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黨員責任追究制度

2021-03-04 02:15:08 字數 677 閱讀 4357

(10)確定發展物件、接收預備黨員、預備黨員轉正未經黨委集體討論決定而是書記個人決定和傳閱、溝通、開聯席會的;

(11)工作不負責任、草率行事,致使發展黨員工作出現質量問題,在群眾中造成影響的;

(12)屬政策性問題不清楚,又不向上級有關部門請示、溝通,自行決定出現問題的;

(13)因工作瀆職等主觀原因造成發展黨員質量問題的;

(14)對本單位、本部門發生的問題進行袒護、包庇,甚至弄虛作假、阻撓調查的;

(15)授意、指使、縱容有關人員對檢舉、控告、證明人打擊報復的,將檢舉、控告的問題洩露給被檢舉、控告者或者無故扣壓正當的申辯、辯護、申訴、作證材料的;

(16)其他不按發展黨員有關規定操作出現問題,在群眾中造成影響的。

三、責任追究的形式

根據發生問題的性質、情節輕重和後果大小,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管人員的責任,分別進行批評教育、通報批評、組織處理、紀律處分、調離工作崗位。

四、責任追究的辦法

市委組織部每年定期檢查各基層黨委的發展黨員工作情況,對有責任追究問題的,要深入調查核實,按有關規定提出追究意見。在查辦出現的問題時,除要查清當事人的違紀問題外,還要根據不同情況,對有關領導進行調查,凡是有責任的,都應視情節處理。

實行責任追究,要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辦理,涉及一般工作人員的由基層黨委調查處理,並將處理意見上報市委組織部,涉及市委管理的幹部由市委組織部及市紀委調查處理。

鄉鎮發展黨員責任追究制度

三 屬下列情況的,將追究所在黨支部的責任。1.沒有確定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入黨積極分子的介紹人,沒有組織入黨積極分子聽黨課 參加黨內有關活動及有關培訓而予以發展的 2.沒有按要求填寫 入黨積極分子考察寫實表 且每半年不按要求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全面考核的 3.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後,沒有聽取...

發展黨員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為了切實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確保新黨員質量。保持黨組織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提高黨員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按照 中國共產黨章程 和 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 試行 的有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 責任追究的原則 第一條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原則。凡屬責任追究的問題,要認真受理 查處 不得姑息遷就。第二條...

村發展黨員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為切實保證發展黨員工作的質量,增強各級黨組織和有關工作人員發展黨員的責任意識,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根據 中國共產黨章程 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 試行 和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一 適用範圍 適用於對違反發展黨員工作程式,未能堅持黨員標準和不履行發展黨員工作職責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