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補充協議管理崗位

2021-05-31 02:58:34 字數 3884 閱讀 5143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了《勞動合同》(下稱「勞動合同」),現就勞動合同未盡事宜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一、工作崗位和內容

1、乙方擔任勞動合同約定崗位的工作,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據乙方工作能力、實際表現、考核結果及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職責及工作地點。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甲方總部制定頒布及不時依法修改的崗位職責、工作規範和標準、作業流程、考核標準等,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乙方確認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已經閱讀並同意甲方制訂的上述規範。

二、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每月18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報酬,遇節假日提前發放。

2、雙方約定,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基本工資 (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加班及其他工資 (加班及其他:加班指加點、法定節日加班,法定節日需按公司規章制度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被批准後有效,甲方將安排乙方調休、補休或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工資。

)+考核工資(基於工作目標的完成),試用期為 6個月。

3、乙方轉正後,乙方工資為:基本工資 (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加班及其他工資 (加班及其他,加班指加點、法定節日加班,法定節日需按公司規章制度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被批准後有效,甲方將安排乙方調休、補休或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工資。)+考核工資(基於工作目標的完成),考核工資不超過工資總額的50%,具體考核辦法根據績效合同執行。

三、休息、休假

1、乙方每月享受四天休息,具體休息時間由乙方自定,若乙方家處外地,允許乙方將日常公休積攢累計,每年視工作情況申請帶薪探親假。

2、乙方工作滿一年,按國家規定享受每年5天的帶薪年假,年假不允許跨年度累積。當年年假未使用完畢,員工最多只能將5天的剩餘年假延至次年3月1日以前享用。

四、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

1、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並修訂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確認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已經閱讀、理解並同意甲方已經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乙方亦認可並遵守甲方不時制定或修訂的在甲方公告欄或oa辦公系統公告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違反本合同、規章制度、勞動紀律造成第三人損害,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代乙方向第三人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和合同解除、終止後,乙方應當履行以下義務,否則應當按照乙方在甲方的連續12個月工資收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造成的損失大於違約金的,應當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區域經營或與他人共同經營與甲方同類競爭性質的餐飲服務或食品業務,也不得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從事其他任何全職、兼職工作。

(2)、乙方離職(含辭職、解聘、開除、調離、自動離職等)兩年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到蒙式火鍋類企業(或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任職或直接、間接提供服務,不得自行或與他人共同生產火鍋調料、肉業加工及相關產品或經營火鍋類餐飲業務,不得在甲方自營店所在地經營火鍋行業。乙方因履行此項義務造成失業時,經乙方書面申請並經甲方確認後,在半年內,甲方按乙方離職前標準月薪的50%給予乙方生活費補償,按月支付。

(3)、乙方在職期間或離職後,應當嚴格保守甲方薪資保密制度,不得隨意打聽他人薪資,也不得隨意向他人洩露自己的薪資。乙方如為負責計算薪資、審核薪資、發放薪資及相關有知薪權的人員,非經甲方書面核准不得私自洩露任何人薪資。以上規定如有違反甲方可對乙方予以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4)、中途離職人員,不享受年終獎金、考核年薪及效益獎等,同時視為自動放棄公司股份。

3、乙方從甲方領取財物、資料等,應當辦理領用手續,即領用登記。當乙方離職時應當辦清下列事項:

(1)檔案清,即乙方應當向有關部門歸還所有屬於公司的檔案、資料、材料等,特別是載有公司重要資訊的業務資料、技術資料等。

(2)財物清,即乙方應當向管理部門歸還所有屬於公司任何財產或資產(低值易耗品除外),並與財務部門辦理損失處罰、賠償扣款等的結算。

(3)人事清,即乙方向人事部門辦理離職手續。

五、保密責任

1、乙方在所任崗位獲取的甲方商業秘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乙方在合同期間及合同終止後,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應當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在受聘期間知悉或持有的保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包括但不限於履行其職責不需要知道該保密資訊的第三人)透露、披露保密資訊的部分或全部。

(2)乙方不得透露、披露的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擅自使用、公布、傳播、傳授、複製或以其他方式透露、披露。

(3)因甲方的職責要求或甲方書面同意或法律強制規定,乙方透露、披露甲方保密資訊,應當在透露、披露前十天向甲方辦理備案。

(4)任何形式的合同終止,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或將其持有的所有涉及甲方保密資料的任何形式的載體,包括但不限於檔案、記錄、圖紙、筆記、客戶名單、技術資訊、財務報表和甲方市場資訊等,立即全部歸還給甲方。

2、本合同所稱的商業秘密指:

(1)秘密的技術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材料等等。

(2)秘密的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畫和策略、管理方法、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雙方確認,乙方在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設計、創意、技術秘密、其他商業秘密資訊和尚未成熟的智力成果等(包括可獲得著作權、專利權的並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成果),無論是否已申請法律保護,無論其是否有商業價值,其智財權、所有權均屬於甲方,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

充分自由使用。

5、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責任是持續有效的,不因勞動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失效而失效。

六、培訓約定

1、在合同期內,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合同的約定對乙方進行培訓,乙方也可以申請參加由甲方出資的培訓。乙方取得甲方同意並接受培訓後必須為甲方服務一定期限(簡稱必須服務期)。必須服務期的具體期限由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在培訓協議中約定。

在必須服務期內,如果由於乙方原因中斷服務,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由甲乙雙方在培訓前協商約定。

2、上述「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因乙方違反勞動合同或本補充協議的約定,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等情況。

七、合同變更

在合同期內,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雙方可以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就變更的內容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變更協議。

八、合同解除

1、除勞動合同或本補充協議規定的特殊情況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2、雙方依據第六條約定變更協議的,雙方未能達成協議,勞動合同解除。

3、乙方在簡歷或應聘時提供虛假資訊而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乙方須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4、發生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且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因生產經營需要對機構調整撤併,重新安排乙方工作崗位,乙方不能滿足的,;

(2)經甲方考核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以對乙方調整工作崗位或進行培訓,乙方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協議為《勞動合同》的補充,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勞動合同》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勞動合同》和本協議都沒有約定的,適用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有關制度。

2、《勞動合同》簽訂後,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與乙方此前簽訂的其他的勞動合同均已終止或廢止,且無任何勞動爭議,雙方的勞動關係以《勞動合同》及本協議規定為準。

3、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乙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企業乙方(勞動者):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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