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外包」服務,向甲方派駐「勞務外包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勞動者」)為甲方提供勞務外包服務的相關事宜達成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承包甲方勞務工作的具體內容為:
1、甲方部分生產崗位輔助操作;
2、甲方生產崗位清理、鏟運、搬運、清掃、**等;
3、甲方門衛、巡邏、保潔、輔助維修工作等;
4、甲方需要乙方外包勞務的其他臨時性專案;
第二條合同期限為三年。(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在本協議期限內,雙方同意按以下程式運作「勞務外包服務業務」工作:
1、甲方提前乙個月向乙方發出《用工需求通知書》(包括:崗位描述、人數、用工基本要求、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條件、報酬待遇等內容)。(見附件一)。
2、甲方所需勞動者,由乙方負責招聘,並通知其帶上相關證件(身份證,學歷證,政審材料等)到甲方公司人力資源部面試經甲方面試確認名單後,由乙方組織體檢及相關材料一併交甲方審核。
3、甲方審核確認合格勞動者名單後,安排相應工作崗位,下達工作任務,同時向乙方開出《用工通知單》(見附件二)。乙方根據甲方的《用工通知單》上勞動者名單與勞動者需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按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4、乙方在本協議期內的外包服務期內必須在甲方設立外包服務管理機構,指定專門的管理人員對在甲方外包服務團隊進行日常管理,並經常到工作現場了解勞動者的工作情況,但不得干涉甲方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提供的勞務外包服務團隊具體服務內容約定範圍由甲方安排。甲方有權根據需要,調整其具體服務內容。乙方提供的勞動者與甲方不存在勞動關係。
甲方可就有關事項直接與乙方服務團隊簽訂專項協議(如培訓、保密協議等),專項協議需及時送交乙方備案。
2、甲方應當根據崗位需求制定相應勞保用品配置標準(見附表三)並隨時跟蹤、考核乙方管理人員具體落實情況;勞動者正式上崗前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安全培訓指導,更好地規避勞動者工作環境安全隱患可能造成的危害。
3、甲方有權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針對外包勞動者的考核標準及考核辦法;有權根據本單位工作的需要及勞動者的綜合素質、業務水平等情況,在雙方協議約定範圍內調整勞動者的具體崗位。
4、甲方必須按時支付勞務外包費用(包括代發勞動者人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以及勞務外包服務管理費等)並按本協議約定及時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5、甲方因生產或工作需要,外包專案增加或減少,由甲方提前1至3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參照此協議約定內容辦理。
6、如乙方提供的服務團隊成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充、更換或退回,並以書面形式面通知乙方。
(1)在試服務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服務標準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
(6)不能勝任工作;
(7)與甲方書面協商一致的;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與勞務外包人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及時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送勞動合同備案。
2、乙方必須按照《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相關法規,為外包勞務人員在當地辦理相關社保手續(社會保險年度最低繳費基數和比例不得低於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公布數最低標準),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所需費用(工傷保險繳費比例為2%)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按協議約定時間及每月勞務費明細表的實際金額全額發放至勞務人員相應銀行卡,並將勞務工資發放情況表及繳納社會保險情況表返至甲方。
4、乙方招聘人員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無禁忌病,思想表現好,身體健康。
(2)、完成生產崗位清理、鏟運、搬運、清掃、**等,年齡控制在18—45周歲;生產崗位輔助操作、輔助維修工作的人員年齡控制在18—45歲;門衛、巡邏、保潔崗位的年齡控制在45周歲以內。
(3)、生產崗位輔助操作成員文化程度一般要求初中以上。
(4)、如不符合甲方的條件,甲方要求退回的人員,乙方應無條件接受。退回人員的安置及費用由乙方負責,同時做好工作崗位人員的補充。
5、勞動者上崗前乙方必須根據甲方關於勞動保護用品配置標準及時配發放勞保用品給勞動者並監督穿戴情況。
第六條、服務外包總費用結算及支付:
1、服務外包管理費標準:(備註:管理費中包含勞動保護用品費用、發票稅費及工傷繳納費用)
每月服務外包管理費=(代發外包團隊成員的工資、福利等各類費用)×16%;
2、外包崗位人工費用=(代發外包團隊成員的工資、福利等各類費用)+應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繳費比例20%);
3、每月需支付外包勞務公司總費用=外包服務崗位人工費用+每月服務外包管理費。
4、結算辦法及支付:
乙方外包服務團隊成員承包甲方各生產崗位輔助操作、保潔、門衛工作等,具體崗位支付的勞務單價按甲方標準執行。甲方應每月20日前將服務外包總費用劃到乙方指定戶,並附上勞務人員勞務費明細表(電子版形式),乙方收到甲方服務外包總費後,在五個工作日內按乙方勞務人員指定的個人賬戶支付勞務人員個人報酬。
5、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提供規範的稅務統一印製發票。
6、乙方勞務人員個人應繳納的社保費用及個人所得稅由乙方在勞務人員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七條、其他:
1、乙方外包服務甲方臨時性任務,可根據任務工作量實行包乾,**由甲方相關單位與乙方協商,甲方主管部門審核確定。
2、乙方外包服務團隊成員初次到甲方承包勞務,乙方必須進行安全、規章制度(包括甲方的規章制度)、法規法紀教育,並考試合格才能進入甲方。
3、乙方外包服務團隊成員,在甲方發生偷盜,由公安、保衛部門進行處理後,甲方按每人次扣乙方800元勞務費。
4、合同期內,乙方外包服務團隊需離開甲方,乙方應提前乙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後方可離開。勞務外包服務團隊成員因各種原因中止為甲方提供服務,甲方應要求勞務外包服務團隊成員必須交回與工作有關的檔案與物品(包括各類檔案、客戶資料、培訓教材、辦公裝置、勞保用品等)及根據有關協議應退回甲方的費用等,乙方在得到甲方有關工作交接完畢的書面確認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5、勞務外包服務團隊成員出現違紀、違章、違反甲方保密制度等情況,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甲方的管理規章制度對乙方或乙方勞務外包服務團隊成員進行處理。有觸犯法律行為的,依法送交司法機關。
6、如因乙方外包服務團隊成員無法達到甲方要求,或乙方有違本協議的任何一項條款,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
7、本勞務外包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
8、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勞務外包服務協議
甲方公司 法定位址路8號 乙方 公司法定位址 一路02 簽訂日期 2011 年 4 月 23 日 甲方 公司 乙方 限公司 根據甲方工作 服務 的需要,經甲 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臨時性 短期 用工的勞務專案達成如下外包服務協議,共同遵守。第一條 外包專案描述 1 甲方作為發包方,選擇乙方為其提供所...
服務外包協議書
金纓專案中心 商業服務協議書 甲方 乙方 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年度商業策劃及平面設計和人力資源等相關服務專案,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服務內容 甲方單獨設立為乙方服務的專案小組 人 全力提供最優質的服務.1 甲方為乙方制訂企業自身產品的宣傳策劃方案 2 甲...
人事外包服務協議書
2 甲方為乙方員工辦理在職人才引進的費用標準為2000元 人,辦理畢業生接收的費用標準為1800元 人。3 在職人才引進和畢業生接收穫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准但乙方或其員工放棄辦理的,須交納人事外包服務費,標準為 在職人才引進1000元 人 畢業生接收800元 人,其餘費用可憑發票及乙方書面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