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7警示標誌和安全防護管理制度

2021-03-04 02:00:27 字數 1309 閱讀 8814

寧波三a集團****

【第a版】

批准人受控狀態

持有人部門

2011-01-20 發布2011-02-15 實施

1.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廠區、車間、倉庫各種安全警示標誌的使用標識,使安全警示標誌處於良好狀態充分發揮其警示、提醒作用,促進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廠區、車間設施、裝置、設定場所。

3.職責

3.1管理中心對警示標識的設定實行監督管理。

3.2 各部門、車間負責人具體負責本制度的實施。

4.警示標誌的設定

4.1廠區大門須在入門處根據需要明顯設定警示標誌:「禁止煙火」、「出示證件」等。

4.2各車間及崗位,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設定:「當心滑跌」、「必須戴防塵口罩」、「當心**」、「當心機械傷人」、「注意安全」、「當心觸電」、「嚴禁煙火」、「禁止吸菸」、「小心燙傷」等標誌。

4.3倉庫大門及庫房內根據需要應明顯設定:「嚴禁煙火」、「禁止吸菸」、「當心觸電」等標誌。

4.4裝置、線路檢修、零部件更換,應在相應設施、裝置、開關箱等懸掛禁止合閘等標誌牌。

4.5在通向緊急出口的通道、樓梯口、消防通道口、出入通口必須懸掛安全通道等標誌牌。

4.6在總配電房、總配電箱、各極開關箱等處必須懸掛當心觸電等標誌牌。

5.要求

5.1安全警示標識應設定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標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壓等危險場所),使進入現場人員易於識別,引起警惕,預防事故的發生;

5.2對安全警示標識應有足夠的照明,保證操作人員在夜間能夠清晰可辯;

5.3安全警示標識不宜設在門窗等可移動的物體上;

5.4安全警示標識圖形的顏色必須符合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8《安全標誌》的規定。

5.5各種安全標誌設定後,未經管理中心後勤批准,不得擅自移動或拆除;

5.6各部門、車間應定期對標牌、警示類完好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殘缺或毀壞的標誌牌等要及時上報管理中心後勤進行更新、更換。

5.7各部門、車間應經常教育員工遵守安全警示標誌牌要求,愛護安全標誌牌,對破壞安全警示牌的行為要堅決制止,並按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5.8安全警示標識的使用、發放、**由管理中心後勤負責並做好發放記錄,作廢**的標識,盡可能地再利用,不能利用,可作廢品處理。

6.附則

本制度由企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提出;

本制度由管理中心歸口管理;

本制度由管理中心負責起草;

本制度由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7.記錄

sa/aq-r027-01 《安全警示標識發放(**)記錄》

編制審核

警示標誌和安全防護管理制度

瀋陽 xx 企業標準 q fbg20.19 2011 1 目的 規範公司安全警示標誌管理,充分發揮安全警示標誌在安全生產中的作用,避免事故的發生,依據 安全標誌及其使用導則 gb2897 2008 和 安全色 gb2893 2008 的有關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2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

警示標誌和安全防護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加強警示標誌安全防護工作,保證安全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2 範圍 適用於公司安全標誌的管理。3 內容 3.1安全標誌牌的管理 1 現場應配備相應數量和種類的安全警示標誌牌。2 安全警示標誌應設定在明顯的地點,以便與作業人員和其他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易於看到。3 各種安全標誌設定後,未...

警示標誌和安全防護管理制度

1 目的 規範公司安全警示標誌管理,充分發揮安全警示標誌在安全生產中的作用,避免事故的發生,依據 安全標誌及其使用導則 gb2897 2008 和 安全色 gb2893 2008 的有關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2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有生產 辦公場所。3 職責 3.1 安全警示標...