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放射診療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

2021-03-04 03:00:07 字數 4771 閱讀 7827

《河北省放射診療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冀法審[2007]85號 2007-12-29頒布實施。根據《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和《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放射診療是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進行臨床醫學診斷、**和健康檢查的活動,分為放射**、核醫學、介入放射學和x射線影像診斷四類也就是《放射診療管理規定》中第四條放射診療工作按照診療風險和技術難易程度分為的四類管理第十一條醫療機構設定放射診療專案,應當按照其開展的放射診療工作的類別,分別向相應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建設專案衛生審查、竣工驗收和設定放射診療專案申請: 三)開展x射線影像診斷工作的,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同時開展不同類別放射診療工作的,向具有高類別審批權的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

醫療機構申請放射診療許可,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放射診療許可申請表;

(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影印件)或《設定醫療機構批准書》(影印件);

(三)放射診療建設專案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檔案(影印件);

(四)放射診療工作人員名單及放射工作人員證(影印件);

(五)放射診療裝置及防護用品、監測儀器清單;

(六)質量控制方案及管理人員、裝置;

(七)安全防護管理人員、制度和放射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八)本年度放射診療裝置及場所防護檢測報告(影印件);

(九)屬於配置許可管理的放射診療裝置,提交大型醫用裝置配置許可證明檔案(影印件);

(十)放射診療工作場所平面圖及周圍環境圖;

其中(一)、(五)、(六)和(七)需同時提交電子版。

申請材料應當真實、齊全、整潔,一式兩份,其中原件應加蓋申請機構公章。

衛生行政部門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受理並出具受理通知書;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受理機構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資料,或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並寫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對醫療機構提出的放射診療許可申請進行資料審查,現場審核工作應當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並對對醫療機構申請材料所列的內容進行現場核實,填寫《放射診療許可現場審核表》,出具現場審核意見。自受理之日起,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決定。對於審查結論為「建議整改」的,衛生行政部門應向醫療機構發出《整改通知書》。

醫療機構應在收到《整改通知書》之日起三個月內,按照要求進行整改,並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整改報告。整改期不計算在許可期限內。

審查或複查結論為「建議不批准」的,衛生行政部門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並說明理由。登記機關登出醫學影像科二級診療科目。

校驗、變更和登出

《河北省放射診療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第十九條醫療機構《放射診療許可證》的校驗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校驗同時進行,並由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具體校驗事宜。醫療機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放射診療許可證》正、副本;

(二)放射診療裝置、人員清單及變動情況;

(三)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健康檢查和教育培訓情況;

(四)放射防護與質量控制管理與檢測情況及檢測報告;

(五)放射事件發生與處理情況。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受理校驗申請後三十日內完成校驗。

日常監督管理

按照《放射診療管理規定》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醫療機構應當加強對本機構放射診療工作的管理,定期檢查放射診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的落實情況,保證放射診療的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咱們在日常監督中主要檢查兩個方面。一是現場檢查二是檢查放射檔案。

現場檢查

到達醫療單位後先辯識開展科室,放射診療工作場所應當按照有關標準的要求分為控制區、監督區。在控制區進出口及其他適當位置,設有電離輻射警告標誌和工作指示燈。然後看機房,按照最新的gbz 130—2013 醫用x射線診斷放射防護要求機房設定必須充分考慮鄰室及周圍場所的防護與安全,一般設在建築物底層的一端。

每台x射線機(不含移動式和攜帶式床旁攝影機與車載x射線機)應設有單獨的機房,ct和雙管頭或多管頭x射線機機房內最小使用面積不小於30平公尺,最小單邊不小於4.5公尺。單管頭x射線機機房內最小使用面積不小於20平公尺,最小單邊不小於3.

5公尺。機房應設有觀察窗或攝像監控裝置,其設定的位置應便於觀察到患者和受檢者狀態。機房內布局要合理,應避免有用線束直接照射門、窗和管線口位置;不得堆放與該裝置診斷工作無關的雜物;機房應設定動力排風裝置,並保持良好的通風。

機房門外應有電離輻射警告標誌、放射防護注意事項、醒目的工作狀態指示燈,燈箱處應設警示語句;機房門應有閉門裝置,且工作狀態指示燈和與機房相通的門能有效聯動。患者和受檢者不應在機房內候診;非特殊情況,檢查過程中陪檢者不應滯留在機房內。每台x射線裝置根據工作內容,現場應配備患者和受檢者防護用品與輔助防護設施,其數量應滿足開展工作需要,對陪檢者應至少配備鉛防護衣;防護用品和輔助防護設施的鉛當量應不低於0.

25 mmpb;應為不同年齡兒童的不同檢查,配備有保護相應組織和器官的防護用品,防護用品和輔助防護設施的鉛當量應不低於0.5 mmpb。控制室內應有操作規範及防護措施等規章制度並上牆。

放射工作人員上崗前應當接受放射防護和有關法律知識培訓,考核合格方可參加相應的工作。培訓時間不少於4天。放射工作單位應當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放射工作人員接受放射防護和有關法律知識培訓。

放射工作人員兩次培訓的時間間隔不超過2年,每次培訓時間不少於2天。外照射個人劑量監測週期一般為30天,最長不應超過90天。放射工作人員進入放射工作場所應正確佩戴個人劑量計。

檔案(32號函會議通知)關於召開全市放射診療檔案規範化管理暨專項治理工作會議的通知

台賬一:放射診療許可檔案

1、放射診療建設專案評價與衛生審查檔案☆

包括: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表(書)、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表(書)、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相應建設專案審查批復檔案等;

參考樣例:建設專案評價報告審查申請公函

2、放射診療許可管理檔案

包括:放射診療許可、校驗及變更等申辦資料;放射診療許可證正、副本影印件;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輻射安全許可證、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證食等影印件。

記錄表:放射診療許可申請書(見《河北省放射診療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附錄)

3、輻射源項管理

包括:放射診療裝置清單(建議對每台射線裝置進行拍照存檔)及放射性藥物食說明書;大型醫用裝置合配置許可檔案;放射性藥物儲存場所食設定存入、領取、歸還登記本。

台賬二:放射防護管理制度檔案

1、放射診療管理法規標準檔案

包括:放射防**律、法規、規範、標準;放射防護培訓資料;行政部門放射防護工作要求檔案等

2、放射診療管理責任制

包括:放射衛生管理機構或組織(檔案);質量控制與安全防護專(兼)職管理人員的任職檔案及培訓證明;與本單位放射診療相適應的管理制度文字(含放射性同位素儲存安全檢查制度、放射性廢物處理方案、危害告知制度等)、質量保證方案及監測規範。

參考樣例:見後

3、放射診療操作規程、放射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含演練記錄)等

記錄表:意外照射事故情況登記表☆

放射診療投訴處理記錄表☆

4、年度放射防護工作計畫與實施方案和總結

台賬三:質量控制與安全防護實施檔案

1、放射診療裝置定期狀態檢測及維護

包括:歷年由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放射診療裝置狀態檢測評價報告和清單;不合格裝置的檢修記錄;定期穩定性檢測(自測)結果記錄單。

記錄表:放射診療裝置狀態檢測結果登記表

放射診療裝置檢修記錄登記表

2、放射工作場所防護管理

包括:工作場所清單,工作場所防護檢測評價報告書,入口處警示標誌張貼(含核醫學廢物桶食等)、工作指示燈設定記錄(可附**),危害告知牌

記錄表:工作場所防護檢測結果登記表

3、放射防護用品管理

包括:供工作人員、受檢者、陪同人員等使用的個人防護用品,個人劑量報警儀\表面汙染儀食等,防護裝置儀表的鑑定合格證書等

記錄表:放射防護用品清單

4、安全防護裝置及監測儀器管理食

包括:防護裝置設定情況登記(放療:安全連鎖系統、計量檢測系統、影像監控、對講裝置、固定式劑量監測報警裝置等),檢測儀器的檢定或校準證書,檢測儀器清單(核醫學:

活度計,表面汙染儀;放射**:個人劑量報警儀、放療劑量儀、劑量掃瞄裝置等)

5、自我管理與接受監督資料

包括:自查自糾記錄,年度放射診療工作量統計記錄,衛生行政部門檢查形成的現場監督筆錄、衛生監督意見書、整改報告、行政處罰情況食等。

記錄表:放射診療單位放射防護檢查和處理記錄表

衛生監督部門監督意見和落夾情況記錄表

台賬四: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檔案

1、放射工作人員管理

包括:放射工作人員清單(含持證情況);《放射工作人員證》申請資料及清單;放射**、核醫學、介入放射等特殊資格要求證書☆(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證書、大型醫用裝置上崗證、物理師資格證等);情況登記表等

記錄表:放射診療工作人員基本情況表

2、工作人員職業健康檢查管理

包括:放射工作人員歷年職業健康檢查(含崗前、在崗、離崗)報告書;職業健康損害可疑人員的複查結果☆。

3、個人劑量管理

包括:歷次個人劑量監測報告書、異常結果處理資料☆

記錄表:職業照射個人劑量檔案

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檢測大劑量調查記錄表☆

4、法規與防護知識培訓管理

包括:防護知識培訓組織資料,培訓合格證明。

5、放射性職業病病人管理☆

包括: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定期複查報告,診療記錄,職業病待遇情況等。

記錄表:職業病報告記錄

6、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包括:放射工作人員基本情況、職業史、既往患病史、自覺症狀、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意見、職業外照射個人劑量監測結果、發射防護及有關法律知識培訓及考核記錄等。

所有檢查均須製作《現場檢查筆錄》,對發現的違法事實應如實記錄,並針對問題下達載明明確要求和期限的衛生監督意見書;對無明顯違法事實的也應記錄檢查的主要內容及結果。

江蘇省放射診療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試行

附件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範放射診療許可證的發放管理,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 和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 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省境內開展放射診療工作的醫療衛生機構。第三條從事放射診療工作的醫療衛生機構,必須取得衛生行...

放射診療許可證管理制度

為貫徹落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 等法律 法規 規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員 患者 公眾的健康,做到依法 規範執業,制定本制度。1 本院開展 變更 登出使用放射性同位素 射線裝置進行臨床醫學診斷 和健康檢查等放射診療工作,必須依照有關規定...

放射診療許可證申請表

申請專案 申請單位 蓋章 申請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制 填寫說明 一 申請單位應當在申請表封面加蓋單位公章。二 申請單位基本情況及申請許可內容由申請單位填寫。三 表中 負責人 法人單位是指法定代表人姓名 非法人的單位,則填寫主要負責人姓名。四 凡文字後有 者,應當選擇與申請內容相符的方框中打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