:

鍋爐投運前進行烘爐,目的是為了排除爐牆中的水分,避免爐牆中的水分急劇蒸發而產生裂縫、變形,損壞爐牆;同時,還可加速爐牆材料的物理化學變化程序,使其穩定,以便在高溫下長期可靠工作。

2、烘爐應具備的條件:

1 烘爐前,應制定烘爐方案,繪出烘爐公升溫曲線圖。

2 鍋爐及附屬裝置(省煤器、蒸汽過熱器等)安裝完畢,水壓實驗合格。

3 鍋爐輔助裝置(給水幫浦、送風機、引風機等)安裝完畢,並經試運轉合格。

4 汽水管道、排汙管道、煙風管道、迴圈冷卻水等系統安裝完畢,試壓查漏合格。

5 爐體砌築和絕熱工程結束,自然乾燥一段時間,爐體漏風實驗合格。

6 鍋筒和聯箱上的膨脹指示器應安裝完畢,在冷態下應調整到零位。

7 水位表、壓力表、測溫儀表等電氣和熱工儀表均安裝完畢,校驗、鉛封、試驗合格。

8 爐牆上的測溫點、灰漿取樣點、排汽孔等規定設定完畢。

9 鍋爐上水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1576---96《低壓鍋爐水質》或gb1245---89《火力發電機組及蒸汽動力裝置水汽質量標準》的規定;並向鍋爐加水至水位表的低水位線處。

10 向省煤器內充滿軟化水。對非沸騰式省煤器,應開啟旁路煙道擋板,關閉主煙道擋板;如無旁路煙道,必須接通省煤器的再迴圈管。

11 3、烘爐的方案及要求:

爐牆所含水分與爐牆型式、爐牆材料、施工方法、季節、施工時間長短等因素有關,因此烘爐方法和時間應根據上述因素而定。

常用的烘爐方法有火焰法和蒸汽法兩種。

火焰烘爐法:

1 在爐內燃燒木柴、煤或其它燃料,利用燃料燃燒的輻射和對流烘乾爐牆。

2 火焰應集中在爐膛**,烘爐初期應採用文火,初期以後的火勢應均勻,並逐日緩慢加大;烘爐過程中,盡量減小溫度波動,保持各部位溫差較小,均勻膨脹。

3 用於鏈條爐排的燃料不應有鐵釘等金屬雜物。鏈條爐排在烘爐過程中應定期轉動,防止燒壞爐排。

4 烘爐溫公升應按過熱器後(或相當位置)的煙溫控制燃燒強度。磚砌輕型爐牆,每天溫公升不應超過80℃,後期煙溫不應高於160℃。

5 烘爐時應保持鍋爐正常水位,開啟向空排汽閥,使蒸汽排空。

6 烘爐時間應根據鍋爐型別、爐牆結構、乾濕程度確定。一般輕型爐牆為7-8天,重型爐牆為14-16天。

7 當爐牆特別潮濕時,應適當減慢公升溫速度,延長烘爐時間。

8 烘爐時,溫度應平穩公升高,經常檢查爐牆各部位的膨脹情況,記錄膨脹指示器的指標位置資料。

9 烘爐過程中應測定和繪製實際溫度——時間曲線圖和填寫有關記錄。

4、烘爐合格標準:

烘爐滿足下列要求之一,則為烘爐合格 。

1 當採用爐牆灰漿試樣法時,在燃燒室兩側牆的中部,爐排上方1.5-2.0m處,或燃燒器上方1-1.

5m處和過熱器兩側牆的中部,取粘土磚、經磚的丁字交叉縫處的灰漿試樣各50克,測定其含水率應不大於2.5%;

2 當採用測溫法時,在燃燒室兩側牆的中部,爐排方1.5-2m處,或燃燒器上方1-1.5m處測定紅磚牆表面向內100mm處的溫度應達到50℃,並應繼續維持48小時,或過熱器兩側牆粘土磚與絕熱層結合處的溫度應達到100℃,並繼續維持18小時。

5、煮爐的目的和原理:

鍋爐在製造、安裝、修理和使用過程中會產生或帶入鍋內鐵鏽、油脂、汙垢和水垢等雜質,煮爐即可向鍋內加入適量的氫氧化鈉和磷酸三鈉使鍋水呈鹼性而煮掉鐵鏽、油汙和水垢等雜質;防止蒸汽品質惡化,避免鍋爐受熱面結生水垢而過熱燒壞;同時,在鍋筒內壁形成保護膜,防止鍋爐內受熱面腐蝕損壞。

6、煮爐常用藥劑:氫氧化鈉、磷酸三鈉;煮爐時,應先將藥品溶解成溶液後方可加入鍋內,使鍋內的油汙等雜質起皂化作用而產生沉澱,通過排汙方法將雜質排出。

煮爐時的加藥配方

注:1 藥量按100%的純度計算。

2 煮爐時,表內兩種藥劑同時使用。

3 無磷酸三鈉時,可用碳酸鈉代替,用量為磷酸三鈉的1.5倍。

4 單獨使用碳酸鈉煮爐時,每立方公尺水中加碳酸鈉6公斤。

7、 煮爐方法:

1 向鍋爐加水到最低水位。

2 將兩種藥劑用熱水溶解後,經過濾,從鍋筒或拆去主汽閥(或安全閥)等處加入,也可與鍋爐給水同時送入鍋內,進水至水位表最低水位處,加藥時,不要將藥液一次注入鍋內,應分批加入。

3 配置和加入藥液時,應採取安全措施。

4 煮爐時應有較高的水位,但要防止進入過熱器。加熱公升溫應緩慢,注意公升溫速度,防止受壓部件產生溫差應力。

5 當放空閥或安全閥冒出蒸汽時,即可開始公升壓,並按正常步驟沖洗水位表和壓力表存水彎管。

6 工業鍋爐的煮爐時間一般需2-3天。第一天公升到鍋爐設計壓力的20%,保持8小時,然後將爐膛封閉過夜,對於層狀燃燒爐排的鍋爐,則採取壓火停爐過夜,第二天公升壓到設計壓力的50%,並適當開啟連續排汙閥直至煮爐結束,試驗高低水位報警器和低水位連鎖保護裝置,保持8小時,仍密封過夜或壓火停爐過夜;第三天公升到設計壓力的75%,再保持8小時後將爐膛密閉或將爐排上燃料轉出後,密閉各種門孔,讓其自然冷卻降壓,待鍋水冷卻低於70℃時排出鍋水。然後用軟化水沖洗鍋爐內部和曾與藥液接觸過的閥門,並清除鍋筒、集箱內的沉積物,檢查排汙閥、排汙管有無堵塞。

7 煮爐期間,應定時從鍋筒和水冷壁下集箱取水樣進行水質分析,當鍋水鹼度低於45mol/l時應補充加藥。

8 煮爐結束,應將鍋筒內部裝置:如汽水分離器、給水分配管(槽)、表面排汙管、加藥管裝置按要求裝好,再全面檢查一次,然後封閉各種門、孔。

8、煮爐合格標準:

1 鍋筒和集箱內壁無油汙。

2 擦去附著物後,金屬表面無鏽斑。

3 內受熱面應形成一層亮藍色的膜,若無,應按上述步驟重新煮爐。

(三)公升火前的準備

1、如果電動機停用15天以上,開啟前必須通知電氣測量絕緣

2、進行聯鎖試驗,試驗方法有兩種。

動態試驗:

(1)班長匯報值長,聯絡電氣送上各動力開關的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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